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現在我想做個好人 >第一百一十章【360度無死角的花樣虐主】
    徐珍珍父母的住處和康斯坦丁家距離很近,他順路開車接她從中戲回去,把梁坤的黑色筆記本交給了她。

    “你是第一個看到他小說的人,他還說讓我陪你看,因爲這是個悲劇,怕你受不了。”康斯坦丁笑道。他不認爲梁坤能寫的很好,連他都知道華國有句俗話叫“萬事開頭難”。

    “真的?他自信到這個地步了,所以纔沒先給糖糖看?”徐珍珍沒有立即看,把筆記本收到了挎包裏。

    康斯坦丁點頭:“我覺得他有點自大了。難道你相信他能寫好嗎?我長這麼大也看過不少小說,中外的都有,還沒見過什麼悲劇能到需要兩個人一起看的程度。”

    “我好奇心被勾起來了,吃了晚飯就看,爭取今天看完,明天說說感想。”徐珍珍同意男友的觀點,猜測會是比較俗套的小說,只希望不要太差。

    梁坤做的事太多了,天天練樂器,還和唐傿約會,他哪來那麼多時間構思情節?

    不過既然是朋友寫的送到了她這裏,爲了捧場她也會仔細閱讀,提點意見。

    一家三口喫過晚飯,徐珍珍的父母就又去燕京電視臺了,有點工作要處理。她想出去和朋友們一起住,與父母忙有關,三口人聚在一起時間不多。

    她回到了臥室,從包裏拿出了梁坤的筆記本。

    翻開第一章,看到了題目《對不起我愛你》,明顯是一部愛情小說。

    該不會是模仿《第一次親密接觸》的那種小說吧?

    徐珍珍看過不少愛情小說,模仿《第一次親密接觸》的人特別多,火的就那一本。當時網戀比較新潮,開始和結局的plan寫的比較優美,彌補了劇情的單薄。梁坤的文筆如何,她要看了才知道。

    看了幾段,徐珍珍就被勾起了興趣,和她想象的完全不一樣。

    開篇並不是以目前流行的“第一人稱”小說主角的視角來敘事,而是寫燕京電視臺做了一期節目,採訪多年前被收養到澳洲的華人孤兒。

    第一個出鏡的女人不會說國語,第二個男的對華國沒好感,更厭惡拋棄自己的父母,表示會華語也不想說。

    第三個男人的年齡不好判斷,長髮燙過,是黑人風格的爆炸頭,鬍鬚也很長,不知多久沒剪了。他穿着嘻哈服裝,嚼着口香糖,睡眼惺忪一副痞子樣。他說的話卻截然不同,性格似乎有些陽光。

    “小時候的事我不記的了,聽說我兩歲被領養的。”

    “母語啊,我說的賊溜,是我女朋友教的。帥呆了,真敗給你了,喫什麼隨便啊……你們知道隨便是什麼食物嗎?”同樣燙着爆炸頭的女友闖入鏡頭喂了一聲,他一把攬過對方,笑道:“這是我女朋友陸露。”

    “我能體諒我媽,她肯定是不得已的,哪有人會捨得遺棄親生骨肉呢?這種事也是有可能的,比如說窮到家裏沒錢買奶粉了,至少要讓小孩到有錢人家去過富裕的生活。”

    “我想要去找到我那可憐的媽,買漂亮的衣服送給她,請她喫牛排、三文魚,給她買個大房子。媽,等我哦,我要讓你以後享清福,再等我五年,五年就好了。”李傑對着鏡頭,伸出了五根手指。

    “這種文風,這種故事……他怎麼想出來的?竟然是在外國開篇?”徐珍珍帶着疑問看了下去。

    很快女主唐樂樂和女二號林文婷也出場了。樂樂是個傻白甜,林文婷是個明星,兩人是閨蜜。林文婷讓樂樂假裝記者,幫她甩掉了正在交往的一個男明星。

    男二號劉念出場則是在家裏洗澡,他坐在浴缸裏和樂樂聊起了林文婷,希望她能幫他追到林文婷。他不把樂樂當外人,也不把她當女人,因爲他們是青梅竹馬,有些事早已養成了習慣。樂樂的表情卻是尷尬的,她對劉念有特殊的感情。

    幾個情節突出了主角們的性格,徐珍珍猜測,這會是一個三角戀甚至四角戀的故事。

    接下來的情節卻完全出乎徐珍珍的預料。陸露和貧窮的李傑提出了分手,因爲她要嫁給一個澳洲老男人傑森,還邀請李傑參加婚禮。她說自己這世上最喜歡的人就是李傑,但她喜歡傑森的錢勝過喜歡他。

    樂樂、劉念、林文婷三人一起到了澳洲,樂樂成了兩人之間的電燈泡。

    樂樂在墨爾本傻乎乎的上了陌生人的車,遇到壞人被搶走了行禮箱。一無所有的她在最無助的時候遇到了因爲女友背叛,失魂落魄的李傑……差點被李傑賣到夜總會去。

    李傑看到了樂樂的行李箱和護照後,又良心發現回去救她,帶着她躲進小巷避開了追出來的黑社會。兩個迷茫的人一起在戶外待了一夜,早上李傑不告而別,幫樂樂拿回了行李箱和護照。

    之後李傑颳了鬍子,以年輕英俊的面貌去參加陸露的婚禮,剛好有黑幫分子來刺殺傑森,李傑爲了救陸露,在婚禮上不幸中槍。

    小說的所有情節都和徐珍珍之前想的不一樣。

    男主活不久了?臨死之前得到一大筆錢回去找自己的親人?這是什麼展開?

    之後男主發現生母劉云溪和弟弟劉念都是娛樂圈的明星,發誓要報復。徐珍珍驚呆了,她從來沒看過這種小說,和市面上常見的愛情小說完全不同,這是寫愛情的?這分明是男人復仇的故事啊?

    又過了兩個小時,徐珍珍躺在牀上用枕頭矇住了頭,把筆記本扔在了一邊。

    這特麼還真是一部愛情小說,梁坤恐怕是瘋了,他寫的小說有毒。

    已經命不久矣的李傑和唐樂樂重逢後,竟然有許多有趣的互動情節。

    唐樂樂以爲李傑是因爲喜歡她,特意從澳洲回國找她的。爲此他把自己收拾的乾淨利落,換了正常的衣服,人也變帥了。李傑的年齡一看就不大,她卻習慣性的,傻傻的叫他“大叔”,因爲在墨爾本時,她以爲李傑年齡很大,一直是這麼喊的。

    她對李傑說了很多傻話,一邊頭疼兩人的關係,一邊又有點開心有人喜歡自己。

    李傑覺得樂樂很傻,很容易吃虧上當,說她是石頭腦袋。他不喜歡叫她的名字,給她起了個外號叫“石頭”。“大叔”和“石頭”從稱呼上就能看出兩人關係不一般,互有好感。

    兩人的一些情節堪稱“高甜”。

    李傑請樂樂喫大餐,爲了回禮,樂樂也想請他喫飯。李傑提議回租住的地方做飯喫,兩人一起買菜做飯的情節很溫馨。樂樂的手藝和大餐廳的美食沒法比,李傑卻喫的很幸福,因爲很久沒人給他做過飯了,他在澳洲基本都喫快餐。

    劉念和劉云溪跟隨一個劇組到郊區拍戲,喫完飯時劉云溪不停的挑刺,不滿環境。老闆娘很潑辣把一個菜倒在了她身上,李傑頓時因爲母親受辱發怒了,砸了這家小飯店。

    劇組離開後,樂樂主動留下道歉,幫老闆娘收拾好了飯店,因此錯過了郊區最後一班公交車,沒法回市裏。

    李傑猜她也許會打劉念的電話求助,不想先站出來,又怕樂樂遇到壞人喫虧,所以在車棚的背面默默守護了她一個多小時。

    直到下起小雪,胡思亂想的樂樂才意識到公交車不會來了。她沒找劉念,打了李傑的手機,鈴聲在背後響了起來。

    兩人透過玻璃對視,樂樂又喜又氣:“你什麼時候來的?爲什麼不叫我?”

    李傑笑着回答:“來了一小時了,看你太傻,就沒叫你,想在後面多笑你一會兒。”

    徐珍珍能幻想出兩人在雪天,背靠背坐在公交車棚的情景,充滿藝術感。可是李傑活不久了,喜歡女主又不敢接近,這就太虐了。

    李傑和弟弟劉念的互動情節也很多。兩人很談得來,一見如故,劉念沒有明星架子認他做哥,讓他內心矛盾無比。有段劉念在游泳池溺水,這時李傑只要不管,裝沒看見就報仇成功了,可他急到眼裏含淚,還是忍不住下水把他救了上來。

    有了救命之恩,兄弟倆的關係更好了,劉念有什麼好事都想叫着他,知道他沒工作後,就建議他給自己做助理,爲他開車。

    李傑答應後更加痛苦,因爲他要看見弟弟和生母劉云溪時不時的秀親情。因爲劉云溪的寵溺,導致劉念像個長不大的孩子,他是個會撒嬌,有些任性的男人。

    偏偏他沒法討厭弟弟,因爲他知道這是個單純的人,本質一點都不壞。他嘴上說要報仇,看到母親被欺負時也比誰都激動,這種矛盾讓人心疼不已。

    劉念喜歡的女二號要和他分手,他心情不好出了車禍,必需做心臟手術。劉云溪知道李傑活不久了,和經紀人唐浩商量,想去求李傑捐獻心臟。

    看到這地方徐珍珍哭的不行了,不敢再看下去。

    這是360度無死角的花樣虐主,先讓讀者看到一點點美好幻象,然後無情的打碎,每時每刻都讓李傑這個男主經歷着內心的煎熬和肉體的折磨。

    虐主的小說她不是沒有看過,但是像梁坤寫的這麼虐的,簡直是聞所未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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