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我在大宋整挺好 >第七百五十八章 不像任何人的你
    雖然覺得是對牛彈琴,但田十一還是給活水講了什麼是文明,什麼是你情我願,什麼又是愛情。而那種事,本應該是爲了愛才該做的事,而不是原始的慾望。

    活水聽的似懂非懂,最後望着田十一問道:“我喜歡看到你,喜歡和你說話,也想過你會半夜撞進我的帳篷,這就是愛情嗎?”

    次奧野把這話翻譯得磕磕巴巴,一張小臉紅得都快滲出血來了。

    田十一瞠目結舌,覺得自己實在是沒有辦法和如此“單純”的女人進行溝通,所以談話到此爲止。

    活水在離開的時候三步一回頭,眼神帶着貪婪地看了又看。這讓田十一想起一千多年以後,曾經和一個女孩子告別的情形。

    那女孩子揚起臉看着他,語氣平淡,一雙眼睛卻目不轉睛,目光中似是帶着些貪婪,就像是想要將他的容貌刻進眼睛裏一樣。因爲他們知道,那一別今生再不會相見。果然,真的再也沒見。

    活水赤裸裸的表白讓田十一的心情有些糟糕,回憶裏那個女孩子是他前世唯一愛過的人。彼此愛慕,卻又無法挑明。心有期待,現實卻又是一座大山。多少美好的回憶,多少心酸的遺憾。

    “這世間的美好只有三樣,最迷人的溫柔,最美好的回憶,不像任何人的你。”田十一輕聲默唸着。

    這是與那女孩分別時所贈的留言,如今想起來已不再是恍如隔世了,而是真的“隔世”。

    南院大王到析津府上任,整座南京城都沸騰起來。只不過百姓的沸騰是權貴們的要求,權貴的沸騰是討好的本性。

    看着無數張熱情洋溢的假面具,田十一戴着鬼臉面甲穩穩坐在戰馬上,在無數歡呼聲中穿街而過,腦海裏卻還是前世緊緊盯着自己面孔的那雙眼睛。

    “自己是怎麼了?”田十一不住地問着自己。如許久的事情了,爲何還會想起,還能讓自己的心裏波瀾壯闊一般。男人啊,果然不是專一的動物,有了一堆娘子不說,明明愛慘了方百花,卻又回憶起那個人,還真是該死。

    帶着對方百花的愧疚之心,田十一踏入了自己的南院大王府。

    契丹人的建築一點也不比宋人差,因爲本就是模仿宋人的建築修建的,因爲修房子的人都是漢人,契丹漢人。

    “起碼比女真人打過來以後要好。”今日內心戲超多的田十一暗自想到。

    等女真人來了,大家就都是下等人了,哪還有什麼漢人和宋人之分,大家都是奴隸。田十一對於漢人兩個字前面要加上契丹這個標註非常不滿意,但卻無力改變什麼。

    對於南京這名字田十一也是極討厭的,因爲記憶中這裏叫北京。

    田十一心情不美麗地住進了南院大王府,活水也被安置在大王府中做事,南京城中一座府邸之內,幾名契丹貴族正愁眉苦臉着。

    耶律國珍、耶律國寶、天山勇三人都有些膽戰心驚,之前還對賀重寶的話有懷疑,今日見了南院大王耶律十一郎,又見識了南院大王五個顏色的親軍,這才真正相信耶律十一郎就是田十一。

    對於耶律十一郎的真實身份,遼皇始終採取了遮遮掩掩的態度。到不是真的害怕田十一被女真人刺殺,而是想讓火藥彈和地雷打金軍一個措手不及。

    耶律國珍、耶律國寶、天山勇三個人揣測了好久,最終認爲田十一的南院大王之位不可能是騙來的,英明神武的遼皇陛下一定是知道這件事的。因爲從五色兒軍就能看出來,田十一根本就沒有隱瞞身份。

    賀重寶因爲部族武力受損嚴重,已經徹底退出了貴族圈兒,其手下的子民和財富,自然被天山勇三人給瓜分了。做爲對賀重寶通報天賜軍入遼的報酬,三人沒有殺賀重寶,而是給了他一匹馬一柄刀,任其自行離去。據說賀重寶去了烏古敵烈統軍司,想要依靠自己的武勇重新打出一片天地來。

    天山勇和耶律國珍、耶律國寶商議許久,最終決定再次當一把好漢,好漢還是不能喫眼前虧。

    天還沒亮三個人就出了城,準備搬家去西京大同府。能帶走的自然都要帶走,帶不走的留下心腹之人繼續經營着,同時每個人都備下了一份厚禮,待三人走遠後由手下心腹獻給南院大王賠罪。

    田十一已經沒心情去報復天山勇幾人,因爲自己還有更重要的事要做,因爲殺了他們幾個什麼問題都解決不了,因爲他們應該去和金軍戰鬥,死在女真人手裏纔是滅國之人應該做的事。

    李邦彥近來十分聽話,幫十一哥做了許多的事情。田十一不是心狠之人,雖然知道李邦彥不是好鳥,但還是派了人護送他回去大宋,還贈了極品的玻璃擺件。同時南行司已經在汴梁城中將李邦彥所做之事四處散播了,既然和田十一走得如此之近,這位曾經的李少宰,今生便和高官之權無緣了,也只能做一個普普通通的富家翁。

    到不是十一哥絕情,這本就是李邦彥自己的選擇。要麼留在遼國,要麼回到宋國做個普通人,李邦彥很聰明的選擇了後者。

    活水的自由程度很高,只要不離開南院大王府幾乎沒人干涉她的行動,但她卻總是喜歡往南院大王所在的地方跑。可惜的是,無論如何她都無法接近耶律十一郎五步之內,因爲王進不許,還因爲活水的身手很好,一點也不像普通的女真婦人。

    這裏說的五步可不是後世的五步,因爲宋人遼人計算步數與後世不同,需要左右腳都邁出一次纔算是一步。

    田十一此時深刻理解趙佶爲什麼總喜歡微服私訪了,因爲那感覺實在太特麼爽了。

    隨意走在街上,行人都與自己擦肩而過,但卻沒人知道,自己纔是這座城裏最有權利的那個人,這種悶騷的感覺十分令人癡迷和陶醉。若是再遇到個不開眼的想欺負自己一下,那就更好了,當衆打別人臉的那種感覺想想都舒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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