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快穿之我真的不記仇 >第190章 男人拒絕接盤(一)
    “離婚,咱們和他離婚!”

    吳父吳母一反往日的和稀泥,無比堅定的跟女兒說。

    “爸,媽,我不離婚。咱們錢家村到現在都沒有離婚的,我可不能做第一個!”

    吳曉娜望着父母氣憤的模樣,像極了那些疼愛女兒的親爸親媽。

    可不知爲何,看到他們這般保護自己,她的心卻愈發冷了。

    雖然她早就知道,父母不如自己想象的那般愛自己,他們更偏愛弟弟,更看重錢。

    可,當事實再一次展現在她面前的時候,她還是會忍不住難過、傷心。

    所以,什麼面子、什麼名聲,說穿了都是利益。

    只要錢茂森夠大方,只要他願意給吳家錢,吳家夫婦就算親眼看到自家女兒被打得不成人樣兒,他們也會硬着心腸勸她忍耐。

    他們“勸和”的理由,似乎也帶着那麼幾分道理——不能做他們村兒第一個離婚的女人,丟人現眼!

    可現在,一聽錢茂森瘋了,非但不能繼續賺錢,存款也被花得一乾二淨,他們也不管什麼“名聲”了,急吼吼的勸她離婚!

    吳曉娜用力掐了掐掌心,用疼痛壓制着心裏的創傷。

    她故作倔強的看向親爸親媽,將他們“勸和”時說的話,原封不動的還給了他們!

    吳父吳母:……

    “哎呀,這都新時代了,結婚離婚都太正常了!”

    “就是就是,什麼丟人現眼?這些算得了什麼?我女兒的幸福最重要!”

    “沒錯,就是這個理兒!過去我看着錢茂森雖然脾氣大了些,但人還不錯,這才願意認他這個女婿!可現在,他這兒出了毛病,咱可不敢再跟他做親家!”

    “就是就是,咱們隔壁村兒的那個老範,他就是精神病,經常拿石頭砸人,偏偏警察說了,像他這樣的情況? 就算殺了人也不用抵命!”

    吳父吳母原本是勸說女兒,可說着說着,他們愈發覺得有個精神病女婿? 不但丟人? 還很危險。

    萬一他發了病? 抄把菜刀跑到他們老吳家砍人……不行不行,必須離婚,趕緊離!

    吳父吳母極力勸說? 吳曉娜卻咬死了不鬆口? 滿嘴都是“我不離婚,離婚多丟人啊”。

    吳父吳母每次都被噎得夠嗆。

    弄到最後,他們索性也不管了。

    妖妖靈、親人朋友……統統都不管用? 他們來了? 要麼是勸吳曉娜把他送去精神病院? 要麼就是一臉同情的看着吳曉娜? 彷彿這個施暴者對他有多大的恩情一般。

    事實上? 衆人確實覺得吳曉娜是個好女人。

    老公都變成蛇精病了? 孃家也勸她離婚,可她還是堅持留在錢家。

    再聯想她過去受到的傷害,所有人都對她讚不絕口:以德報怨,賢惠厚道!

    最後,還是民警半建議半強迫的要求? 吳曉娜終於把錢茂森送去了省城的精神衛生中心。

    衆人(包括錢家的親戚朋友)也都能理解? 吳曉娜的肚子越來越大? 卻跟一個動不動就自虐的暴力狂待在一起? 真是太危險了。

    錢茂森的生意夥伴,甚至出於同情,提前將工程款結算給了吳曉娜。

    而那個一直住在醫院? 試圖訛錢的工人,也趕忙辦了出院手續,除了基礎的醫藥費,其他類似誤工費、營養費等費用,更是一分都沒好意思要。

     ... 錢茂森被幾個親戚押着,強行送去了精神病院。

    那裏是全封閉的管理,每個星期只有一天可以探視。

    吳曉娜每次都定期帶着一大包的東西,挺着大肚子,跑去探望。

    最開始的時候,錢茂森看到吳曉娜是各種暴怒、各種叫罵,如此,也愈發“加重”了病情。

    醫生乾脆讓護工把他捆在了病牀上。

    折騰了幾次,錢茂森不知是認了命,還是想到了新的對策。

    一個月後,當吳曉娜再次按時來探望他的時候,他沒有暴躁,而是陰沉沉的對吳曉娜說:“你把我弄出去,我和你離婚,我淨身出戶!”

    吳曉娜卻看着他的眼睛,冷笑道:“離婚?呵呵,我看你是更想殺了我吧。也是,你有過在精神病院住院的記錄,將來就算殺了人,也不用抵命!”

    “但,有個地方,你知道吧,叫強制醫院,簡稱強醫。專門用來關押有暴力、殺人傾向的精神病患者。那裏跟監獄差不多!”

    “所以,你就算殺了我,或是我的父母,你也不能仗着有精神病就逍遙法外!”

    吳曉娜每說一句話,錢茂森臉上的顏色就變黑一層。

    說到最後,錢茂森徹底黑了臉。而他的心,也絕望到了底層!

    吳曉娜這個女人,真是太厲害了,她居然把他的心思猜得透透的。

    錢茂森終於認清了一個事實:他,鬥不過這個女人!

    他彷彿就是如來佛掌中的猴子,而吳曉娜就是如來佛。

    “……我們離婚,離婚後,我會帶着我媽去外省,這輩子都不回來了!”

    錢茂森認命了,他不得不認,否則這個女人可能真會把他關在精神病院一輩子!

    “好!”

    半個月後,吳曉娜便接着病情有所好轉的錢茂森回了家。

    回家後,他們就悄悄去民政局辦了離婚手續。

    錢茂森把市區買的新房、老家的舊房子、車,以及所有存款都給了吳曉娜。

    領了離婚證的第二天,他就帶着錢母坐上了去a省的高鐵。

    往後幾十年,他倒是曾經偷偷溜回來幾次。

    可不管他怎麼隱藏行跡,都會在第一時間被吳曉娜發現。

    更讓他不敢置信的是,他哪怕用別人的身份證辦了新的手機號,在他踏入市區的那一刻,吳曉娜都會發來消息。

    而他每一次的偷偷回來,也都會被吳曉娜敲走一大筆錢,錢的數目恰巧就是他最近兩三年的積蓄!

    怕了!服了!

    錢茂森第三次被吳曉娜收拾了一頓後,以後再也沒敢回來,更生不出半點報復的心思。

    ……

    “怎麼辦?這可怎麼辦啊!老公,嘟嘟闖了大禍啊!”

    “老公,咱們可就嘟嘟一個兒子啊!”

    “他今年才二十歲,如果這件事不能擺平,他的後半輩子就完 了!”

    “嗚嗚,老公,你一定要想想辦法,嘟嘟可是你們老鄭家的兒子啊!”

    我們老鄭家的兒子?

    未必吧!

    坐着沙發上的中年男人,看了眼嚶嚶啼哭的中年美婦,眼底閃過一抹嘲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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