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裂痕宗 >第一卷 初入江湖 第三十四章 有了好消息
    苟旦正在想事,被小堂倌這樣一叫,嚇了一跳,忙看着他,知道他有新線索了。

    “小兄弟,你爸爸是不是也揹着一個同樣的百寶囊上面也和你的一樣繡了個字,不過他的包上繡的是個勝字,對不對”小堂倌也是一臉興奮,又是一臉期待。

    爲什麼呢這熱心的人啊,如果能幫上一個人的忙,那就像心裏了卻了一件事,通透、舒服。如果忙的幫沒有幫到底,心裏怎麼都沒那麼舒暢。

    “對呀”苟旦一拍腦袋,“我怎麼就沒想到呢這麼明顯的特徵”

    苟旦的百寶囊和他爸爸的百寶囊都是尋常款式,村裏大部分人都是從依山鎮上的買的。經常大家一起出去打獵,難免會混淆。他媽媽就用黑線在百寶囊右下角的顯眼位置繡了他們的名字。他的是個“旦”字,爸爸的是個“勝”字。

    這樣一來,苟旦就確定了爸爸曾經來過金山鎮,進鎮金堂打探過,更加確定爸爸沒有進鬼獄森林。心裏一下子明朗起來,這幾天壓在他心上的陰霾終於散去一大半了。只要不進鬼獄森林,憑他爸爸的能力和爲人處世方法,只要不是遇到特別兇狠的強盜,應該是不會有生命危險了。再說了,強盜一般只搶商隊或載有家眷細軟的馬車,他爸爸就是個普通獵戶,身邊就一條獵狗大黃,一看就不是有錢人,哪裏會能招惹來強盜呢

    這一興奮,飯也能喫下了,樂開懷了。

    “你說的那個人正是我爸爸,大概是什麼時間來的,能確切點麼”小堂倌說大概十來天前,他又回憶了下,確定是十來天前。苟旦算了一下,從家裏到金山鎮,坐馬車大概十天,如果是走路的話,尋常人是得要四十來天,但爸爸腳力好,估計加上日夜兼程,差不多是這個時間到的。

    三人喫完飯,小堂倌下午還要回鎮金堂,就先走了。苟旦和徐村長不急着走,坐在小飯館商量後面的事。

    苟旦想,這麼遠的路程,爸爸還在追,說明他肯定有韓遷的確定消息或線索,否則,早就放棄回去了。那韓遷有鎮獸石在手,卻不急於出手,很有可能是自用。這樣一想,好像有線索了。

    “徐大爺,剛纔堂倌說南邊很亂,是怎麼回事”

    “這些年,野獸越來越多,

    這鎮獸石的價格越來越高。以前呀,大部分村莊湊點錢,還都能買到鎮獸石。可最近幾年,這鎮金堂幾乎壟斷了鎮獸石的進出貨渠道後,價格越來越高,起步價都一百金幣了。我年輕的時候啊,只要不到十個金幣”說到這裏,徐村長氣得是牙癢癢,衝着門外的鎮金堂“呸”了一聲。“還有一個奇怪的事,南邊有些村莊的鎮獸石莫名其妙就不見了。”

    “是有人搶了還是偷了”

    “搶了的也有,偷了的也有。我估摸着,就是那鎮金堂乾的。人口增加,村莊越來越多,鎮獸石的需求也會越來越大。但他們那一羣貪得無厭、禽獸不如的東西,覺得這速度太慢了,就動了偷搶的歪心思,這樣大家就不得不重新購買。”

    “徐大爺,你說那韓遷偷我們村的鎮獸石,會不會也是鎮金堂搞的鬼韓遷會不會也是他們的人”

    苟旦這樣想有道理,但徐村長一沉吟,說:“不太可能。那鎮金堂不過近幾年才興旺起來的,他們的勢力範圍是往南邊擴。現在還沒有精力和跡象會去你們北邊。不過”

    “不過什麼”

    “不過,你們村的鎮獸石失竊,與他們肯定脫不了干係。有一種可能,而且是很大的可能,那韓遷應該是自己村裏被野獸騷擾,他們又買不起鎮獸石或者鎮獸石被搶了,才幹這麼一件事。都是被逼的呀。”

    苟旦一聽,這種可能性最大了。既然這樣,那往那些沒有鎮獸石的村莊找,應該是個方向。

    “那南邊有沒有韓姓村莊”苟旦問。

    “我到過最遠的地方也就這金山鎮了。其他事情都是道聽途說的。不過要說韓這個姓,很少很少。”見苟旦有些失落,徐村長又說:“不要灰心,你想想啊,那韓遷既然幹這事,他肯定不會用真名真姓吧”

    “對呀,他要是真的是偷鎮獸石回自己村,肯定怕人追來啊,怎麼會用真實姓名呢”苟旦明白了。

    兩人從小飯館出來後,並沒有直接回徐家村,而是到處打聽南邊村鎮的情況,瞭解了個大概。

    爲了將來趕路方便,苟旦用一個金幣在鎮上買了一匹青馬,腳力不錯,天剛入黑不久就到家了。

    徐村長讓老伴弄了點喫的就睡了,苟旦卻睡不

    着。他想着,爸爸帶的錢不多,那這些天是怎麼過來的呢必須一邊打獵一邊追人啊。我到了南邊的村鎮,就往那些屠宰場所尋找就是了,應該可以找到爸爸的線索。心裏有了打算,趴到牀上就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苟旦與徐大爺徐大娘告別後,就上路往南邊走了。徐大爺再三叮囑路上小心,苟旦也勸徐大爺帶着全村人口儘早轉移到金山鎮,那刑狼雖然受了傷,但也怕再來冒犯。

    一路之上,雖是荒山野嶺,但也風光無限。

    苟旦想着這十幾天經歷的事情,心裏感慨萬千。精彩是精彩,可就是太辛苦了,也太危險了,還是待在村裏好啊。他開始想起家裏的小院子來,每天打獵回來,洗洗曬了,大部分去鎮上賣錢,剩下的就自己一家三口吃了。日子雖然不富裕,卻是過得清靜。

    連着走了三天,一路上沒有一處人家一處村莊,餐風飲露,無拘無束,倒也快活。這一天,來到一個小林子,樹木稀疏,很是清靜。從馬上望過去,前面山腳有一處村莊。苟旦見太陽正在頭頂,熱得很,就不急着趕路,把馬拴好,爬到一棵大樹上去睡覺。

    連跑了幾天,又正值太陽正盛,樹林裏卻陰涼得很,頭一沾上樹杈,就昏昏睡過去了。沒想到這一覺,一睡就是一下午。

    他一覺醒來,一看,青馬不見了,再一看身上,百寶囊也不見了,全身只剩下一身衣服。這一下把苟旦急得跺腳,誰這麼缺德,馬偷了也就算了,畢竟能賣上一個金幣。可我身上這百寶囊無非是些尋常的東西,他們拿這個幹嗎哎呀,裏面還有些錢和肖大叔送的消刃

    放眼往四周看過去,杳無人煙,這可怎麼辦俗話說,望山跑死馬。前面的村莊看上去近在眼見,卻是遠在天邊啊。

    小樹林不大,苟旦從東邊跑到西邊也就用了半個小時,還是一無所獲,周圍又沒有人馬通過,眼看就要天黑了。如果是過路的人偷走的,那是永遠也找不回來了。其他東西無所謂,但消刃卻是他的寶貝,無論如何不應該丟失的呀。這一急一悔一恨,又是個把小時,完全沒有頭緒,這時天已經黑了,肚子也餓得不行。想來想去,只能先喫飽後再想其他辦法。遠處那小山村裏有火光亮起,看來也只有那一個地方去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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