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國民老公霸道愛:非你莫屬 >162 擁抱太陽的女漢子
    方明傑一早上醒來,走到陽臺,慵懶的打了個哈欠。

    視線隨意掃一週,就瞥見樓下花園裏,肖戈瑩正立在一處花叢中,伸展雙臂,微昂着頭,緊閉雙眼,面帶微笑,迎着太陽的方向。

    這女人又在幹什麼?方明傑心想,該不是擁抱太陽吧?

    他嗤之以鼻的哼笑,正想移開視線時,一抹柔和的光線正好打在肖戈瑩的臉上,頓時,方明傑呆了。

    猶如畫中的景象一般,她的輪廓在光影的打造下,透着迷人的線條,看着竟讓人移不開視線了。

    方明傑不得不在心裏承認,其實有時候,她還是挺漂亮的,當然,只是有時候,這個有時候,就是在她不說話,不刁鑽,不無理取鬧,不咄咄逼人,就比如現在這個時候。

    安安靜靜的,讓陽光照耀着自己,感受着大自然的氣息,這樣的她,纔像是一個女人。

    肖戈瑩感受夠了,驀然睜開眼,頭一扭,就正好迎上方明傑注視自己的目光,於是,女人不見了,女漢子呈現在眼前:“方明傑,你睜着狗眼看老孃幹嘛?!”

    方明傑赫然反應,彆扭的移開視線,尷尬的笑兩聲:“呵,我看你,我看你還不如去欣賞一頭豬!”

    “那你去欣賞啊,回頭我讓公婆養兩頭豬專供你欣賞!”

    肖戈瑩蔑視的白他一眼,進了樓下客廳。

    方明傑站在樓上感嘆,他剛纔真是鬼迷心竅了,怎麼會覺得她像女人,她若像女人,這天下就沒有女人了。

    素素正在專心繪畫,溫啓走了過來:“什麼時候能結束?”

    “啊,有事嗎?”

    “今晚是市長的生日宴,你陪我去參加吧。”

    素素撲哧一笑:“你沒開玩笑吧,市長過生日,那是正經人去的場合,你這小混混去,合適嗎?”

    “怎麼不合適,混混只是我的副業,別忘了,我也涉足很多正兒八經的生意。”

    哦,說的也對,溫大少爺,如今亦正亦邪。

    “那好吧,我收拾一下就可以走了。”

    “恩,衣服我讓人準備好了,在你房裏,記得畫個淡妝就行,不用太耀眼。”

    “爲什麼?”

    “怕被人惦記。”

    素素又笑:“你的女人誰敢惦記?”

    溫啓也笑了,大抵是素素的這句,你的女人誰敢惦記,讓他十分的受聽。

    市長的生日,果然不是一般的熱鬧。

    素素和溫啓在門口時,遇到了方明傑和肖戈瑩夫婦,肖戈瑩熱情的招呼:“素素,你也來啦?”

    “是的,戈瑩,好久不久,寶寶一切可好?”

    方明傑沒有招呼她,從表情看,很是冷漠,素素心裏清楚,他是生氣,她嫁給溫啓的事,到底是唐立哲的朋友,雖然明明知道是唐立哲負她在先,仍然站在朋友的立場上,對她諸多埋怨。

    “好着呢,你呢,有了沒?”

    肖戈瑩睨向她的肚子,她倒是對素素與溫啓結婚沒有任何介懷,可能正是因爲她們是女人吧,女人才更容易理解女人,肖戈瑩當日看到素素跟着溫啓走了後,就知道她和唐立哲之間再無可能了。

    這樣也好,誰規定婚姻就一定要跟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在她看來,婚姻有沒有愛無所謂,重要的是合適就可以了,就像她和方明傑,雖然無愛無情,但是每天欺負他,與他拌嘴,也是挺有意思的,轉眼她嫁進方家快半年了,這半年來她竟然過的很開心。這是當初萬萬沒有想到的,所以現在她對婚姻纔有了更深沉的詮釋和理解。

    方明傑先她們一步進去了。

    溫啓也是低聲對素素耳語:“你們先聊着,我去那邊跟幾個高官談些事情。”

    他聲音雖小,肖戈瑩卻是聽到了,打趣素素:“你老公挺厲害嘛,混着黑社會,還敢去跟高官攀談,這是不是就是傳說中的黑白兩道通喫?”

    素素笑而不語。

    肖戈瑩視線掃一圈,意外看到了唐立哲,還有他身邊的一大一小。

    “呵,真是冤家路窄。”

    素素順着她的視線望過去,也看到了一家雖然用其樂融融形容有些偏差的一幕,但是也還是很有愛的,只見唐立哲彎着腰,將一小塊蛋糕,遞給了唐樂手裏,還摸着他的頭,似乎是叮囑他不要喫到衣服上。

    這樣的一幕讓素素已經許久不再疼痛的心,又一次疼痛了,這樣溫馨的一幕,曾經是她幻想過無數次的,她和唐立哲結婚後,生一個小孩,帶他一起去參加各種商業應酬,從小就培養他做生意的才華,即使要應付的人再多,也不會遺忘了她們母子,會時不時的拿些小點心給孩子喫,叮囑孩子喫慢一點,這些,曾經統統都是她的想象,今日,已然成了現實,卻不再,與她有任何關係。

    “別看她們了,有什麼好看的,走,咱們到那邊去。”

    “戈瑩。”

    肖戈瑩正欲拽着素素走,身後突然有人喊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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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sp; 即使沒有回頭,但光是聽那聲音,肖戈瑩的心跳都凌亂了。

    她緩緩回頭,目光悠悠的望着對面的男人,輕聲應了句:“江生……”

    素素看這情形,“那個你們聊吧,我到別處看看。”就識趣的迴避了。

    她在四周轉悠,因爲人太多,幾乎挪不開腳,偏巧不巧的又遇到方明傑。

    方明傑今晚看她一百個不順眼,不損她兩句心裏着實不痛快,於是,他攔住她:“小素素,你真是讓傑哥我刮目相看啊。”

    “怎麼了?”

    “我原本以爲這天下女人都是薄情之人,只有素素你最長情,沒想到,是我看走眼了。”

    “那這還真是你看走眼了。”

    素素不卑不亢,應對他的挖苦。

    “都說男人換女人如衣物,如今這世道反了,女人也開始換男人比換衣服更勤快了。”

    “這說明時代在進步。”

    “呵,你如今換的衣服穿着如何?”

    “自然是再合適不過。”

    “女人啊,結了婚也好,不結婚這心就跟匹野馬似得,總是朝三暮四,一旦成了親,有了家庭意識,這骨子裏也就安分了。”

    “那可不一定,誰說結了婚的女人就不能朝三暮四了,該喜歡着誰還是喜歡。方少爺你家裏不就是最好的例子?”

    “我家裏?”

    方明傑瞪大眼,不可思議的指向自己。

    “對啊,哢,沒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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