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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六章沒有腳的鳥(一)

    (下面兩章是馮天倫的番外,想了想還是在這裏交代一下他的心理活動還有情感變化,免得後續劇情大家看得迷糊,如果有不喜歡的,可以書評區留言提意見,下次我就換種形式來表現了,謝謝大家的支持,麼麼噠。)

    小時候我很喜歡看香港的舊電影,常常在深夜,看那些有小雪花閃的屏幕,聽那些用粵語慢慢講過對白。

    從那個時候開始,我就只看電影裏面的故事,男人女人,愛恨生死。

    不刻意選擇片子,也不着意牽掛讀者,看過寫過,便漸漸淡忘了自己的故事。

    那時候特別喜歡的片子是《阿飛正傳》。

    特別有名的片子,在深夜裏細細咀嚼過很多遍。

    所有的噱頭都已聽過,關於無腳鳥,關於四月十六日的下午三時,關於最後的梁朝偉的長鏡頭。

    故事推進,似乎只是在等待了它們一一出現。可是,電影畢竟並非所有這些細節的拼盤,聲色光影講述的是一個並非筆墨可以描繪的世界。

    遇見薔薇的那年,我感覺自己的世界裏突然闖入了一個女人,像劉嘉玲,又有些像張曼玉,又似乎是她們兩個的合體。

    安靜的樓下女孩,和吵鬧的歌舞女郎,在她的身上都體現地淋漓盡致。

    我承認我愛上了她,從第一眼看到就愛上了。

    她穿着一件白色的裙子,上面點綴滿了盛開的薔薇花,大朵大朵的,與她明麗的笑容結合在一起,刻在人心裏,就沒辦法抹去。

    她跟在周禹謹的身後,不說話,只是微笑,淡然地讓人歡喜。

    可是一開口說話,又是那麼吸引人,邊蹦邊跳,像極了閃着妖媚燈光的酒吧裏的女子,跟她的穿着壓根不符合。

    卻又不讓人覺得突兀。

    尤其是她站起來幫周禹謹擋酒的時候,渾身上下閃着一股子俠女的風範,朱脣微啓,嘴角全是笑意,一下就攝住了我靈魂深處最敏感的那根神經。

    是真的愛上了。

    我知道我不是阿飛,那個沒有腳的鳥,我是劇裏的劉德華演得超仔,穿得中規中矩,是每天早上中環站地鐵一開門涌出的人羣中的一員,黑色西裝整齊,勤勉肯幹,一步步向上。

    所以我明白,薔薇是周禹謹的女人,我不敢帶她走,所以我剋制那一份愛,不讓這份感情恣意生長。

    可是我壓抑不住那種情感,有時候越是壓抑,那份感情就會越發生長,衝破土壤,真正讓你無法抑制。

    但還是又相愛了,有時候姻緣的東西,奇妙地讓人害怕。

    周禹謹要去南華處理一些事,把薔薇留在了歡城留給我照料。

    我得知這個消息的時候,內心各種歡呼雀躍,掛掉電話的那一刻,我差點激動地從二樓跳下去。

    我不比周禹謹差,所以薔薇愛上了我。

    至少我是這麼覺得的。

    我們在一起的時間很開心,可是我們都明白,他會回來,那個少年,身披着這世上最大的榮耀,無所披靡,腦袋轉動的速度讓人害怕,即使年紀輕輕,可是早就了天下王者的氣質。

    我雖然比他大幾歲,可是我卻害怕他,從骨子裏怕。

    害怕他的不止我,還有薔薇,所以她還是走了。

    又回到了他的身邊,臨走的時候,她說了愛我的。

    我笑笑摸着她的頭,其實那時候我真的很想帶她私奔,可我說了,我不是阿飛,我是超仔。

    薔薇也只是薔薇,不是無所不能的女子,即使她聰明機靈,但因爲聰明她才更明白,自己如果跟我私奔了,會導致怎麼樣的下場。

    我們身後不是空無一人,我們走了,那些親親戚戚怎麼辦?

    周禹謹狠毒起來的時候,連自己的親哥哥都殺,更何況我們。

    他就像是一個暴君,而我跟薔薇只是他手下一個玩物而已,沒法反抗。

    薔薇走了之後,我在我們住的地方種了滿園的薔薇花,盛開的時候好看極了,甚至連所有的傢俱我都換成了帶薔薇花樣的。

    我很想她,時時刻刻。

    偶爾她會跟周禹謹來歡城,我見過她幾面,可是從她的神色中我並不覺得她快樂。

    也是這樣讓我更想帶她離開了,可是在我沒有周禹謹強大之前,我是不會輕易帶她走的,我不會讓她跟我餘生都在顛沛流離裏渡過。

    我希望給她一個更爲安穩的未來,給我們彼此一個保障。

    畢竟百無一用是情深,生活也不是兒戲,能光靠激情就能存活下去的,所以我很努力去經營賭場,讓自己慢慢站穩腳跟。

    前段時間我還跟嚴振華談判,把王辰

    手下的那條街給拿下了。

    嚴振華這個小子,早就算計好了一切等着我鑽進去,他不要權,只要錢,能用錢解決的事都不是事,所以我接下了那條街,不過那條街並不是在我的名下,給了馮震,我弟弟。

    好在周禹謹手下的事太多了,顧忌不到我這邊,而且馮震接手之後,他也應該不會有什麼話可以說,我爲他幹了這麼多年,總不能這點權利都不給我。

    雖然明白有這條街,算不上什麼,在周禹謹面前依舊是一隻螞蟻,可是我在努力啊。

    不過我怎麼都沒有想到沈怡那個丫頭竟然會毫無預兆地闖入我的生活。

    很突然。

    她跟薔薇不一樣,薔薇出身很好,從小家裏什麼都教,她不管在什麼場合都能把握好自己的分寸,在什麼人面前用什麼面孔,她都可以掌控得很好。

    而,沈怡這個丫頭卻莽莽撞撞的,看上去好像有點,有點好玩。

    怎麼說呢,一開始我就知道王辰他們的意圖,也提前得知了他們要送一個女人給我。

    之前我就看上了王辰的那條街,王辰似乎也察覺到了一些情況,所以我也想看看他們耍什麼花樣,順手推舟,送個女人給我,我也不喫虧。

    不過我沒有想到送來的女人這麼好看。

    很年輕,穿了一件白色的裙子,上面點綴了梔子花,一下就讓我想起了薔薇,她們都有一雙特別明亮的眼睛。

    不同的是,她看向我的時候,眼中充滿了恐慌。

    我派人去打聽過她,身世算是坎坷,遇到方浪那種人渣,也算是受盡了委屈,所以更加小心翼翼。

    她很努力在擺脫自己當過小姐的事實,所以一個勁在我面前裝純,應該是郝梅那個女人授意的。

    很拙劣的演技,但越是努力去裝純的模樣就越發讓人覺得她純潔。

    我不覺得她髒,甚至還覺得這女孩挺好玩的,如果她不是方浪送來的,我或許不會把她送去李振林那條老狐狸的身邊。

    送走她的前一晚,我去看過她,她跟菲兒玩瘋了,還喝酒了,臉頰有兩團紅暈,看起來傻兮兮的。

    更讓我覺得好玩的是她的裝扮,扎兩個小辮子,還穿件大棉襖,土得掉渣。

    不過即使是這樣的裝扮,也掩蓋不了她的那股子漂亮。

    她的漂亮是說不出的那種,一雙眼睛又大又黑,又水汪汪的,像是隨時都有人欺負她似得,可偏偏又透露着一股子不服輸的勁兒,輕易就能觸動人心裏某處柔軟的地方。

    這丫頭要是再歷練歷練一定會成爲妖孽,這是嚴振華跟我說的原話。

    他跟沈怡接觸過,說這丫頭很聰明,也懂得藏匿自己的鋒芒,而且很漂亮。

    但有時候一個女人漂亮,並不見得是好事,因爲漂亮,所以太多禍端,也因爲漂亮,始終會成爲衆人眼中的焦點。

    如果這丫頭醜一點的話,方浪也不會看上她,她也不會去髮廊那種地方接客。

    如果薔薇醜一點的話,周禹謹也不會抓住她不放。

    這世上皆因爲女子的漂亮,惹出了多少的事端。

    禍水,禍水,這詞不僅對於男人,也同樣對於她們自己。

    不過我怎麼都沒有想到自己會跟這丫頭髮生關係。

    嚴振華走了,走之前,跟我說沈怡這丫頭好好調教一下,以後一定會有前途的。

    聽了這話我挺想笑的,怎麼說呢,我不否認她的漂亮,可是她在我面前總是表現地毛手毛腳的。

    那次這傻丫頭竟然沾染上一個市井小民,還把人給送去了醫院,好像兩個人是老相識。

    警局那邊我有認識的人,得知消息之後我立馬把這事壓下來了,可是心裏不知道怎麼想的,到突然想去醫院看看她,就是那種突然的想法。

    其實那些事我可以在電話裏跟她說的,但就是那麼一刻,我想見見這個傻丫頭。

    她似乎有些怕我,每次見了我都是一副小貓的樣子。

    我剛剛一給她打電話,她就緊張得不行,隔着電話我都能聽見她的緊張,聲帶不由地發緊,我甚至可以想象出她緊張的模樣。

    捏着裙角,咬着自己的嘴脣,可愛得不行。

    腦海裏想象着這樣的場景,我倒覺得心裏癢癢的,很異樣的感覺,就想捉弄捉弄她。

    明明只有幾分鐘的路程,這丫頭非走了好久,我在門口等了她特別久,直到看到她糾結地走過來,我才轉過了身子,不讓她看到我的神情。

    不知道爲什麼這麼笨,走這麼一段路都走了那麼久,我記得我在那站了挺久的,才感覺到她靠近。

    她一靠近我就忍不住捉弄她,所以故意馬着一張臉,就想看看她雙臉緋紅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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