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老子是村長 >第八六八章 道德的制高點
    “查到了嗎?”楊峯打電話給水渦,這樣問了句。

    “沒有,對方行事很隱祕,和中間人只是電話聯繫,電話信息是假的,銀行信息更是無從可查。”水渦回答道。

    “哦!看來這對手還真不一般啊!”楊峯笑了,他就知道這事兒不管怎麼做,都要鬧大,那他就找了個最直接的法子,原本想看看能不能把這個背後之人找到,現在看來,還是不行。

    “我儘快把各種信息梳理下,說不定能夠發現點什麼。”水渦說道。

    “你看着辦吧,有時間了就查查,沒時間就算了,對我們不會有啥影響的。”楊峯說道。

    “我很想看看這是個什麼人,對你的怨氣會如此之深。”水渦笑道。

    “希望不會是女人吧,不然那我就罪過大了。”楊峯笑了下,水渦罵了句“自戀”,道了聲“再見”,通話就結束了,楊峯沉思了下,搖頭苦笑着,不論這個人是誰,說實話他都很佩服,這一天二十四小時的關注他了,狼喫人的餘波還沒結束,這就又給他炒作打人事件了,不知道對方累不,反正他感覺到膩味,這種事兒,現在對他來說,還能有什麼影響嗎?只要他不是殺人放火,揍幾個不開眼的,那又有什麼問題。

    有人在問,楊村長怎麼了?也有人在問,這是楊村長乾的嗎?楊峯自然無問題,倒黴的只是那些命很不好的專家學者,被楊村長當餌給犧牲了,可惜沒釣到大魚。

    正在省政斧門口抗議的專家學者,絕對不會想到,他們是犧牲品,是雙方的犧牲品,不論是楊峯,還是這個看不見的對手,都把他們當成了一個誘餌,楊峯用他們誘背後之人出招、暴露,這個人用他們來誘楊峯往坑裏掉,楊峯的目的沒有達到,那他的目的又怎能達到,如果能達到早達到了,就不會等到現在。

    楊峯這可等於給海西政斧出了一道難題,楊村長不滿意了,不爽了,可以直接把人丟海里,他們是無論如何也不能這樣做的,不說這些身份特殊,就是普通的平民百姓,這也不可能亂來,一旦事情鬧到公知的時候,這就更不好處理了。

    經過各家媒體的報道,事情被放大,大家都看到了具體是什麼情況,有叫好的,有說楊峯太囂張的,也有搬着小板凳,端着茶水看熱鬧的,總之,網絡的世界,總是一團亂,任何事情,對於廣大民衆來說,就如同霧裏看花一般,事後才恍然醒悟,原來如此。

    叫好者,自然是楊峯的粉絲和一些對專家學者極有意見的人羣,粉絲是狂熱的,別說楊峯是把人丟海里,就是楊峯把他們都幹掉了,估計大家夥兒也得叫好,說殺得好,殺的妙,殺的呱呱叫,其實就整件事情來說,楊峯是不對的,即便不滿這些人的想法和意見,把人趕走就是了,沒必要丟海里給大家夥兒洗個澡,楊峯的目的沒人能夠清楚,楊峯自然也不會自己跳出來解釋下,這事兒,扔了就扔了,誰不服可以去法院告他。

    事情的緣由一曝光,這沉船上的東西,就引起了人們的注意,討論自然分成了兩派,一派覺得楊峯應該把東西上繳國家,這是國家所有,另一派自然就是覺得應該屬私人所有,因爲楊峯這些船,沒一艘是在國內打撈出來的,總不能這拖回國內,就算是國家之物了,那我們買蘋果就不算是進口物品了。

    爲了這個討論,楊峯特意在上河村網站發起了一個投票,二十四小時內的結果非常喜人,95%的人支持私有化,至於那5%,楊峯覺得要麼是腦子有問題,要麼就是水軍,正常人誰願意把自己家院子裏挖出來的金元寶上繳政斧,因爲楊峯的問題就是,“當你在自己的院子裏,挖出一大箱金元寶,你覺得是應該屬於自己呢,還是應該屬於政斧。”

    金元寶如此,沉船上的東西亦如此,因爲這都是屬於自家產物,所以楊峯即便再富有,他也覺得這些東西是自己的,就是自己的,這是無需置疑的,如果說楊峯是在海邊打撈上來的,那這就牽扯到這項法,那項規的,如果有人說你這屬於國家,楊峯也沒啥話說,絕不會仗勢欺人,可現在情況不同,就容不得他不強勢,他楊峯現在可不允許有人騎在他頭上,更不要說拉屎撒尿了。

    對與錯,不論在何時何事,全都不會有個標準的答案,只能說拳頭大的是對的,即便是一加一等於二也一樣,當年提出這個理論的人,能夠

    戰勝反對派,想來在戰鬥力上,一定強於對方,當然這個戰鬥力指的不是單純的打鬥,就楊峯要把沉船上物品私有化這件事,楊峯佔據一個理字,這就等於是拳頭大的那個,佔了理,把反對者扔河裏,這就好像不是那麼罪大惡極,而順理成章了,這要是楊峯無緣無故把人家扔河裏,那估計除了腦殘粉,再沒有人支持他這種狀況的行爲。

    網絡中,楊峯是勝出的,現實中,楊峯依舊是勝者,雖然那些專家學者聯名把楊峯告了,但楊峯對此毫不在意,告就告唄,等待法院開庭判決吧,總不能因爲有人一告,他就立馬賠禮道歉再賠錢吧,既然他們選擇了法律的途徑解決問題,那就法律的途徑解決吧。

    和政斧辦的人通過電話一番相談,專家聯名上告楊峯的事兒,就以一個極快的程序,進入了開庭審判狀態,這種事兒,楊峯自然不會無聊的去法庭爭吵去,由韓婉約代表一些就行了,他則是開着船又開始了搜尋之旅。

    庭審,自然是雙方律師的口水仗,因爲楊峯沒有出庭,一切都由韓婉約負責,開庭之後,聽完控方的論述,韓婉約笑了下,直接向法官問道:“請問就這件事,可以構成刑事案件嗎?”

    “不夠,只能作爲民事判決。”法官愣了下,回答道。

    “哦!那我要求他們出具受傷證明,已經精神創傷證明,如果有這兩樣證明,我們會民事賠償。”韓婉約也乾脆,這事兒她已經得到了楊峯的授意,他們要鬧,那就使勁兒噁心他們。

    事實清楚,楊峯只需要賠償衣物清洗費,以及一點點精神損失費,每個人合擊兩百三十五元,聽到這個判決,控方律師臉都綠了,這不是他要的結果,可只能是這個結果,達不到刑事的標準,民事無非就是一個錢的問題,可這一不致傷,二不治病的,他該怎麼申述,本來他準備的是韓婉約會無罪辯護,可人家來了這麼一手,弄了他一個措手不及,你說的人家都承認,人家接受賠償,這你還能怎麼樣?

    審判結束,不等專家學者抗議,韓婉約拿出一份文件,舉起來大聲說道:“各位應該都記得加入清理組的時候,簽署的這份文件吧,按着裏面的合約,你們不再享有任何文物勘察結果的署名權,也不得把任何信息資料,用於自己的著作,已經發表的論文之類的,要出具書面變更通知,還得按照等價賠償我們,我說的沒錯吧?”

    傻眼了,當庭所有人都傻眼了,專家學者們,這會兒才記起,當時好像簽署了這麼一份極其公平的協議,協議內容很簡單,他們合理完成工作,享有勘察文物的發表權,但如果中途出現任何問題,那麼他們將喪失這個權利,而且還得賠償楊峯一定的信息費,當時覺得這個賠償沒有什麼,可現在看來,這是一個大坑啊!

    鬧劇,這在諸多人看來,就是一場鬧劇,沒有誰錯誰對,只有讓人啼笑皆非的結果,那些有幸留下的暗自慶幸,還好自己沒有跳出來,不然也是一樣的結果,這種事兒雖然還不至於名譽掃地,但卻足夠的噁心人,好不容易在某學術姓報刊上發表了文章,這立馬又得更正,說自己錯了,沒權利發表這樣的文章,這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臉嗎?

    世界一片耳光聲,楊峯不是傻子,就害怕以後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所以在工作之前簽署了一份協議,接受的參與工作,不接受的走人,楊峯要的是絕對的控制權,絕對的權威,這已經成了楊峯的習慣,掌控不了的事情,他不幹。

    就在事件峯迴路轉之時,國外一知名媒體爆料,“楊村長之前拒絕了大量國外的專家學者參與沉船清理工作,把機會留給了國人”,這明顯有點幸災樂禍,這家媒體的話或許可信度不高,但隨後一些世界著名的古文物學家紛紛出言證明,他們在沉船到達海西后,就與楊峯溝通過,但被拒絕了,現在他們正式發出聲明,只要楊村長願意,可隨時前往海西,進行沉船清理工作,他只要求能夠參與工作,其他的都可以不享有。

    如果一個是這樣,兩個是這樣,那可以說是楊峯找的托兒,可隨着人數增多,達到了二百多人,這就有點誇張了,兩相一對比,看看人家的高風亮節,再看看我們的勢利眼,這下子覺得楊峯把人扔海里是對的的人就更多了,形勢變成了一面倒,楊峯又站在了道德的制高點上。

    (老弟假期結束,容老魔休息一天,明兒咱多更點,這三陪的活兒累死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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