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時空鬥甲行 >第六十四章 死胖子敗家子
    八十年代的老茅臺!

    金老的眼光極其毒辣,一眼就知道不對了,這種老酒可遇不可求,見到了這酒,他當然驚訝,老頭的嗜好,好酒好茶好古董,看到這種酒立即就被吸引了。

    文政珉道:“這位是市博物館的金館長。”

    金老伸手道:“金閒於,小友幸會了。”他說得很客氣,姿態相當低。沒法子,見到這種酒,他都邁不動步。

    張浩伸手,兩人握手,當然,這次張浩不會用納米機器來控制,那不值得,說道:“張浩。”

    金老又低頭看了一眼酒,說道:“能給我看看……看看這酒嗎?”老頭臉皮相當厚。

    其實這時候張浩也注意到了,這酒和剛纔喝的茅臺不一樣,剛纔六瓶茅臺是十五年陳酒,不過是新買的去年產的酒,而小梅這次在車後備箱拿出來的酒不同。

    小梅解釋道:“這酒是拍賣回來的,一共三十多瓶,這次帶出來六瓶。”

    拍賣?

    張浩還真是不知道,隨口問道:“多少錢一瓶?”這還是他沒發財前的習慣,所謂舊習難改,如果他真正適應了自己的身份,這種話是問不出口的,甚至都不會有這個意識來問。

    小梅道:“平均……二十萬三千三百塊,一瓶!”

    金閒於道:“這價格稍貴,不過也很合理,張先生能不能轉讓一瓶,這樣吧,二十五萬!呵呵,我就好那麼一口好酒。”這酒不論貴賤,主要找不到真的,只要是真的,價格就不會便宜。

    張浩道:“金老喜歡,就送您了吧。”他是真的不在意,別說送一瓶了,就算全送也沒什麼了不起的。

    金閒於道:“這個不合適,一定要付錢的,小程,你來負責轉賬!”

    小梅留下一瓶,其他五瓶帶回包廂。

    張浩道:“既然金老那麼喜歡老酒,剛好我們要喝這種酒,金老一起來?”他發出邀請。

    金閒於看張浩非常順眼,主要是張浩的氣質中也有一絲儒雅,畢竟那麼長時間練習繪畫和音樂,還是會影響到性格和氣質的,加上張浩這張臉實在讓人無法厭惡起來。

    小程這時候在旁邊悄悄示意,那表情很明確,想喝這酒!

    小程,名叫程天,一個富二代,家裏很有錢,父輩和金老關係極好,而他也喜歡收藏,喜歡古董,本身沒有什麼惡習,對經商完全沒有興趣,所以纔會和金老,文政珉混一起。

    文政珉也露出期待的神情,二十多萬的酒,若是能嚐嚐,回去能吹小半年的牛。

    金老心裏其實也想喝,他老人家的臉皮比較厚實,說道:“哈哈,那就叨嘮小友了。”什麼叫倚老賣老,他就是!

    帶着三人回到包廂,張浩吩咐,把所有的菜全撤了,重新上一遍。當然,啤酒杯也撤了,不然用這種杯子喝酒,會嚇死人的,他們兩人是無所謂,有外人在就不行了。

    又來了兩個服務員,四人快速收拾,重新擺放碗碟筷子,張浩請金老上座,推辭再三,金老還是坐下了,都是小年輕,都是晚輩,坐下也就坐下了。

    張浩主陪,胡剛副陪。

    五人坐下,小梅上前倒酒。

    金閒於,文政珉和程天真的對張浩很有興趣,就看他帶着小梅這樣的美女,卻用來倒酒不上桌,就知道這傢伙不簡單。

    這酒一倒出來,整個包廂都充滿一股濃郁的酒香氣,僅僅是聞着這味道,就讓人要流口水了,尤其是有點酒癮的人,更是忍不住。

    金閒於拿起一瓶反覆觀看,嘴裏嘖嘖有聲:“這酒……嘖嘖,瓶蓋處竟然被處理過,密封極好,了不起!這是特意留存的,而且保存的手段極好。”

    程天也拿着一瓶,這酒和古董沒有關係,但是和收藏有關係,有人就是專門收藏各種名酒,並不爲了喝酒,而是爲了升值。

    張浩舉杯道:“金老,第一次見面喝酒,我敬一杯。”

    金老急忙端起小酒盅,說道:“真的不好意思,老頭厚臉皮,不論是酒,還是人,都好,老頭喜歡,乾杯。”他一口喝到嘴裏,並沒有嚥下去,而是不停咂嘴,臉上露出極其陶醉的神情。這是一種品酒的方式。

    茅臺是醬香型白酒,喝不慣的人,是很難喜歡,但喝得慣、喜歡的人,別的酒就很難入口了。

    這酒到嘴裏,綿長細柔,入喉微微泛酸,幾秒鐘,那酒香就泛出來,喉嚨會冒出一絲甘甜來,這酒會越喝越甜,不是那種放糖的甜,而是一種奇特的甜味,讓人非常舒服。

    金老是最能體會這種酒的好處,他嘆口氣道:“小程,小文,你們喝這酒糟蹋了,沒點時間閱歷,是品不出其中妙處的,你們年輕人適合喝二鍋頭,那酒火辣衝頭,激情四射,哈哈,這種老酒才適合我們這些老傢伙啊!”

    胡剛心裏已經給他打上老不要臉的老不死了,這老頭口口聲聲的適合不適合,不就是想要佔這酒嗎?說得冠冕堂皇的。

    胡剛心裏咧歪着,提起分酒器,起身道:“金老,第一次見,我姓胡,胡剛,敬您老一壺,您老隨意,我幹了!”咕咚一口喝乾。

    金閒於眼皮直跳,這也太浪費了,豬八戒吞人蔘果,你知道啥滋味?

    然後胡剛自己倒酒,分酒壺,一般就是二兩五,或者三兩酒,他敬文政珉和程天,也是一口一壺,就是你隨意我幹掉。

    飛快的乾掉一瓶,小梅立即打開第二瓶。

    金閒於、文政珉和程天都傻眼了,不是胡剛有多能喝,而是這樣喝實在太嚇人了,這比喝金子要貴多了,最讓金老心痛的是,這種酒,當真喝掉一瓶就少一瓶,這不是喝酒,這是糟蹋好酒啊!你個敗家子!

    “哈哈,小夥子好酒量啊,別喝急酒,慢慢喝,你這樣喝是品不出滋味的。”

    心痛到無以復加,金老也只能這樣勸說了。

    胡剛笑眯眯道:“沒事,酒就是用來喝的,不是品的……”

    金閒於心裏痛罵,可這酒不是他的,也只能苦笑不已,這個混蛋胖子,不得好死!


章節報錯(免登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