這法是刻在石板上。
共有十條。
“殺人者死,傷人及盜者抵罪。”
“繳納靈藥……”
“欺師滅祖者死……”
“不孝父母者死……”
“欺君者死。”
“該法萬世不易。”
基本上都是死。
當這十條法公佈在整個大乾國後,頓時神祕之樹猛然來了個爆發。
足足比原來暴漲十倍。
原來已經是數十億丈。
其實已經伸入虛空混沌中。
靠轉化吸收混沌之氣來提升力量。
現在更是百億丈。
不過洪荒中,時間和空間,都是難以計數的。
所以聞人升並不在意這個。
力量在就行。
聖人即便只有普通人大小,照樣一拳滅天地。
聞人升看到他們立法了,心中一笑。
這些人還不知道他們比較隨意立下的【法】,到底意味着什麼。
要知道這可是自己的大道。
有法必依。
這一天。
大乾某處城主府內。
這是一個大城。
人口百萬。
這就是洪荒普通規模。
因爲靈氣衆多,所以不愁糧食,沒有糧食供應壓力,城市想要多大就有多大。
只是因爲太擁擠了,人們會自發疏散。
百萬人的神祕之樹的影子,聯合起來,可以對抗玄仙。
天仙,真仙,玄仙。
這就很了不得。
跨越兩個大境界。
如果是億人,就能對抗金仙。
百億人,對抗太乙金仙。
再向上的大羅,就很罕見了。
城主,正在對着一個又胖又醜的年輕男子,殷切囑咐道:
“兒啊,我看到國主之前發了一個石板之律條。”
“還通行了各州。”
“兒子,你以後可不要再胡亂殺人喫人了。”
“國主說了,殺人者死。”
“說什麼啊,狗屁律條,我纔不在乎。”那胖兒子,口中咬着一個【人蔘果】。
喫人文化,可是在大夏源遠流長。
別說洪荒,即便沒有饑荒,宋朝的水滸,葷餡的包子,那就是人肉做的。
大名鼎鼎。
而這洪荒時代,人就是靈藥本身,人就是【人蔘果】。
其實唐僧不喫它是對的,其實人蔘果就代指嬰兒。
喫人者,不光是妖魔,也包含人本身。
這個城主兒子,之前就仗着父親的勢力,天天喫人。
而且還吃出了花樣。
老的不小,瘦的不要,年輕的不要,女人不要,非得要出生了三月三的男性嬰兒,就像喫乳豬一樣……
“我根本就不用顧及太多,老爹你可是城守,我怕什麼?”他邊說着,又將油手伸向下一個籃子。
城主嘆口氣,卻也沒有指責什麼。
只是這胖兒子話音剛落,突然間地上竄出兩根藤蔓。
將他生生勒住,舉在半空中!
直接將這個城守之子活活吊起來。
“殺人者死。”
那藤蔓上出來一個聲音,這聲音赫然是聰明人,也就是那個國主的。
“放開我!”
“你知道我是誰,我爹是誰嗎?”那胖兒子抓着藤蔓,卻是一點法術用不出來。
這東西似乎與他體內的樹根互相呼應!
突然間這胖兒子明白了。
自己從小用這個樹種子修煉,固然修煉的很快。
但也會受制於它。
這就好比用別人的武器來打仗,你還想打過提供武器的人?
可能嗎?
除非武器比較低級。
“可惡,我們被騙了!”
“用那種子修煉,我們就不能違抗他的命令。”
“我的法力,我的神通!”
“該死的,我可是城守的兒子!”
就在他一聲聲呼號中,他就這樣被生生的吊死了。
有人還同情他。
“那個人畢竟還是個孩子呀。”
然而接着藤蔓又展現了從城守家收拾出來的人頭、嬰兒物品,嬰兒等等。
並且把這些證據都藏在了神祕之樹自己生成的洞天之中。
其實就是在混沌之中,開闢一個獨屬於自己的小世界。
實力越強,開闢的越大,也就越穩定。
像聖人都是開闢三十三重天。
什麼大羅天。
這時看到那些嬰兒失蹤的證據,衆人頓時無話可說了。
有些失蹤孩子的家庭,頓時一
而在這時,城守已經跪了下來。
“求求您,偉大的神樹,您寬赦我兒子一次吧。”
然而下一刻,他就變得和他的兒子一樣。
“怎麼會變成這樣?我可沒有喫人啊。”
“你沒有管教,出事沒有責罰,明知其錯而不去阻止,同罪。”
於是,城守也被吊死了。
城裏的人看得分外解氣。
這城守不能說壞人,但就從他縱容兒子隨便喫治下子民來看,他就有取死之道。
不光如此,這一天還有更多的類似的事情出現了。
人們看過石板後,個個毫不在乎。
該玩的玩,該殺人的殺人。
直到過去半天時間。
在所有人都知道石板內容後,一剎那間,還在作惡的人,都和那個城主和兒子一樣,也都是被活活吊死。
在被吊的過程中,一點逃跑的能力都沒有。
失去了一切法力。
就像個凡人一樣。
他們甚至都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到底犯了什麼罪。
雖然他們看了石板。
但都覺得那不過是隨便說說而已。
殺人而已,我比他強,我殺死他符合道。
也就是合乎自然規律。
然而現在不行了!
殺人真的要死。
後面只有幾種情況下的殺人不會判死。
迫不得已的情況下,爲了自救,爲了幫助老人解脫。
爲了救人而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