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大唐第一世家 >第1923章 就不信這血書不像經歷了艱難困苦(求訂閱求票)
    在藝術創作中汲取的豐富的經驗,讓他可以去構思一份最適合當下被囚禁於高原上的象雄國主李迷夏的血書。

    經過了與有象雄國王族身份的尼瑪的反覆溝通,程三郎嘔心泣血地三易其稿,從天明,一直鼓搗到天黑。

    終於在漫長的時間裏,炮製出了一份聲情並茂,字字泣血的血書。

    然後,讓尼瑪執筆,哦不……執手,開始在那撕下來的布條之上進行書寫。

    由於第一次用手指頭在布條上寫字,這讓尼瑪這位平時都很少動筆的高原豪商吃盡了苦頭。

    可是在那程三郎的鼓勵,或者說威脅之下,他只能含着委屈的淚花,一遍遍地寫着。

    哧啦一聲,又是一條布條被遞到了自己的跟前,尼瑪之前脫下來的那件舊衣,已經都快要看不出衣物形狀。

    兩條袖子和前襟都已經被撕成了布條變成了書寫的載體。

    就在尼瑪覺得自己的手指尖已經火辣辣,好像已經磨破了皮,終於聽到了程三郎用很勉強的口氣道。

    “罷了,就這一份吧……”

    聽到了這話,將手指頭上的用來書寫的動物血擦去之後,看到了指尖處,那已經蹭掉了一塊皮,正在冒血的手指頭。

    尼瑪的眼眶直接就紅了,含着淚花,看着手指頭。

    此刻真的很想用關中話說上一句尼瑪,當然不是深情的呼喚自己的名字,就是純粹想要發泄一下,說說垃圾話。

    不遠處,程三郎已經將其他那些寫廢的布條都扔進了貞觀爐中,讓他們盡化灰煙,畢竟這玩意

    “看看,你也算是爲了象雄國的復興流過血的義士,稱心,來,給他包紮一下。”

    “雖說那些動物血都是新鮮的,可也保不準會不會有寄生蟲,又或者是細菌什麼的你還是包括一下比較好。”

    尼瑪捧着那包紮好的手指頭,一臉說不出是期盼,還是吡了狗的表情,悄然地離開了。

    至於那封血書,留在了程三郎這裏,不過天色已晚,程處弼覺得自己應該明天再送進宮去。

    就在程三郎美滋滋地看着那份還算符合自己心意的血書的當口,親二哥程處亮已然從屋外溜達了進來。

    “老三,折騰啥呢,爹叫你趕緊去用晚餐。咦,這是什麼東西?”

    二哥程處亮湊到了近前打量了兩眼,不禁滿是嫌棄地道。

    “三弟啊,你的書法也太退步了吧,寫得這麼醜,而且居然還寫在布條上……”

    程處弼不樂意地趕緊捲了起來收入了懷中解釋道。

    “二哥休要胡言,這可是一份足以動搖吐蕃一統高原的好寶貝,再說了,也不是我寫的。”

    “真的假的?來來來,給二哥瞅瞅,到底是什麼好寶貝?”

    二哥要看,程三郎當然不會不給,程處亮聽了自家老三洋洋得意地衝自己嘰嘰歪不他花了一天的功夫泡製出來的心血。

    不禁佩服地朝着鬼心眼特多的三弟翹起了大拇指。

    “還是你小子腦子活,不過老三啊,這血書,會不會太新鮮了點?”聽到了程三郎那句話,尼瑪有些不知道應該說些啥。

    很快,又聽到了程三郎開口言道。“不過,我很喜歡跟有野心的人打交道。”

    “若是連這點野心也沒有,怎麼可能成功。”

    程處弼看着這位高原大豪商尼瑪,想不到,自己與他的緣分,在姚州的劍川城相遇之時,就已經註定了。

    不說其他的,憑着他象雄國王族的身份,再加上他那富可敵國的豪商身家。

    就已經讓尼瑪這傢伙擁有了一個十分穩固的基本盤,若是再有大唐願意出手相助。

    程三郎覺得,那樣一來,自己心心念唸的高原雙雄爭霸內卷,指不定真的會成爲現實。

    唯一有個不太確定的因素,就是那個倒黴的象雄國主李迷夏,那個滿腦子只有女人和肌肉的象雄國主。

    這貨要麼就趕緊死翹翹,要麼就直接失蹤都行,這才最利於象雄國復興。

    偏偏這傢伙還活着,還被吐蕃給囚禁起來,這纔是最操蛋的。

    不過,這樣的小瑕疵,倒也無妨,那李迷夏也就是個倒黴催的,日後再想辦法解決。

    看是想辦法救出來,還是直接讓他成爲象雄國的英雄,成爲象雄國的無數英勇智士們追隨和效法的英靈。

    嗯,反正程三郎也就是自己想想,能不能成爲現實不好說。

    但是,對於尼瑪這位在高原上左右逢緣的大豪商,程三郎覺得自己可以給他喫上一枚定心丸。

    “尼瑪,你會寫字嗎?”程處弼笑眯眯地看着尼瑪。

    尼瑪點了點頭,顯得有些不太好意思地道。“小人只能說是粗通文墨而已,不知小程太保需要小人寫些什麼?”

    “會寫就好,來來來,那個鄧稱心,過來,你給我去後邊,搞只羊宰了,接一盆血給接過來。”

    “???”鄧稱心與尼瑪一臉懵逼地看着程三郎。這是想要做甚?

    就看到了剛剛吩咐完的程三郎眼珠子一轉。

    “羊血的味道較羶,容易讓人看出破綻,要不你這樣,再弄只兔子,還有一隻雞。

    三種動物,每一種都要二兩血,攪合在一起端過來。”

    “公子,你這是要幹嘛?”鄧稱心一臉懵逼地掃了一眼一旁同樣也很懵逼的高原紅男子尼瑪。

    有些不太理解自家三公子這是想要幹嘛,三種血攪合在一起端上來,難不成這是高原純爺們的一種飲料?

    “當然是請這位尼瑪大掌櫃,爲他們的象雄國國主李迷夏代寫一封血書。”

    “!!!”尼瑪眼珠子陡然瞪成了銅鈴,直勾勾地看着跟前這位侃侃而言的程三郎。

    嘴也咧到了極致,下頜骨都險險脫臼。自己代筆寫血書,這特孃的是什麼鬼意思?

    “愣着做甚,還不快去。”程處弼瞪了一眼鄧稱心,鄧稱心趕緊連滾帶爬地躥了出去。

    至於這位表情誇張到已經扭曲的吐蕃商人尼瑪,讓程三郎甚是不爽。

    老子這麼帥氣,你特孃的怎麼一副見了鬼的樣子。

    “收起那副表情,坐直了,欲成大事者,就要有面對驚濤駭浪,也能夠談笑從容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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