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我真的不是神童 >第14章 新合同
    終是小孩子,王二想了一會說:“我在網上聽到的。”

    “原來他在網上說的啊,能不能聯繫?”

    “你聯繫他幹什麼?”

    “讓他將賣火柴的小女孩寫活過來。”

    讓賣火柴的小女孩活過來,那還能震撼人心麼?

    “不行啊,我沒辦法聯繫他。”

    不過王二心裏想,再過一兩年,就沒辦法忽悠了。

    幾天後,他先將《奧茲國的魔法師》申請了著作權,然後在家裏畫插圖。《綠野仙蹤》裏的插圖也是很精美的,多少也起着一些加成的作用。

    申請通過後,將它傳給了陳朵朵。

    不但她要看,《少年時代》裏面主要的幾個編輯都會看,然後分析它的前景。

    第二天陳朵朵開始與他聯繫。

    “五大人,我們決定了,將你的稿費提到1000元/千字。”

    “哦?”

    “五大大,這個真心不低了,其實上次《童話世界》給你的那個稿酬能算得上a級稿酬,這個稿酬則是s級稿酬,即便楊天翼大大寫的小說,也不會超過這個稿酬。”

    “我知道,”好像另個時空《知音》零幾年時給原創的稿酬只有500元/千字,到了一幾年,漸漸才漲到1000元/千字。雖然這個時空更重視知識版權,但纔是05年,這個稿酬理論上已經差不多封頂了。

    “還有呢?”

    “那個實體版權的分成最好不要動,若是太低,我們也沒有了動力。”

    王二在思考。

    關於這一點,王二也查了一下網上的信息。

    雜誌的情況不大清楚,不過這時空華國已經出了一些網絡站,有的小說寫的好,網站也會聯繫出版社走實體的路線,還是買斷與版稅兩種形式。

    買斷不用考慮,版稅一般是提成加上一比一的比例分享作者的版稅,比如十萬塊錢版稅收入,網站會拿走兩萬提成,餘下各自分四萬,再加上交個稅,到了作者手裏只有三萬多點收入了。當然,隨着網文產業的發展,以後也會產生新的變化。

    這個,作者心裏也清楚,但對於新人作者,或者名氣不大的作者,也需要一個展示作品的平臺,藉助平臺的人脈關係去與出版社談判。

    除非真正成名的作家,我不需要你們的平臺,或者說,你們的平臺用我的作品,是想利用我的名氣擴大你們平臺的影響,那樣,平臺一個子兒也休想拿走。

    而且與另個時空不一樣的是,這個時空各個平臺並不是只吃不拉的,比如上次《少兒時代》的宣發,多家報紙上刊登了小軟文,相信《少兒時代》一定花了不少錢。

    或者說,將他們能視爲臨時性的經濟公司,若是雙方皆不心黑,算是一種共贏模式。

    他想了一會說:“大白兔妹妹,先小人,後君子,既然談判了,我們得將一些利害關係理理清楚。若是你們不創辦新雜誌,僅是這部童話小說集,我不會提額外的要求。但你們想借助我的作品,創辦一家成功的新雜誌,我呢,也竭力配合着你們,比如說這部《綠野仙蹤》,你們也看到質量了,那你們也要拿出一些誠意出來。”

    “五大大,我們加了稿酬。”

    “大白兔妹妹,打開天窗說亮話吧,你認爲這部長篇童話與這部童話集實體出版後,銷量只有幾千幾萬本?”

    別看是05年,因爲對版權的保護,華國有的優秀的童話作品銷售量也達到了好幾百萬本,王二繼續說道:“與實體版稅收益相比,雜誌給的稿酬能有多少?一般版稅是5%-15%,這樣吧,你們談,版稅若是達到了12%,維持三七分成,11%,則是二成五七成五的分成,10%,則是二八分成。低於10%以下,免談。”

    “五大大,15%僅是一種理論,一般極其優秀的作者,10%便封頂了,大神,12%也封頂了。”

    “妹子,那你是說,我的這些童話只能勉強算是優秀?”

    “12%,菜刀,菜刀。”

    “妹子,別亂發表情,說正事,我提的這個要求有我的理由。首先我說版稅,不用你們出面,我自己去談,10%的版稅能談下來吧。”

    這正是《少兒時代》擔心的,原先看到二十篇童話,以爲是王二多年攢下來的稿子,給了300元/千字的稿費,雜誌社佔了大便宜。直到王二又傳來二十七篇童話,加上這部長篇童話,出牌社各個領導才意識到王二原來是一個罕見的“高產高質”的作家。

    那原先的合同約束力便低了。

    這些皆是中短篇小說,刊登完了也就結束了。

    後面的,人家不用《醜小鴨童話集》,改成《夜鶯童話集》行不行?

    王二並沒有他們想象的勢利,特別是他這個年齡,如何去談,是談合同呢,還是趟雷現場?

    另外《少兒時代》拿了提成,多少會抽出一些費用進行宣傳,銷量增加,羊毛也出在羊身上了,即便收益少了一點,至少省了心。

    除非請經濟人,自己只能拿到一成稿費,憑什麼請經濟人。

    王二繼續說道:“再者,只要你們新雜誌創刊發行起來,出版社的人不是個個是瞎子。到時侯都不用你們活動的,便會有許多出版社與你們進行談判。況且我歲數真的不大,未來必然會創作出更優秀的作品。或者你們不辦新雜誌了,或者你們辦了新雜誌,不用我配合,那我則將《綠野仙蹤》收回來,自己去聯繫出版社,相信他們同樣會抽出經費進行宣發。”

    “但是12%的版稅,真的不好談哦。”

    “我也知道有點難,不難爲什麼我會給你們分成,難道我不會請經濟人,不會開工作室?當初爲什麼會答應你們那些條件,300元/千字的稿費,因爲那時我是新人,不論去哪家雜誌社投稿,都要做一些取捨。”

    不是《童話世界》與《少兒年代》,但凡是新人,但凡作品有些價值,所有平臺都會是這個樣子,《少兒時代》喫相算是好的了,不然談都不要談,因爲只要再過段時間,不管是哪家平臺,都會開出高價錢。

    “但我現在還算是新人,或者說,你們想用一份新人合同,將我捆綁一輩子?”

    對面開始沉默。

    王二不知道的是,現在對面電腦前可不是陳朵朵一個人,雜誌社主要幾個領導一起都來了,站在背後看。

    人家都將這些利害關係一起擺在檯面上了,大夥只好商議。

    擺上了檯面,只能做取捨,但好的方面,說明人家是真心地想繼續與自家合作。

    社領導王繼民取代了陳朵朵的位置,說:“王大大,你那篇童話集還有多少存稿?”

    “有一些存稿,但這幾天忙着碼《綠野仙蹤》,碼好了還要修改、畫插圖,只修改了幾篇……擔心新雜誌?”

    “快到元旦了,若是各方面準備好了,創刊,宣發,正好元旦發行第一期。”

    “月刊?半月刊?旬刊?週刊?每期準備多少字內容?”

    “還是半月刊吧,十來萬字內容。”

    “若是這樣,內容你們不用擔心,這部童話集我打算寫一百一十餘篇,但也不是有人強行要求我寫多少篇,對不對?”

    這些天,王二也在甄選,經過反覆甄別,一些價值不大的,或思想性讓他不滿的作品,一起決定不保留了,最終保留了116篇。

    雖然少掉整整五十篇,但它的價值反而會變得更高。

    “是,是,那你準備寫多少篇呢?”

    “若是合作愉快,兩百多篇吧。除了這些中短篇的,也不止《綠野仙蹤》一個長篇,再說,僅是《綠野仙蹤》便有一百多萬字,足以能支持你們新雜誌未來幾年的稿子。過了幾年,它名氣還沒有打響,還不能吸引各個名家來投稿,那你們也不要辦雜誌了。”

    “好吧,明天我們給你新合同。”

    “理解。”

    第二天,陳朵朵將新合同發了過來。

    新合同也要看的,王二逐句逐字地看着,忽然他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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