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了不起,很勤奮,終其一生,不但制定了完備的法律,還成功地普及了法律。
我們之前說過,朱元璋制定了《大明律》,並規定了五種刑罰,分別是笞、杖、徒、流、死。翻譯成現代語言就是小竹棍打人、大木板打人、有期徒刑、流放、死刑。當然按照朱元璋的性格,他是不會滿足於這幾種處罰方式的,這五種只是正刑,另外還有很多花樣,之前已經介紹過,這裏就不多講了。
而在明初的普法教育中,最重要的並不是《大明律》,而是一本叫做《大誥》的書。
所謂《大誥》是朱元璋採集一萬多個罪犯的案例,將其犯罪過程、處罰方式編寫成冊,廣泛散發,人手一冊。
根據法理學的分類,《大誥》採用了案例,應屬於判例法,這麼看來朱元璋還頗有點英美法系的傾向。朱元璋正確地認識到,要老百姓去背那些條文是不可能的,而這些案例生動具體,個個有名有姓,老百姓喫完了飯可以當休閒讀物來看,就如同今天我們喜歡看偵破故事一樣。更重要的是,裏面還詳細記述了對這些犯人所使用的各種酷刑,如用鐵刷子刮皮、抽腸、剝皮等特殊行爲藝術,足可以讓人把剛喫進去的東西再吐出來,然後發誓這輩子不犯法。
把犯人的罪行和處罰方式寫入《大誥》,並起到警示作用,實在是一種創舉。
但問題還是存在的,因爲當時的人們文化程度普遍不高。文盲占人口的大多數,沒有希望工程,讀過小學(私塾)的已經很不錯了,大家在電視上經常可以看到,城門口貼着一張告示,一個人讀,無數人聽,並不是因爲讀的那個人口才好,而是由於大家都不識字,這是符合客觀事實的,老百姓素質低,即使是通俗的案例也很難普及。
朱元璋再有辦法,也不能代替那麼多的老百姓去聽、去讀。這實在是個難以解決的問題。但奇人就是奇人,朱元璋用一個匪夷所思的辦法解決了問題。
他的辦法具體操作如下:比如張三犯了罪,應該處以刑罰,縣官已經定罪,下一步本來應該是該坐牢的去坐牢、該流放的流放,但差役卻不忙,他們還要辦一件事,那就是把張三押到他自己的家中,去找一樣東西。找什麼呢?
就是這本《大誥》,如果找到了,那就恭喜張三了:如果本來判的流放,就不用去了,回牢房坐牢;如果是殺頭的罪,那就能撿一條命。
反之,家裏沒有這本書,那就完蛋了,如果張三被判爲流放罪,差役就會先恭喜他省了一筆交通費,然後拉出去咔嚓掉他的腦袋。
其實從法理上說,家裏有這本書,說明是懂得法律的,按照常規,知法犯法應該是加重情節。不過在當時而言,這也算是朱元璋能夠想出來的最好的方法了。
朱元璋通過這種方式成功地普及了法典,雖然具體效果不一定很好,但他畢竟做出了嘗試。
朱元璋的特殊規定
在洪武年間,朱元璋規定了很多奇怪的制度,如果都寫出來,估計要十幾萬字,所以只簡單介紹幾種。而在這些制度的背後,隱含着深刻的含義。
在那個時候,人去世是不能隨便說死的,要先看人的身份,具體規定如下:
皇帝死稱崩,公侯貴戚死稱薨,大臣死稱卒,士死稱不祿,庶人死才能稱死。
進到靈堂,看清神位位置,如果不認識這人,就要先記住神位上的名字,然後跪地大哭:某某兄(一定要記準名字),你怎麼就死了啊,兄弟我晚來一步啊。
如果你這樣說了,大家就會懷疑你是來砸場子的,你祭拜的是官員,怎麼能用庶民的說法呢?
正確的方法是這樣的,進到靈堂,先去問家屬:您家老爺前居何職?
家屬回答:我家老爺原是兵部武選司郎中。
這時心裏就有底了,這是個五品官,該用“卒”。
那就拜吧。
別忙,還要再問一句:您家老爺可有世襲爵位?
家屬回答:我家老爺襲伯爵位。
再去神位前,跪地大哭:某某兄,你怎麼就薨了啊,兄弟我晚來一步啊。
大功告成。
其實稱呼上的規定前朝也有,但並沒有認真執行過,而在洪武年間,如果違反這些制度規定,是會有大麻煩的。除了稱呼外,當時的老百姓也被分成了幾個種類。
職業分配製度
當時的人按職業可大致劃分爲:民戶、軍戶、匠戶。
其中民戶包括儒戶、醫戶等,軍戶包括校尉、力士、弓兵、鋪兵等,匠戶分爲工匠戶、廚役戶、裁縫戶等。
這些戶的劃分是很嚴格的,主要是爲了用人方便,要打仗就召集軍戶,要修工程就召集匠戶。看上去似乎也沒有什麼問題,但其實缺陷很大。
比如你是軍戶,你的兒子也一定要是軍戶,那萬一沒有兒子呢?這個簡單,看你的親戚裏有沒有男丁,隨便拉一個來充數,如果你連親戚都沒有,那也不能算完,總之你一定要找一個人來幹軍戶,拐來騙來上街拉隨便你,去哪裏找是你自己的事情。
再比如你是匠戶中的廚役戶,但你說你不懂廚藝,那也不要緊,人去了就行,只要人數對得上就沒問題,反正你做的飯我也不喫,誰吃了拉肚子我也不管。
這樣的劃分是不科學的,不但民戶軍戶這些大戶之間不能轉,同一戶內不同的職業也不能轉,萬一打仗時要召集弓兵戶,偏偏這些人從小沒有練過拉弓,那也沒辦法了,每人給一把弓就上吧。這樣的軍隊戰鬥力是不能保證的,又如召集醫戶,如果召來的都是一些不懂醫術的,那可就要出人命了。
這是老百姓,官員們也不輕鬆,他們衣服穿着和顏色搭配、用料、圖案都有着嚴格的規定,如違反,是要殺頭的。
如朝服冠上的梁數,一品七梁,二品六梁,往下遞減,不能多也不能少。這衣服是祭祀典禮要穿的,平時上朝要穿公服,公服的規定也極爲複雜,從一品到九品,從文官到武官,衣服顏色不同、花紋不同、花徑不同、衣服上的補片也不同。
回家之後也不輕鬆,不能穿睡衣之類的衣服走來走去,要穿常服;這常服也不能隨便穿,不同品級也有規定,如腰帶,一品用玉,二品用花犀,以下各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