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明朝那些事兒(全集) >第30章 掃除一切腐敗者!
    在所有的惡行中,朱元璋最憎惡貪污,這也是可以理解的,每當他想起那本該發給自己父母的賑災糧食被官吏貪污、導致父母餓死的情景,就會忍不住咬牙切齒,這些人個個該殺!

    他要創造一個真正純淨的王朝,一個官員們人人清廉、百姓安居樂業的王朝。所以他盡一切努力去實現這個夢想。

    可是夢想不一定會成爲現實。

    洪武二年,朱元璋曾經對他的大臣們說過這樣一番動感情的話:“從前我當老百姓時,見到貪官污吏對民間疾苦絲毫不理,心裏恨透他們,今後要立法嚴禁,遇到有貪官敢於危害百姓的,決不寬恕!”

    朱元璋是說到做到的,他頒佈了有史以來最爲嚴厲的肅貪法令:貪污六十兩以上銀子者,立殺!

    即使在開國之初,六十兩銀子也不是什麼大數目,這個命令顯示了朱元璋肅貪的決心。

    爲了增加震懾力度,朱元璋還設置了一項駭人聽聞的政策。

    自唐宋以來,政治制度、機構設置多有不同,但縣衙的佈局是差不多的,都有大門、戒石、鼓樓、二門這些結構,但在明朝卻在大門和二門之間多設置了一個土地祠。此土地祠切不可晚上去看,着實嚇人。

    這個土地祠是幹什麼用的呢?不要喫驚,這個地方是剝皮用的,剝的就是人皮。

    朱元璋命令官員貪污處死後,還要把貪官的皮剝下來,然後在皮內塞上稻草,做成稻草人,並掛於公座之旁,供衆人蔘觀。這個稻草人不是用來嚇唬鳥的,而是用來威懾貪官的。

    較早享受到這一高級待遇的是朱元璋的老部下朱亮祖,這位朱亮祖是赫赫有名的開國大將,立有大功,被封爲永嘉侯(侯爵),鎮守廣州,可謂位高權重。但此人有一個致命的缺點,驕狂。

    當時的番禺縣(今廣州番禺區)縣令叫道同,是一個很清廉的官員,由於執法嚴厲,與當地的土豪劣紳發生了矛盾。這些土豪吃了虧又拿道同沒辦法,便拉攏朱亮祖,希望他爲自己出頭。頭腦簡單的朱亮祖收了好處,居然就答應了。

    此後,朱亮祖多次與道同發生矛盾,干涉道同的正常執法,還派黑社會暗中設伏,打了道同一頓。但道同並未屈服,與朱亮祖進行着不懈的鬥爭。

    雙方矛盾一步步升級,終於達到頂點。道同抓住了惡霸羅氏兄弟,朱亮祖竟敢動用軍隊包圍縣衙,強行將人犯給搶了出來。並且還向皇帝上奏,彈劾道同一大堆罪狀。

    道同終於忍無可忍,也隨後向皇帝遞送奏章說明情況,但他忘記了朱亮祖有他不具備的優勢——快馬。

    道同派人送奏章的馬是驛站的馬,而朱亮祖使用的是軍馬,朱亮祖也料到道同會告狀,於是他派人挑最好的馬,飛快地趕到京城,狠狠地告了道同一狀。朱元璋是個頭腦容易發熱的人,一看到朱亮祖的告狀信,就立馬派人去斬殺道同。

    就在朱元璋發出命令後不久,道同的奏章就到了,朱元璋一對照就發現了問題,連忙派人去追,然而已經來不及了,朱亮祖就這樣殺掉了道同。

    道同爲官清廉,家裏沒有錢,他死前最擔心的就是自己的母親無人供養,便委託好友贍養他的母親,然後從容就死。

    他被殺時,無數百姓前來送行。

    公道自在人心。

    朱亮祖得意洋洋,自己終於鬥倒了道同,他和那些土豪惡霸可以高枕無憂了。

    話雖如此,但朱亮祖仍然有些不安,他跟隨朱元璋打過仗,深知此人要麼不做、要麼做絕的性格。不過道同只是個小小的知縣,而自己卻是開國大將,御封侯爵,想來朱元璋不會爲了一個芝麻官對自己下手的。

    朱亮祖的估計似乎是對的,過了一段時間,始終未見朱元璋有何反應,他終於安心了。

    也正是因爲這個原因,當大理寺的官員手持朱元璋的手諭來抓他時,朱亮祖纔會那樣的喫驚。他雖然手下有兵,卻還沒有神經錯亂到敢於和朱元璋對抗。他十分老實地把自己的兵權交出,和大理寺的官員一起前往京城請罪。

    然而大理寺的官員並不急於上路,卻詢問他:“你的兒子朱暹呢?”

    這下朱亮祖驚呆了,他明白這句話的含義。

    因爲朱元璋的人生哲學正是:要麼不做,要麼做絕。

    一路上,朱亮祖還存有幻想,他認爲自己勞苦功高,只不過殺了一個知縣,朱元璋最多是責罰一下他而已,並不會殺他。

    但現實和想象總是有差距的。

    洪武十三年九月初三,朱亮祖與長子朱暹被押到了朱元璋的面前。朱元璋沒有跟他廢話,充分發揮了自己動手的精神,上來就用鞭子抽了朱亮祖。侍衛們一看皇帝親自上陣,士氣大振,在得到朱元璋默許後,紛紛開始動手。朱亮祖與他的兒子朱暹就這樣被活活鞭死。

    “鞭死”二字,細細品味,實在讓人膽寒。

    殺掉朱亮祖和朱暹後,朱元璋下令將參與此事的惡霸全部殺死。他念及朱亮祖有功,給他留了全屍,但其

    他人就沒有這麼好運氣了,朱暹等人的皮都被剝了下來,懸掛在鬧市,供衆人蔘觀,以爲後世警戒。

    朱元璋對這件事情的處理讓很多官員膽戰心驚。而朱亮祖也在無意中創造了一個紀錄:他是第一個被當廷打死的大臣。

    不過他並不是最後一個。此後,當廷打死大臣這一明朝獨特的現象就此延續了下去。終明一朝,很多直言大臣都被這種極端的刑罰打掉了性命。

    此後,朱元璋對待貪官污吏的態度越來越嚴厲,他創造了一個以往封建統治者想都不敢想的政策,即規定普通百姓只要發現貪官污吏,就可以把他們綁起來,送京治罪,而且路上各檢查站必須放行,如果有人敢阻擋,不但要處死,還要株連九族!這在中國法制史上是絕無僅有的。

    但這一政策的操作性不強,明代的實施者並不多。

    與這種羣衆檢舉揭發相比,朱元璋肅貪的主要線索來源是他的耳目,也就是我們上面介紹過的檢校。這些人遍佈全國各地,一旦發現官員有貪贓枉法等問題即可上奏,而朱元璋也拿出了玩命的精神,即使情報送到京城已經是半夜,他也會立刻起牀辦理。

    甚至有的貪官今天剛收紅包,第二天就會有紀檢官員來找他,並將他抓回論罪。其效率不可謂不高。

    朱元璋使用了這麼多的手段,自己也全力配合,按說貪污行爲應該絕跡,然而情況遠沒有他想象得那麼簡單。

    朱元璋制定了法律,規定當時的刑罰限於笞、杖、徒、流、死五種,從字面上也很容易理解這五種刑罰,客觀來說,在封建社會這些刑罰並不算重。這也是朱元璋考慮到前朝的刑罰過重而做出的一種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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