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三國之風起南海 > 第七十二章 荊州新兵
    說實話,蒯越和蒯良在豪強大族中還算是比較有良心的,對待自己的家奴還比較厚道,特別是馬小二這樣的私兵,是要爲他們打仗的,所以馬小二大部分時候還是能夠喫飽飯的。

    以前馬小二沒見過世面,以爲那樣的生活就很幸福了,至少與其他的家奴相比,他們算是很幸福的了,有些大戶家的家奴,不但喫不飽飯,而且動輒捱打捱罵,打死也算不什麼大事。

    蒯家的私兵在荊州兵裏算是精銳了,可是泉陵城破的那個晚上,他們這些精銳也是稀裏糊塗的便被俘虜了,馬小二一箭未發,一刀未出,便成爲了交州軍的俘虜。

    也正因爲這樣,馬小二在荊州軍的甄別和挑選中,才被挑中,加入了交州軍。

    加入了交州軍之後,馬小二才知道,什麼纔是真正的精銳,什麼纔是真正的幸福。

    剛剛加入交州軍的兩天,他們這些新兵要分配到各支部隊當中去,所以還沒開始訓練,倒是喫飯跟交州軍一起吃了,馬小二從來沒這樣喫過飯。

    他們喫飯都是一個連隊一起喫,司務長用大木桶裝着白米飯,用大筐裝着大饅頭,還有大鍋裝着幾種菜,每頓都有一個湯,在菜裏面,至少會有一種肉菜,要麼就是土豆燒肉,要麼就是紅燒魚塊,米飯和饅頭管飽,每種菜都會打一勺,還有一碗湯。

    這些飯菜端上來的時候,別說喫,就算看一眼,都讓馬小二饞涎欲滴,不過司務長沒說開飯,他們誰都不敢動。

    等到司務長說開飯之後,他們排着隊去領回了飯菜,一個個狼吞虎嚥起來,當馬小二喫到米飯、饅頭和土豆燒肉的時候,他險些將舌頭都要吞下去了,世界上還有這麼好喫的東西嗎?

    米飯他當然喫過,荊州便是水稻的主要產地,可是饅頭他是沒有喫過的,他覺得饅頭太好吃了,當然,饅頭再好喫,那也不如土豆燒肉好喫,那樣大的肉塊,他別說喫,這輩子連見都沒見過,當他將一大塊肉塊放進嘴裏的時候,他幸福得閉上了眼睛。

    要不是軍中規定要在五分鐘之內把飯喫完,沒喫完的就不許再喫,馬小二隻怕要把那塊肉塊在嘴裏放一個小時。

    馬小二在五分鐘之內喫完了兩飯盒的飯,三個大饅頭,所有的菜和湯他也掃得精光。

    不過司務長一副見怪不怪的樣子,新兵像他這樣能喫的人多了去了。

    馬小二被分配到了第五軍第十四師下面的一個連隊,在他的班裏,有四名新兵,算是新兵比較多的一個班了,他們分配到各部隊之後,便開始訓練了。

    以前馬小二覺得自己算是很能喫苦的了,可是開始訓練之後,他才知道什麼叫喫苦,每天一次五公里武裝越野,就讓他們欲仙欲死了,更別說還有其它的大訓練量項目,若是有一項沒有按時完成,等來的就是班長的大棒毆打。

    班長的大棒可狠咧,打在屁股上火辣辣的,鑽心的疼,三棒就讓人疼得下次再也不敢犯了。

    馬小二其它的訓練項目倒是都能咬着牙堅持下來,可就是立正、稍息、隊列訓練他老是出錯,因爲他左右不分,經常出錯了腳,轉錯了身,班長可不會給他們出錯的機會,只要一出錯,馬上就是一棒子抽過來。

    就在這樣的抽打當中,馬小二迅速的成長了起來,也就不到十天,他在訓練中就像模像樣了,當然,這只是表面功夫,他如果想要成爲真正的精銳,還得拉到戰場上遛遛。

    總之,這批新兵已經有了精銳的樣子,黃忠便準備將他們拉到戰場上遛遛了,他一直都認爲,真正的精銳不是在訓練場上練出來的,而是在戰場上練出來的。

    這一天,馬小二這個班在喫完晚飯後,做完了一百個俯臥撐,剛剛做完,班長便通知,說明天他們就要北上了,讓他們做好準備。

    馬小二很興奮,也很惶恐,他們北上是要去打荊州了吧?他沒想到會這麼快,他想着,自己會不會跟以前的朋友對陣沙場呢?

    不過他轉念一想,應該沒這麼巧吧?再說了,就算這麼巧,現在他們各爲其主,也沒什麼好說的,爲了這一個月兩千多錢的軍餉,他也得好好幹。

    他還有個夢想呢,他想當班長,當了班長軍餉又多幾百,這樣幹一年,他應該就能娶個媳婦了吧?

    這一天,黃忠的大軍啓程北上了,雖然這一天還下着濛濛細雨,可是一點兒都沒影響他們的熱情,他們打着綁腿,穿着膠鞋,走在了路上,速度並不比晴天的時候慢。

    馬小二以前從來沒有想過,一支軍隊行軍速度能夠有這麼快,他還在荊州軍的時候,他覺得自己已經走得夠快了,可是每天能夠行軍三十里就不錯了,可是交州軍每天至少都要行軍百里以上,這簡直就是飛速啊。

    從零陵郡到長沙郡長江南岸的地方,也就一千里出頭的距離,交州軍只需要十天就能夠趕到。

    馬小二最覺得新鮮的地方就是,他們一邊行軍,旁邊還一邊有文藝兵唱歌、說快板,這些東西他以前從沒見過,可是他還真覺得挺好聽的,聽了這些東西,他走路都特別有力氣,哪怕地上都是泥濘,他都能夠健步如飛。

    馬小二現在不怕訓練,也不怕喫苦,可是有一樣他還是怕的,那就是每天晚上連隊裏都會給他們這些新兵掃盲,也就是教他們識字,這讓馬小二十分頭大。

    馬小二現在二十歲了,斗大的字不識一籮筐,他也沒覺得識字有什麼作用,打仗嘛,不就是看誰不怕死,看誰武藝高嘛,他是一人喫飽全家不餓,根本不怕死,現在訓練上他也在新兵中名列前茅,也算不錯了,他相信自己打起仗來一定是一把好手,爲什麼非得識字呢?

    有參加掃盲班的時間,他還不如多睡會兒覺呢,每天訓練,真挺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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