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天唐錦繡房俊 >第一千九百六十六章 衆矢之的
    何爲“御史”?

    自秦而始,設置此官,以之監察朝廷風氣、檢舉諸侯官吏。

    他們唯有監察、檢舉之權,卻無執法之權。

    然則自古以來,御史卻是一個極其清貴的職位,無數官員趨之若鶩,要麼視之爲體現抱負肅清朝堂之崗位,要麼視之爲夯實根基結交人脈的晉身之階。

    既然並無實權,卻爲何這般重要?

    蓋因自古以來,無論清正君子,亦或是奸佞小人,莫不講究一個名正言順,哪怕生前飽受摧殘,亦要搏一個身後名。

    名聲,是所有官員視若生命的東西。

    再是大奸大惡之輩,亦要維護自己的名聲。

    而一旦被御史糾察彈劾並且證實其罪,則意味着此人品行有虧,有若白玉染瑕,往往名聲毀於一旦,不僅政治前途終結,甚至聲名狼藉,不容於桑梓、入不得祖塋。

    名聲,是比才學更爲重要的東西……

    而御史又是如何來體現自己的價值呢?

    很簡單,彈劾!

    越是彈劾當朝大員,便越是能夠顯示不畏強權的剛正風骨,而最好的彈劾對象,則是那些身份尊貴天潢貴胄的皇族子弟,比如霍王。

    因爲彈劾大權在握的當朝大員是有風險的,搞不好將人家得罪得很了,便會遭到反噬,而那些個皇族子弟看似身份高貴金光閃閃,實則並無實權,即便是就藩一方,尚有王府長史、地方官佐予以鉗制,做不到隨心所欲,彈劾起來效果好、後患小,簡直是最完美的目標。

    彈劾霍王這般的皇族子弟,劉洎的經驗不要太豐富……

    將手低下的御史們集合在一起沒多久,京兆府那邊便傳回來信息,果然是霍王昨夜出城之後趁黑趕路,撞死了一個趕牛車的農夫,但是目前京兆府的裁決尚未確認,現場未曾勘察,責任未曾鑑定。

    御史們不管這個。

    南北朝期間,御史監察制度有了一項重大的發展變化,即御史有權“風聞奏事”,又稱“聞風彈事”。“故御史爲風霜之任,彈糾不法,百僚震恐,官之雄峻,莫之比焉。御史臺不受訴訟,有通辭狀者,立於臺門候御史,御史竟往門外收採之,可彈者略其姓名,皆雲風聞訪知。”

    何意?

    便是隻要你聽到了,便可以上奏天子,發起彈劾,至於事實真相到底如何,那是刑部、大理寺的事情。

    不過礙於當初御史們被房俊折騰得狠了,導致皇帝頒下旨意,“風聞奏事”亦要有個限度,風聞訪知之後,亦要對事情做一個瞭解,確認確有此事,方可上奏皇帝、發起彈劾。

    似以往那種“管殺不管埋”的做法,遭到杜絕。

    不過眼下這件事基本確認無誤,無論最後的勘察、鑑定結果如何,肯定是死了人的,霍王難脫干係,那就毋須另行確認了。

    “可有以往舉報、檢舉霍王的資料?”

    劉洎擡起眼眸,詢問副手。

    “自然是有的,不過大多皆是霍王就藩之前,在長安橫行不法的資料,前往徐州就藩之後,霍王大多潛居府邸,結交方式、儒者,素日清談,注重養生,幾步插手民政,亦不奢侈荒靡,無論徐州官場亦或是民間,聲譽頗佳。”

    副手回道。

    御史臺乃是朝廷的監察部門,平素各種渠道送來的檢舉、揭發、甚至告狀的資料,車載斗量,不可計數。爲免如此之多的材料混雜不堪難以檢索,御史臺有專門官吏對其進行歸總分類。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古往今來,又有哪個官員能夠做到清廉如水、兩袖清風的同時,還精明強幹、毫不犯錯?

    可以說,只要御史臺想要搞誰,都會立即拿出豐富的黑材料……

    霍王李元軌自然亦不例外。

    事實上,在就藩徐州之前,這位霍王乃是長安紈絝屆的一號人物,橫行不法之事做得不要太多,若非先帝寵溺有加,陛下顧念手足之情,怕是爵位早就不知道被削掉多少回了。

    劉洎冷笑道:“只要有材料就行,誰管它時間遠近?再者,結交方士、籠絡大儒,有時候也不見得就是好事……立即將霍王的材料整理出來,稍後朝會之上,諸位羣起彈劾,比不讓此等草菅人命之惡徒,玷污皇家名譽之後,尚能夠逍遙法外!”

    “喏!”

    一衆御史紛紛打了雞血一般,分頭行事。

    大家分屬同僚,長時間配合一處搞這些個事情,默契度很高,劉洎這麼一說,大家便都明白了採取何等策略。

    勘察現場?

    責任鑑定?

    對於御史臺來說,完全用不着。

    先把對方的名聲搞臭,再來論事情的對錯……

    *****

    京兆府衙門。

    馬周剛剛到了值房,便被告知有一樁案件需要他來裁定,嫌疑人乃是霍王,已然被右屯衛的兵卒與春明門的守城兵卒押解至衙門……

    馬週一腦門霧水。

    他不是不明白霍王何以犯錯,事實上皇族子弟不肖者衆,整日裏耀武揚威橫行不法,闖出來的禍事不知凡幾,長安作爲京畿之地、天子腳下,京兆府平日裏訴訟案件牽連最多的便是皇族子弟。

    他只是弄不明白,縱然霍王犯法,卻又與右屯衛有何關係?

    還牽扯出春明門的守城兵卒……難不成昨夜霍王意欲衝擊春明門?

    搖了搖頭,馬周親自來到一側的簽押房,見到了霍王李元軌、右屯衛校尉高侃,以及春明門守城校尉趙孝祖。

    案件的過程並不複雜,但是當馬周聽到高侃言及霍王與其親衛意欲毀屍滅跡,便蹙起眉頭。

    雖然人命關天,但是在大唐來說,堂堂霍王撞死了去去一個農夫,的確不算事兒,又非是惡意虐殺,只是意外而已,多賠點錢,再繳納一筆贖罪金,此事也就完結了。

    但致人於死之後還要毀屍滅跡,這就攸關人品了,令他甚爲不齒……

    他看向李元軌,淡然道:“人命關天,王爺縱然貴爲親王,卻也要遵守律法。待本官勘察現場之後鑑定責任,再行判決,王爺以爲如何?”

    李元軌明顯感覺到馬周的不滿,解釋道:“是那農夫忽然衝上道路中間,本王親衛躲避不及,這纔將其撞死。不過也用不着勘察現場這麼麻煩,縱然兇手乃是本王親衛,但本王絕不偏袒,死者的賠償由京兆府判決,無論多少銀錢,本王願意加倍,以求死者家屬之諒解,至於贖罪金,府尹儘管開口,本王絕無二話。”

    他不願此事繼續糾纏下去,不過是一個農夫而已,死就死了,該賠的錢咱也賠,你就趕緊速速結案吧。

    他總覺得這件事太巧,沒那麼簡單……

    孰料,一旁的高侃卻道:“縱馬撞人者,乃是霍王,指使親兵毀屍滅跡者,亦是霍王。”

    言下之意,京兆府如何處置不歸我管,但是事實的真相不能掩蓋,這個罪名必須要霍王擔起來。

    李元軌勃然大怒,戟指喝道:“混賬!你那隻眼睛見到是本王撞死那農夫?那隻耳朵聽聞是本王指使親兵毀屍滅跡?本王乃是大唐親王,爾這般誣陷天潢貴胄,實乃誅滅三族之大罪!”

    “末將兩隻眼睛都見到,兩隻耳朵都聽到!”

    高侃夷然不懼,他纔不信霍王能將他如何,霍王再是強橫,也就藩徐州,哪裏及得上自家大將軍房俊在朝中的影響力?況且當時在場之人分屬雙方,誰的供詞都不足採信,想怎麼說就怎麼說。

    李元軌氣得一佛出世,二佛昇天,擡起一腳就將高侃踹了個趔趄,暴怒道:“本王不過抽了你幾鞭子,豬狗一樣的東西,亦敢信口雌黃誣陷本王?本王今日就宰了你!”

    他是真的以爲高侃是在報復他鞭撻之恨,伸手就要將佩劍抽出來,宰了這個兵痞子!

    “砰!”

    馬周狠狠一拍桌案,怒道:“此乃京兆府衙門,王爺眼中尚有國法,尚有吾這個京兆尹乎?”

    心狠手辣、泯滅人性之輩,亦敢仗着皇室身份,咆哮京兆府?

    將吾當做泥胎陶塑不成!

    李元軌正欲辯解,忽然有京兆府的官吏自門口快步而入,向馬周施禮道:“府尹,宮裏來了內侍,傳召陛下旨意,命霍王殿下立即進宮……”


章節報錯(免登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