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六零時光俏 >第三一零章 母親
    沈玫去了一次華僑商店,帶回好幾件新衣服,搬過來一件一件試給周小安看,“你喜歡哪件?過幾天我還去,到時候給你帶回來!”

    “你給我的僑匯券還剩不少呢,夠給你買好幾條裙子的了!”

    周小安沒去過華僑商店,並不知道僑匯券的購買力,傻乎乎地點頭,“我要那件黃色帶小碎花的連衣裙,你再幫我看看有沒有好看的髮卡。”

    沈玫在七一會演上一炮而紅,最近有好幾場演出,沈市長慷慨地給了她一筆置裝費,“氣得市長夫人和沈蓉鼻子都要歪了!”

    她們越生氣沈玫笑得越歡,沒事兒就往市長家跑,每次去都不會空手回來。

    “再忍兩次我就能給我和我媽一人買一件呢子大衣了,到時候穿到市長夫人面前去轉一圈兒,現在噁心點也值了!”

    沈玫說是去聯絡父女感情,可實際上見了沈市長連聲爸爸都不叫,要起錢來卻理直氣壯毫不手軟。

    就這樣她還覺得自己受了委屈,回來得跟周小安吐槽一通才能氣順。

    餿主意都是她跟周小安一起想出來的,沈玫每天都給周小安做實況轉播,“我以前怎麼就那麼倔呢!要是能堅持用這招對付他們多好!”

    那也得沈市長肯配合呀!周小安對沈市長這個人非常好奇。

    從他的所作所爲上看,他虧待了沈玫母女這麼多年,還縱容了丁月宜母女對沈玫母女的欺負迫害,可有時候對沈玫又好像挺有慈父之心。

    沈玫演出成功他會當着市委領導的面介紹她,還很爲女兒驕傲的樣子,不避嫌地讓她上市長專車帶她回家喫飯,沈玫跟他要錢買奢侈品他也很慷慨。

    不只這次,以前也是這樣。

    沈玫自進廠就總穿新衣服,還騎那麼高調的自行車,當然都是他給的錢。

    對沈玫也很包容,只要她不發脾氣不舉菜刀砍人,她提的要求沈市長能滿足都會盡量滿足。

    在這個年代,沈玫的消費水平也是沛州幹部家庭裏非常高的了。沈市長工資不低,要供養她這樣花錢,也是有很大壓力的。

    沈家沒有任何家底,沈市長也是靠工資生活,要養父母、養前妻,還要養妻子和三個孩子。

    能拿出那麼多錢來給沈玫揮霍,幾乎是盡了全力了,甚至還要委屈家裏其他成員才能達到。

    這絕不像是對糟糠前妻生的不受寵的女兒。周小安越瞭解沈家的情況越覺得反常。

    沈玫撇嘴,“沈衛國跟外國人學的什麼博愛,對誰都好,就沒有他想虧待的人!最後誰都不滿意,都覺得受他虧待了!他還覺得自己做得特別好,沾沾自喜地覺得家庭和諧,真是笑死人了!”

    可這還是不能完全解釋沈市長對沈玫的溺愛和縱容。

    以丁月宜的心計,這麼多年來的水滴石穿,早就把沈市長心裏對沈玫那點父女之情消除乾淨了,哪還會允許他委屈他們母子三人來縱容沈玫的揮霍?

    沈玫咬牙切齒,“沈衛國和丁月宜欠我媽媽一條命,他們這輩子都還不清!”

    沈玫所說的媽媽是她親媽。

    沈玫並不是姚雲蘭的女兒,她的母親另有其人。

    沈家的事,真如沈玫所說,可以講一部長篇評書聯播了。

    當年沈衛國離家投身革命,走了將近十年纔回去,他回家除了騙沈老頭捐獻了全部家產,還跟姚雲蘭離了婚。

    已經家徒四壁的沈老頭當然不可能同意沈衛國離婚,沒了家產再沒了能幹活養家伺候他們二老的兒媳婦,他們以後的日子要怎麼過?

    可沈衛國很快說服了他,因爲他在部隊已經有了自由戀愛的革命伴侶。

    這個人就是沈玫的媽媽徐鵬

    程。

    跟姚雲蘭的包辦婚姻他本來就是被逼迫的,作爲一名革命軍人,他完全不承認這種封建關係,他已經找到自己的靈魂伴侶,開始追求新生活了!

    在沈老頭看來,這就是兒子出息了,又在部隊裏討了一個小妾而已,並不是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事。

    這種事他見得多了,不就是男人出息了圖新鮮嘛!

    沈老頭爲了安撫住兒子,很痛快地答應了讓他跟姚雲蘭離婚,卻私下裏承諾姚雲蘭,離婚不離家,在他們兩老心裏,她永遠是沈家的媳婦。

    姚雲蘭孃家已經沒有親人,她又壓死了沈家長孫,丈夫要拋棄她,公婆卻不計前嫌肯收留她,她感激涕零地跪地磕頭,從此更加死心塌地地留在了沈家。

    沈衛國雖然跟姚雲蘭離婚了,卻並沒有把事做絕,還安慰了姚雲蘭一番,也承諾她可以待在沈家,他以後會照顧她的生活。

    其實那時沈衛國跟徐鵬程已經談婚論嫁,而且他們不知道的是,徐鵬程已經懷孕兩個月了。

    只是沈衛國家鄉還有一場名存實亡的封建婚姻,根據地又遭受敵人掃蕩,部隊損失慘重,情況不允許他們舉辦婚禮。

    他們已經商量好了,沈衛國回家離婚以後他們就馬上打報告結婚。

    可是沈衛國離婚回到部隊就接到了一個噩耗,徐鵬程去山區出任務,在隨老鄉分散撤離的時候遇到大雨,跌下山崖犧牲了。

    部隊馬上要進行反掃蕩,沈衛國連事情的經過都沒怎麼弄清楚,徐鵬程的屍體也沒來得及找就投入了戰鬥。

    而在沈衛國最悲痛的時候,丁月宜趁機走到了他身邊,給與他安慰和陪伴,讓他很快恢復過來。

    半年以後,沈衛國和丁月宜結了婚。

    他們結婚不久,徐鵬程抱着剛出生的沈玫出現在他們面前。

    原來她當時並沒有犧牲,雖然跌下山崖,很快就被救了起來,只是摔斷了腿,行動不便,需要在老鄉家裏修養。

    她託人捎回部隊的信裏也是說跌落山崖受傷,要在老鄉家裏修養幾個月。

    後來腿好了,她也要生產了,就留下來準備生了孩子再回部隊。

    可等她回到部隊,迎接她的卻是沈衛國已經結婚另娶。

    誰都不知道她捎回來的信去了哪裏,也不知道怎麼就把受傷休養誤傳成了犧牲。

    根據地當時被反覆掃蕩,文件和人員非常混亂,根本就沒辦法查清楚。

    可沈衛國已經跟丁月宜結婚,組織批准,同志們祝福,是不能更改的事實了。

    徐鵬程抱着沈玫就成了無比尷尬的身份。

    沈衛國兩頭爲難,丁月宜卻忽然暈倒,傳來了她也懷孕的消息。

    兩個女人和兩個孩子,沈衛國更加兩難。

    這時候徐鵬程替他做出了選擇,她吊死在了沈衛國和丁月宜的新房門前。

    丁月宜孕期反應太大,根本就照顧不了沈玫,沈衛國只好把她送到已經跟着他來到根據地的父母身邊,交給姚雲蘭撫養。

    在丁月宜的提議下,沈家人商量好,沈玫以後就記在姚雲蘭名下,當做姚雲蘭的親生女兒,這樣姚雲蘭老了也算有了個依靠。

    這件事一直瞞着沈玫,直到她初中畢業那年,爲了維護姚雲蘭發瘋,沈蓉被她逼得沒有辦法,情急之下才說出她並不是姚雲蘭的親生女兒。

    沈玫一直耿耿於懷,“他們虧待了我兩個母親,這輩子這個仇都解不開!

    沈衛國不是對我好,他這是在向我親媽贖罪!丁月宜爲了自己在沈衛國心裏的形象,這輩子都得夾起尾巴做人!要不我早就被她們母女整死了!”(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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