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支隊又仔細看了看斷段,說:“軟組織是用刀子割開的,但骨頭不是,是用電鋸鋸的。”
我點了點頭,對黃支隊的分析表示認可:“是啊,骨質斷段呈階梯狀,而且階梯間隙整齊,不是手工鋸,是電鋸。”
“嗯,有電鋸的人還真不多,你們家有電鋸嗎?”黃支隊若有所思地說,擡起頭問我們。
我茫然地搖了搖頭,說:“剛纔說了,兇手應該很容易找到肢解屍體的工具,那麼說明兇手家裏應該有電鋸。”
“其實我不太擔心發碎屍案。”站在一旁的黃支隊看我們已經確定了死者被殺死的過程、明確了分屍工具,突然充滿自信地說,“如果咱們能夠再縮小屍源的尋找範圍,偵查員就一定有信心破獲。”
我知道死因查得再清楚,也難以對偵破案件發揮作用,但是查找屍源在碎屍案件中發揮着重要作用,只可惜眼前的這名死者確實太普通了。所謂的普通,是指我們在屍體上並沒有發現任何能證明她身份的特徵。
“沒有特徵,我們也得把基本特徵總結出來。”沒能發現重要的能夠個體識別的特徵,我也很沮喪。
這起碎屍案件,因爲屍塊全部找全了,性別、身高、體重自然不是問題,因爲恥骨聯合也在,年齡的推斷也會很容易。
我拿起手鋸鋸下了死者的恥骨聯合,走到水池旁,慢慢地分離恥骨聯合上的軟組織。
“奇怪了。”在檢查死者腹腔臟器的高法醫說,“死者的膀胱內有冰碴兒。”
“最近附近地區雖已入冬,但是普遍溫度在5c左右,膀胱內的尿液怎麼會結冰呢?”高法醫說。
“難道是屍體在冰箱內保存過?”我說,“既然剛纔分析了死者死後2小時之內就被肢解,說明死者被肢解後放進了冰箱冷凍?”
我拿起死者的上臂和下肢,檢查着指關節的活動度:“屍僵完全緩解了。
死者已經死亡2天以上了。”
“等等,我有點兒亂,得捋一捋。”黃支隊揉着腦袋說,“目前看,死者應該是死後2小時被人用電鋸和刀肢解,然後被放進冰箱冷凍。48小時以後,兇手從冰箱內拿出了屍塊,然後拋屍到這裏,是嗎?”
我點了點頭。
“可是,胃內也全是溺液,爲什麼就完全化凍了,而膀胱內的尿液卻沒有化凍完全還剩下冰碴兒呢?”一旁負責照錄像的痕檢員說。
“這個容易解釋。”黃支隊揉搓着自己的下巴說,“胃組織不如膀胱組織緻密,保溫效果也差。而且屍體腹部被截斷,胃的一半暴露在空氣中,而膀胱隱藏在盆腔內,周圍的盆腔臟器和腹壁組織把膀胱包裹,化凍化得慢一些也是正常。”
“這個發現,有價值嗎?”高法醫問道。
我和黃支隊都在思考,沒有回話。我慢慢地剝離開死者恥骨聯合的軟組織,觀察恥骨聯合的形態。
“根據這個恥骨聯合,估計死者24歲左右……”我的話還沒有說完,就看見剛從省廳被指派過來的我的好友林濤急匆匆地走進了解剖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