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明朝那些事兒(全集) >第344章 陰謀(2)
    文臣方面就差多了。到了明末,特別是崇禎年間,十幾年裏,文臣無數,光內閣大臣就換了五十個,都是肉包子打狗,就算研究歷史的,估計也不認識,而其中唯一的例外,就是錢謙益。

    錢謙益,字受之,蘇州常熟人,萬曆三十六年進士,名人,超級名人。

    錢謙益之所以有名,很大原因在於,他有個更有名的老婆——柳如是。

    關於這個人的是是非非,以後再說,至少在當時,他就很有名了。

    因爲他不但飽讀詩書,才華橫溢,且是東林黨的領導。閹黨倒臺,東林上臺,理所應當,朝廷裏從上到下,基本都是東林黨,現在領導要入閣,就是探囊取物。

    所以連錢謙益自己都認爲,抓鬮只是個程序問題,入閣只是個時間問題,洗個澡,換件衣服,就準備換單位上班了。

    可這世上,越是看上去沒事的事,就越容易出事。

    作弊

    錢謙益入內閣,一般說來是沒有對手的,而他最終沒有入閣,是因爲遇上了非同一般的對手。

    在崇禎十餘年的統治中,總共用過五十個內閣大臣,鑑於皇帝難伺候,下屬不好管,大部分都只幹了幾個月,就光榮下崗。

    只有兩個人,能夠延續始終,把革命進行到底,這兩個人,一個是周延儒,一個是溫體仁。

    雖然二位兄弟在歷史上的名聲差點兒(名列《奸臣傳》),但要論業務能力和智商,實在無與倫比。

    不幸的是,錢謙益的對手,就是這兩位。

    之所以要整錢謙益,不是因爲他們也在吏部候選名單上,實際上,他們連海選都沒入,第一輪幹部考察就被刷下來了。

    海選都沒進,爲什麼要坑決賽選手呢?

    因爲實在太不像話了。

    海選的時候,錢謙益的職務是禮部右侍郎,而周延儒是禮部左侍郎,溫體仁是禮部尚書。

    同一個部門,副部長入閣,部長連決賽都沒進,豈有此理。

    所以兩個豈有此理的人,希望討一個公道。

    在後世的史書裏,出於某種目的,溫體仁和周延儒的歸類都是奸臣,也就是壞人,但仔細分析,就會發現,至少在當時,這兩個壞人,都是弱勢羣體。

    在當時的朝廷,東林黨勢力極大,內閣和六部,大都是東林派,所以錢謙益基本上算是個沒人敢惹的狠角色。

    但溫部長和周副部長認爲,讓錢副部長就這麼上去,實在太不公平,必須鬧一鬧。

    於是,他們決定整理錢謙益的黑材料,經過不懈努力,他們找到了一個破綻,七年前的破綻。

    七年前(天啓元年)。

    作爲浙江鄉試的主考官,錢謙益來到浙江監考,考試、選拔、出榜,考試順利完成。

    幾天後,他回到了北京,又幾天後,禮部給事中顧其中上疏彈劾錢謙益,罪名,作弊。

    批判應試教育的人曾說,今日之高考,即是古代之進士科舉,罪大惡極。

    我覺得這句話是不恰當的,因爲客觀地講,高考上榜的人,換到明代,最多就是秀才,舉人可以想想,進士可以做夢。

    明代考完,如果沒有意外,基本能有官做,且至少是處級(舉人除外),高考考完,大學畢業,如果沒有意外,且運氣好點兒,基本能有工作。

    明代的進士考試,每三年一次,每次錄取名額,大概是一百五十多人,現在高考,每年兩次,每次錄取名額……

    所以總體說來,明代的進士考試,大致相當於今天的高考+公務員考試+高級公務員選拔。

    只要考中,學歷有了,工作有了,連級別都有了,如此好事,自然擠破頭,怕擠破頭,就要讀書,讀不過,就要作弊。

    鑑於科舉關係重大,明代規定,但凡作弊查實,是要掉腦袋的。但由於作弊前景太過美妙,所以作弊者層出不窮,作弊招數也推陳出新。由低到高,大致分爲四種。

    最初級的作弊方式,是夾帶。所以明朝規定,進入考場時,每人只能攜帶筆墨,進考場就把門一鎖,喫喝拉撒都在裏面,考完纔給開門。

    爲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同學們開動腦筋,比如把毛筆鑿空,裏面塞上小抄,或是在硯臺裏面夾藏,更牛一點兒的,就找人在考場外看準地方,把答案綁在石頭上扔進去,據說射箭進去的也有。面對新局面,朝廷規定,毛筆只能用實心筆桿、硯臺不能太厚、考場內要派人巡邏等。

    這是基本技術,更高級一點兒的,是第二種方法:槍手代考。明朝的同學們趁着照相技術尚未發明,四處找人代考,當然朝廷也不是喫素的,在准考證上,還加上了體貌特徵描述,比如面白、無須、高個等。

    以上兩項技術,都是常用技術,且好用,爲廣大人民羣衆喜聞樂見,所以流傳至今,且發揚光大,今日之大學,繼承前輩遺志者,大有人在。

    但真正有錢,有辦法的,用的是第三種方法——買考題。

    考試最重要的,就是考題,只要知道考題,不愁考不上,所以出題的考官,都是重點對象。

    但問題是,明代規定,知情人員如果賣題,基本是先下崗再處理,輕則坐牢,重則殺頭,風險太大。而且明朝爲了防止作弊,還額外規定,所有獲知考題人員,必須住進考場,無論如何,不許外出。

    所以在明朝,賣考題的生意是不好做的。

    雖然買不到考題,但天無絕人之路,有權有勢的同學們還有最後一招撒手鐗,此招一出,必定上榜——買考官。

    不過,這些考官並不是出題的考官,而是改題的考官。

    是的,知不知道題目並不重要,就算你交白卷,只要能搞定改題的人,就能金榜題名。

    但問題是,給錢固然容易,那麼多卷子,怎麼對上號呢?

    最原始的方法,是認名字,畢竟跟高考不同,考試的人就那麼多,看到名字就錄取。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從此以後,試卷開始封名,實行匿名批改。

    但作弊的同學們是不會甘心失敗的,有的做記號,有的故意在考卷裏增大字體,只爲對改卷的考官說一句話:我就是給錢的那個!

    這幾招相當的有效,且難以禁止,送進去不少人,面對新形勢朝廷不等不靠,經過仔細鑽研,想出了一個絕妙的對策。

    具體方法是,所有的考卷收齊後,密封姓名,不直接交給考官,而是轉給一個特別的人。

    這個人並非官員,他收到考卷後,只幹一件事——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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