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座並不算大的半位面,方圓不過數十公里,一眼望去盡是平原地貌,不見半點起伏。
這裏的大地全是白骨鋪就,沒有絲毫生機;天空永遠籠罩在黑沉沉的烏雲之下,低的好似要壓下來。
這裏唯一的建築就在半位面的中心,那是一座陰森的古堡,其內充斥着各種骷髏武士,殭屍守衛,幽魂怨靈。
原本,他們都算是各司其職,該巡邏巡邏,該打掃打掃,可此時都已經全數趴在地上瑟瑟發抖了。
有可怕的威壓從古堡中心瀰漫,躁動的黑暗元素彷彿受到了某種力量驅使不斷的震顫,整個古堡都因其主人的憤怒而在顫抖。
堪稱巨大的傳送陣內,巫妖維克多從回來後就已經站在那裏一動不動,沒有怒罵,也沒有嘶吼,他只是安靜的站着,好似雕塑。
唯有那眼眶中的魂火劇烈閃爍,一個呼吸就有成百上千次變幻。
但凡瞭解巫妖的人都知道,魂火就是巫妖的一切,是靈魂,意志和魔力的高度凝聚,換句話說,魂火的波動頻率,側面顯露了他們的心緒波動。
巫妖維克多從不是個好相與的人,他也曾經是縱橫一個時代的強大王者,在生命的盡頭完成了巫妖之神的試煉,轉職巫妖后獲得了漫長的生命。
而後,他又藉助巫妖之神的力量尋到了這一處半位面,並上百年的經營和積累後,有了如今的局面。
可以說,從那天開始,他就已經站在了這個位面的力量頂端,哪怕是作爲一個國度的守護者,有後臺有背景的傳奇強者在他面前,都得低上半個頭。
無他,作爲巫妖,他很難殺死,又有半位面基地,隨時可以拉出一支亡靈大軍,若真的惹他不快,哪怕是有真神守護的國度,他都敢硬鋼一波。
他站在原地,看似沒動,其實已經在做着各種思考和預案了。
作爲巫妖,漫長歲月下他的感情不免有些遲鈍,但並不代表沒有,這一次,吃了這麼大的虧,他可沒想過就這麼算了。
如果哈卡斯王還在,他自然不願招惹,可此時的凱爾瑪,又恰逢這個時代,他不找回場子都說不過去。
此刻,他在思考和謀劃的就是該如何引導局勢?
如何遊說四方?
如何撬動大局?
這次,他的面子丟了,但總得找回來。
他得讓這狂妄的小傢伙知道自己到底招惹了何等存在?
這就是巫妖維克多的想法,但只維持了片刻,他彷彿感受到了什麼,驟然擡頭。
這一刻,他望着天際,骷髏臉上居然清晰的表達出一種難以置信的神情。
這一刻,那壓得極低的黑色雲層被洞穿,一柄更加黝黑的標槍直接從中彪射而出,就如同墜地的流星般直接砸了下來。
太快了,真的是太快了!
巫妖剛剛有這個念頭,標槍已經墜地!
或許是阿蒙沒瞄準,這標槍雖然砸入了古堡,甚至對準的是這裏的傳送陣,但距離巫妖的站位還有些距離。
可也許是不幸,那頭骨龍居然正好就在標槍之下,而且還是魂火所在的頭顱處。
幾乎沒有任何反抗,這頭骨龍被洞穿,緊接着整個大地也在顫動,連帶着這座古堡都下沉了數米。
直到餘波散盡,他才轉動好似鏽蝕的骷髏,看向那落點。
他看到了破碎的骨龍,魂火徹底熄滅。
他還看到了自己花費無數心血,耗費不知道多少珍惜材料纔打造出的,可以直接進行沃頓位面投送的大型傳送法陣,已經片片崩裂。
他更看到了那柄插入地面過半,因摩擦而變得通紅的暗色標槍依舊顫鳴不止。
這一刻,他狠狠的打了個寒顫!
他是巫妖,最大的依仗其實是命匣,只要有命匣在,大不了死後重生。
他更有着半位面做基地,只要他躲在這裏,哪怕強如史詩強者,也不可能在浩如煙海的位面屏障外找到他,最後只能乾瞪眼。
但現在,一切都不一樣了!
他,他居然找到半位面的位置?
這怎麼可能?!
這,這是空間規則的應用,可他,他是怎麼做到的?
一個新晉傳奇,怎麼可能做到這一步?
轉瞬間,維克多就已經明白,這是威脅,也是警告。
他先前的一切怒火,憤恨,甚至報復的慾望已經如陽光下的積雪,化爲烏有。
他既然能做到這一步,就能找到這半位面,也就能找到命匣,甚至真正意義上的殺死……我!
這就是巫妖維克多腦海中的最後念頭。
……
作爲剛剛發展起來的文明,沃頓位面在這個紀元,與超凡一途上積累的時間太短,無論是近戰職業,還是施法者都有明顯的短板和不足,整個超凡體系並不完備,尤其是進階傳奇的道路更加模糊。
這是事實,無須避諱!
但換個角度來看,這也導致了即使是那些真神國度,又或者傳承數百上千年的貴族家族,他們的子嗣或許可以在先期佔些優勢,但依舊無法保證每代都有傳奇強者出現。
相反,那些出生草莽,又或者地位低下的奴隸戰士中,卻有人可以在無數次的冒險和廝殺中找到方向,進而走上傳奇之路,甚至突破,進階傳奇強者。
這或許是另類的一種平衡,兩者大概也就五五分的樣子。
桑托斯就這樣一位傳奇強者,他的父母都是農奴,從出生那天開始,他就註定是農奴,喫不飽穿不暖,一個不小心就會被主人鞭笞,往後餘生也只能面朝黃土背朝天。
但一次貴族之間的戰爭改變了他的命運,或許那真的只是一次很小的貴族間的口角,但他和自己的同伴都被拉了出去,發了武器,要求他們和另一羣農奴搏命。
那是他第一次殺人,刀捅入了人的肚子後,鮮血不要錢的向外竄,染紅了他的臉龐,也徹底激發了他的兇狠。
從那時開始,桑托斯已經不再是曾經的桑托斯了,他找了機會從貴族領地內逃了出來,成了逃奴。
他曾在荒野上和柴狗們搏鬥,只爲一張獸皮取暖;他也曾爲了一塊腐肉和禿鷲搏命;他曾數着幾枚銅幣,殺死過同類;他也曾爲生活和裝備,加入過傭兵團。
就這樣,他在生與死的邊緣不斷遊走,也磨練着自己的體魄和戰技,一步走一步爬,居然在某一天就跨過了那道不可思議的界限,成就了傳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