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明賊 >第765章 韃子和白毛番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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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風呼呼掠過,帶的身上衣衫獵獵作響,驚起遠處一陣雪沫。

    安州城北五里外、大寧江西岸的一片老林子邊上,幾十名身穿豔紅色鴛鴦戰襖的明軍士兵,正看守着三四百名衣衫襤褸的朝~鮮難民,砍伐着周邊的樹木。

    中間,一名身材粗壯、下巴延伸到脖子處、一道猙獰刀疤的總旗官,正扯着嗓子用夷語大喊:“朝~鮮的兄弟們,你們都聽好了!今天都好好幹活兒,俺們家將軍今天開恩,特地令人宰了一頭肥豬,到晚上,人人都有熱乎乎的肉湯喝!若是幹得好,每人還能再分得一個大饅頭,一碗稀飯。但老子醜話也說在前頭,誰他孃的敢偷懶,可別怪老子的手裏的鞭子不長眼睛啊!”

    他說着,用力在空中抽打着牛筋皮鞭,‘劈啪’作響。

    這些朝~鮮的難民們登時就像是打了雞血,沒了命的開始砍起樹枝子來。

    這時,一個身材削瘦的明軍把總軍官,端着一碗熱乎乎的大碗茶,快步來到了這個猙獰的總旗官面前,陪着笑臉討好的笑道:“崔爺,這天忒冷啊,弟兄們剛燒開的熱水,我特地留的茶葉,您喝幾口暖暖身子吧。”

    這一幕,若是讓旁人看到,眼睛怕是都要掉在地上。

    在等級森嚴的明軍戰陣中,響噹噹的把總級主力軍官,居然要討好一個總旗官,這,這簡直是不能想象之事啊。

    但此時,周圍這一衆明軍將士,卻早已經是習以爲常。

    此時,已經過了晌午,該處理的工作差不多都處理完了,除了幾個值守的士兵,其餘之人,紛紛朝着這個猙獰的總旗官身邊靠過來。

    這猙獰總旗官也不客氣,接過茶碗,吹了幾下,小心咪溜幾口,很快,便一口氣,將這大碗茶喝掉大半。

    喝完,他將碗放到一旁,笑着對這把總軍官一拱手:“劉爺,多謝了。”

    把總軍官劉爺、劉自強忙笑道:“咳!崔爺,您這話到哪了啊!咱們弟兄,那誰跟誰啊!”

    這猙獰總旗崔爺一笑,也不客套,小心從腰間的布包裏取出了一個精緻的盒子。

    身邊一衆人的眼睛登時亮起來。

    便是把總劉自強眼睛登時也瞪大了不少,嘿嘿笑着盯緊了崔爺手裏的盒子。

    崔爺一笑:“劉爺,兄弟們,可不是我老崔小氣啊!兄弟們看好了,我這盒子裏,現在可只有三顆了。來,劉爺,給您一顆。我和我這幾個兄弟一顆,最後這顆,給兄弟們一起!”

    “崔爺威武啊!”

    “崔爺,這,這就是咱們李帥最喜歡的雪茄吧?嘿嘿嘿,沒想到我老王也有享受到這寶貝的時候啊!”

    “崔爺……”

    衆人登時都是大喜,恭維馬屁聲不斷。

    這崔爺淡然一笑,一一拱手迴應,顯然,對這種場景,他早已經是習以爲常。

    不多時,雪茄的菸草香味,便開始在這些明軍士兵中蔓延開來。

    有年輕一點的明軍士兵大着膽子笑道:“崔爺,跟咱們講講唄。南洋,到底是個啥模樣?那些白毛番鬼,真的跟猴子一樣麼?”

    “對!崔爺,給咱們講講打仗的事兒唄!這些狗韃子,到底有個啥本事啊?”看着一衆興奮的弟兄們,崔爺先是本能的掃視了周圍一圈,確保一切沒有異常,這才坐在了旁邊的一根木樁子上,笑道:“南洋?南洋也就是這個模樣,除了水多了點,林子多了點,還熱的要死,跟咱們遼地是沒法比啊!不過,這回去南洋,兄弟我倒是真有好運氣,有幸跟着我們家將軍,跟那些白毛番鬼幹了一仗!”

    衆人一聽登時更爲興奮。

    “崔爺,那些白毛番鬼咋樣?是他們厲害、還是狗韃子更厲害啊?”

    “崔爺,您跟着李帥身經百戰,又是李帥的親兵出身,給咱們好好講講唄!”

    “崔爺,講講,講講啊!”

    “………”

    “去去去!都一邊去。”

    劉自強忙擺手、將就恨不得把崔爺懟在當中的將士們驅散:“崔爺忙活了一晌午了,還沒有來得及喘口氣呢!你們這幫兔崽子,是不是都皮癢了啊?”

    崔爺一笑:“劉爺,沒事。弟兄們的士氣很高漲啊!這很好嘛!咱們也不能總是幹活,總得給弟兄們留點休息時間不是?來!我就給弟兄們講講南洋那次海灣之戰……”

    伴隨着崔爺開始講起故事來,身邊的明軍將士們頓時圍了一溜,簡直是聽的如癡如醉啊!

    這崔爺,名叫崔和,是李元慶的半嫡系親兵出身,是屬於天啓三年時,跟隨在李元慶身邊的半老人。

    這廝是鎮江本地人,採草藥出身,因爲常年與朝~鮮人貿易,精通夷語,加之他常年在山上混,箭法也不錯,身體相當粗壯,非常彪悍勇武。

    可惜啊。

    天妒英才。

    在長生營對陣劊子手傑克的那次海灣之戰中,他從臉上到胸口,還有左手肘部部位,被一個彪悍的白人海盜連劈了幾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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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 那個彪悍的白人海盜雖然最終被他割掉了首級,但混戰中,卻是將他左手的手筋給砍斷了。

    臉上的傷倒沒什麼,但左手的傷,卻導致他不能再持盾。

    身爲一名優秀的刀盾兵,崔和自然知道這意味着什麼。

    待回到遼地之後,按照鎮撫司和政事署的意見,是希望崔和退伍,領取豐厚的功賞,可以到島上的學堂內,亦或是後勤部門,做個活不是太累的閒職,舒舒服服的過下半輩子。

    但崔和已經在軍中快要五年,又身爲李元慶的親兵近一年。

    他看着是長的老成點沒錯,但他實際上還不到二十五歲啊!

    這麼多年了,他早就習慣了這崢嶸的戎馬生涯,習慣了最熟悉的起牀號,習慣了弟兄們聚在一起吹牛逼,習慣了弟兄們在一起大口喝酒,大口喫肉……

    讓他去學堂去叫那些七八歲、十來歲的小屁孩,每天老婆孩子熱炕頭,他可是真沒那個耐心。

    而讓他去後勤部門數數、算貨物,那簡直還不如殺了他!

    他可還想爲他那白白胖胖、又聰明伶俐的寶貝兒子,掙下一份家業,跟着將軍,掙個封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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