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人仙百年 >第305 收回租界
    1942年10月10日,就在秦笛閉關修煉的時候,英美宣佈放棄在華治外法權。

    什麼意思呢?就是說放棄租界,將所有租界交還給中國。

    從叩開中國大門的1840年鴉片戰爭開始,列強們的每一次侵華戰爭都要導致一件至數件血寫的條約,中國從此進入歷史上的不平等條約時代。至1918年,連歐洲小國瑞士也與中國訂立了不平等條約。

    美國政要布熱津斯基曾經指出:“19世紀強加給中國的一系列條約、協定和治外法權條款,使人們清清楚楚地看到:不僅中國作爲一個國家地位低下,而且中國人作爲一個民族同樣低下。”

    租界的存在,是對中國人民的羞辱!

    那麼爲什麼英美會同意廢除租界呢?

    這裏不能不提及汪大衛的南京僞政權。汪大衛雖然賣國,但他在日本人的蠱惑下,在微小的夾縫裏,也做了一件對國家有利的事。

    從1938年開始,日本以所謂放棄領事裁判權和交還租界來誘降重慶國民政府,主要對象是領導人清先生和汪大衛。在誘降汪大衛集團時,日本妄言要“援助中國從東亞的半殖民地地位中逐步解放出來,廢除一切不平等條約”,它還嘲笑中國沒有平等地位,被西方國家“不是當做一個盟國,而是當做一個工具使用”。

    汪僞政權建立後,簽訂《中日間基本關係條約》,日本政府表示:隨着中日關係的新發展,將“撤廢”其在中華民國所享有的治外法權,並“交還”專管租界。

    1942年汪僞政權向美英宣戰,隨後不久,“接收”杭州、蘇州、漢口、天津等日租界;5月28日,“收回”廈門鼓浪嶼公共租界,6月5日,“收回”天津、漢口、廣州3個法租界。至此,除重慶日本租界由國民政府收回外,其餘11個專管租界和2個公共租界均被汪僞政府“收回”。

    由於汪僞轄區實際上是日本佔領區,因此,汪僞政府“收回”的外國租界,實質上是從“國中之國”變成了淪陷區。顯而易見,日本“交還”租界及“撤廢領事裁判權”,無非是爲了“籠絡中國民心”和“企圖拆散盟國團結”。

    汪僞政權的這些廢約行爲一般被認爲是一出“鬧劇”,但當時的美、英等中國的盟國卻連這一點都做不到。

    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後,因美、英、法等國強加於中國的不平等條約依然存在,各國在華依然擁有租界,並享有領事裁判權等特權。

    1939年前後,美國不得不考慮這樣一個現實:中國大片國土已淪陷於日軍之手,大量美國僑民已在動盪期間撤離回國,在華領事裁判權究竟有無實際意義?

    中國雖爲同盟國之一,但未能受到平等待遇。美國惟望中國無條件追隨,英國對中國的輕蔑與妒忌,兼而有之。

    1942年夏,太平洋戰場上的形勢發生了對盟國有利的變化。中國作爲同盟國成員,廢除不平等條約本應該是順理成章之事,但英美就是拖着不辦。清先生便讓夫人於1942年4月23日在《紐約時報》發表《如是我觀》一文:“連日本政府也提出大東亞建設的構想,以東亞各民族的解放者身份自居,鼓吹廢除在東亞的殖民統治,親愛的英、美盟國當局,你們真想讓汪僞政權跑在盟國前面嗎?”

    在國民政府的一再要求下,美、英政府不得不宣佈放棄頑固立場。美國政府於1942年10月9日發表聲明:“美國政府準備立時與中國政府談判,締結一個規定美國政府立時放棄在華治外法權及解決有關國際問題之條約。”

    然而,當談判一開始,清先生就發現問題並不那麼簡單。除了美國要求租界取消後,中國不得取消或以任何理由追究美國人在中國領土內現有不動產的權利外,主要還是英國關於香港的地位問題。

    英國大使薛穆知道這個廢約不過是“過場戲”,沒想到國民政府竟然較真,要收回香港。於是薛穆請示英國當時的首相丘吉爾。

    丘吉爾於1942年11月10日在倫敦市政廳發表的演講,蠻橫地宣稱“凡屬大英帝國者,本人必須保守之……廢除英國在華特權,並不包括將香港交還中國。”

    於是乎,清先生選擇退卻,放棄了有關香港的談判。

    隨後,民國政府名義上收回了租界,但實際上淪陷在日寇之手,不惟特權無法收回,而淪陷區同胞呻吟於敵僞雙重壓迫之下……

    延安方面明確表示:“沒有抗戰的勝利,中國的獨立便無法實現,不平等條約之廢除也還是一紙空文。”

    事實很快打了青白黨的臉。

    不久之後,中美之間簽訂了新的不平等條例,《關於處理在華美軍人員刑事案件換文》,使在華美軍(到1945年達60000人)可以不受中國刑法的約束。美軍基地、補給和運輸部門、無線電通訊網、航空系統和陸軍郵局在中國土地上工作,其規模之大和獨斷橫行的程度是中國西南地區即使在不平等條約時代也從未見過。戰爭結束時,魔都馬路上有好幾個月擠滿了美國大兵和酗酒鬧事的水手。

    再後來,羅斯福在1945年2月的雅爾塔會議上,用中國的部分領土主權同蘇聯做了交易,祕密簽訂了《雅爾塔協定》,對中華民族的利益造成了長遠的嚴重損害。

    清先生迫於無奈,派宋子文等人於1945年6月30日抵達莫斯科,就雅爾塔協定涉及中國的具體內容與蘇聯談判。

    談判的結果就是在1945年8月14日,即日本宣佈投降的前一天,簽訂了“不平等”的《中蘇友好同盟條約》。這個條約嚴重損害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其最大的惡果是被迫同意外蒙古獨立。

    這是真實的歷史,不容秦笛去改變。

    但秦笛有時候也會冒出奇怪的想法:“要不要把談判的官員打蒙?不讓他們簽字?或者把條約文本偷回來?讓對方沒有依據?可是,文本偷回來有什麼用呢?”

    “大國之爭,關鍵在於實力,條約算什麼玩意?那就是廢紙,可以撕着玩的,對強國而言不值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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