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諸天萬界的武者 >第十七章?華山派(求訂)
    “果然,又穿越了,年輕了,這種感覺,還……真是奇妙呢。”銅鏡前,一男子看着水中,那一張稍顯模糊,熟悉而又陌生的臉龐倒影,伸手摸了摸兩頰,隨後又看了看自己紅潤的手掌,自言自語道。

    此人就是穿越而來的陳魁。

    在水滸世界,陳魁花費了十數年的功夫一統天下,在陳魁治理下,國力蒸蒸日上,百姓安居樂業,只是相比國家的快速發展,陳魁的功力卻一直沒有太大的進展,或許是因爲沒有對手,或許是因爲功力已經達到水滸世界的巔峯,不管是戰場廝殺,還是閉關苦練,都沒能讓陳魁如願,花了六七十年時間,莫說罡勁,就連化勁圓滿都未能達到。

    雖然水滸世界的天地元氣比葉問世界濃郁,雖然陳魁跨入了化勁宗師之境,雖然陰陽磨、鍛體術、橫練功、鍛骨訣都被陳魁練到了較爲高深的境界,但是神通難敵天數,生老病死是天數,身體的衰老在所難免,哪怕自身的實力保持不退步,但身體卻在日漸老去,那種猶如抽絲般的衰老,亦讓陳魁感到恐懼。

    現在又換成了一具健康且充滿活力的身體,陳魁這纔會感覺如此不可思議,這種返老還童的感覺,這種渾身上下充滿活力的感覺,實在是難以言表。

    陳魁看着自己散發着黑暈的黝黑右手,虎口處有一層繭,手掌上有三條縱橫交錯,新舊不一的傷痕,應該是被利刃所傷,右手握拳,關節發出噼裏啪啦的聲響。

    這具身體,已然是有功夫在身。

    “原本就是個江湖中人嘛!”

    “難道是我此前的吐槽起作用了,這次終於不是個手無縛雞之力的文人了。”陳魁突然笑道,在水滸世界,陳魁曾經吐槽過武道天書,葉問和水滸兩個世界,都讓他以文人的身份開場,這讓陳魁很無奈,沒想到在這個世界,直接以武者的身份開場。

    如此看來,武道天書似乎也並非想象中的那麼不近人情。

    “韓城縣三班總捕頭陳魁,兼任臨時縣尉,這還能兼任,怎麼感覺怪怪的,這個世界,似乎有點混亂,洪武十四年,朱元璋嗎?”陳魁喃喃自語道,他第一時間翻看了原主的記憶,也許是剛剛穿越,還沒完美融合,許多記憶都是混亂不堪的。

    現在是大明洪武年間,這個年號,讓陳魁下意識地以爲在位皇帝是朱元璋,但是實際上,現在在位的皇帝並非朱元璋,而是朱元璋的兒子朱標,和陳魁所知的歷史,不一樣。

    現實世界歷史中,太子朱標死在朱元璋之前,朱元璋將帝位傳給了朱標的兒子,皇太孫朱允炆,也就是建文帝,日後朱棣起兵,發動靖難之役,遷都北京,年號永樂。

    但是在陳魁的記憶中,這個世界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後,定都南京,年號應天,在位十年就病逝了,太子朱標名正言順的繼承了帝位,立年號爲“洪武”。

    “算了,亂就亂吧,本來就沒人說,穿越一定是穿越到現實世界的歷史中,一隻小小的蝴蝶在南美洲扇扇翅膀,都能掀起一場風暴來,何況是人,說不定只是有人多打了個噴嚏,歷史就不一樣了,誰知道呢。”陳魁聳聳肩,也沒怎麼在意,自己也不是什麼歷史達人,對明朝的瞭解也只是極限於少數幾部電視劇,是不是遵照歷史,重要嗎?

    一點都不重要。

    “武道天……”

    “咚咚咚……”

    陳魁正打算嘗試召喚造成自己穿越的罪魁禍首——武道天書,卻被前堂傳來的隆隆鼓聲打斷,有人敲響鳴冤鼓。

    有必要提一下,那團因爲完成“擊敗周侗兩個弟子”任務而出現的神祕氣體,在陳魁離開水滸世界之前,依舊包裹着武道天書,也不知道有沒有跟到這個世界來。

    聽到擊鼓聲,陳魁張了張嘴,還是沒將最後一個字說出來,抓起桌上的腰刀,自言自語道:“算了,還是先辦公吧,反正武道天書就那鳥樣,再看也沒啥意思。”

    陳魁又何嘗不是擔心那團氣體沒了,讓自己心中失望呢。

    堂前,皁吏將擊鼓之人帶到案下,那人大概是五十幾歲模樣,看衣着打扮,不似個莊稼人,神色倉皇,汗流滿面。

    “你這人姓甚名誰,有何冤情,爲何擊鼓鳴冤?”陳魁站在案旁,問道。

    這句話本來不管怎麼說,也輪不到陳魁來開口,畢竟陳魁只是一個縣尉兼三班捕頭,並不是知縣。

    可是奈何,韓城縣的一把手縣令,死了,二把手縣丞,也特麼死了,搞得現在整個韓城縣,陳魁的官職最大,成了實際上的一把手,何況縣尉本就有掌管捕盜、治安等刑事、司法事務,他說這番話,倒也沒人有意見。

    那人連忙說道:“小人姓馬名有德,在韓城縣城西十里外的碗廠居住,家裏有數間房屋,因爲人少房多,故而開了客店,昨天晚上,來了兩個商客,自稱是京城人士,路過此地,因天色將晚,要在這店中住宿,小人見是路過的客人,就讓他們住下,今早,天色將明,兩人就離開了,卻不想到了辰時,地甲劉恩突然擡着兩具屍體來小店。”

    “屍體?”陳魁聞言眉頭一皺,沒想到自己剛來這個世界,就遇到命案,這個歡迎禮有點特殊啊,雖然陳魁並不是迷信之人,可是這確實讓陳魁心中生出了不祥的預感,陳魁近乎是本能的感覺到這件事,不一般。

    “地甲劉恩說,在鎮口發現了這兩具屍體,乃是昨夜在小人家投宿的兩個客人,說小人是見財起意,謀財害命,將兩人殺死,然後拖到鎮口毀屍滅跡的,地甲也不容小人分辨,就將屍體搬到了小人的店中,出言恐嚇,要小人出三百兩銀子給他,才肯爲小人遮掩此事,否則就斷定是小人移屍滅跡。”

    “小人情急,這纔來官府求頭翁爲小人伸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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