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祕戰無聲 >第425章:站在對手的角度思考問題
    “營長,今天中午伙食不錯,酸豆角燉肉,白花花的大肥肉……”說的人口水都忍不住流下來了。

    “你小子,就這點兒出息,沒喫過什麼好東西似的。”楊營長笑罵一聲,從勤務兵手中接過一饅頭,剛咬了一口。

    他眼珠子瞪圓了。

    眼睛餘光瞥見走到浮橋中間,一個長衫,戴小圓眼鏡兒,鄉村教書先生模樣的瘦小男人不知道從那裏提了一挺輕機槍出來,朝橋頭堡陣地上正在喫飯的國軍士兵扣動了扳機!

    小鬼子!

    “敵襲!”

    楊營長嚇的魂都飛了,他當兵這麼久,還沒有遇到過這樣的情況,連忙一把將自己的勤務兵摁了趴了下來。

    槍聲大作,然後整個過橋的隊伍瞬間亂了起來,幾個看上去像農民一樣的人,也紛紛跟變戲法似的從手推車上掏出武器來,向橋頭陣地發起進攻。

    上頭的命令果然沒錯,這小鬼子居然僞裝成難民混雜在真正的難民中搞起了偷襲。

    正是選擇了他們中午喫飯的時候,警戒有些鬆懈。

    打了岸頭陣地上的中國守軍一個措手不及,許多士兵都還沒有反應過來,就已經中槍或者直接犧牲了。

    若不是楊營長那一聲大喊“敵襲”示警,只怕是隱藏在難民中的鬼子一個衝鋒就到眼前了。

    這要是讓這支鬼子敢死隊佔領了橋頭堡陣地,那問題就嚴重了。

    浮橋還沒有炸燬的情況下,那就等於說幫敵人建好了進攻的便捷通道。

    這樣的錯誤,別說處罰了,槍斃了都不過分。

    這場遭遇戰,來的實在是太突然了,楊營長一邊組織部隊反擊,一邊迅速的命令勤務兵趕緊向上級彙報。

    ……

    “大哥,你這都研究半天了,有啥收穫沒有?”李孚敲門走進書房。

    “沒有,哪兒那麼容易有收穫?”羅耀呲牙一聲,這些調查資料,少說經手的人不少於三個,而且經手的人,沒有一個是傻子。

    尤其是李海懷,這些資料最終在他手裏大半年了,他就沒想過把“文夕大火”幕後的黑手給揪出來?

    當然,這個案子已經定案了,責任都被槍斃了,就算有人重新把它撿起來,也不會有人給它翻案。

    就算背後有日諜搞鬼,那被槍斃的三個傢伙是背了鍋,也是死不足惜。

    害死這麼多人,原本是可以避免的,不是他們的責任又是誰的?

    推脫不掉的。

    話雖如此,但是不是就不需要真相了呢,當然需要,不然怎麼對得起在那場大火中屈死的無辜冤魂?

    “我也看過調查卷宗和目擊證人的證詞,並沒有什麼可疑,就是證據的缺失,這也沒辦法,當時什麼情況,一場大火下來,還能留下多少證據?”李孚說道。

    “你不覺的這三個起火點很蹊蹺嗎?”羅耀問道。

    “布莊,油坊還有棺材鋪,這三家沒有任何聯繫呀?”李孚道。

    “布莊着火是因爲什麼?”

    “是夥計聽到外面有人呼叫走水了,他拿着煤油燈想出來查看情況,結果不小心被絆倒了,手中煤油燈撒了,把窗簾給點了,那夥計慌忙救火,結果火越救越大……”

    “油坊呢?”

    “油坊老闆平常喜歡抽旱菸,他那天旱菸杆的菸絲沒有滅乾淨,與他平時工作穿的衣服放在一起,他在油坊工作,那衣服上還不是沾滿了油脂,這油脂可是易燃,着火不是很正常,他自己也是睡着了,被火生生燒醒的。”

    “棺材鋪?”

    “打好的棺材需要刷桐油,這桐油是易燃物,那天老闆出去進木材了,夥計看家,躲過了一劫,夥計則葬身大火之中,事後勘察現場,應該是夜裏給棺材刷桐油的時候,打翻了馬燈,結果瞬間燃起了大火。”

    “好,這三起火分開來看,一點兒問題都沒有,各自都有解釋,並且前因後果都說得通,但是,如果把它們放在一起看就有問題了。”

    “大哥說的是他們發生的時間點?”李孚微微一眯眼,馬上領悟羅耀的意思。

    “沒錯,時間太巧了,就在南門傷兵醫院起火後不久,這三把火燒了起來,這未免也太巧合了吧?”羅耀點了點頭,“而且還都在南門外,按照當時的三個起火點的距離看,最近的一百米,最遠的也不過五百米。”

    “還有,這三個案子的起火原因也不是沒有問題,首先第一個案子,布莊的夥計,那對布莊裏的佈局以及布匹的擺放應該是相當清楚的,這個夥計並不是新來的,而是在布莊工作了三年,所以,派出他不熟悉情況被絆倒,那麼他爲什麼會被絆倒呢?”

    “有人把挪動了某個東西,夥計燈下黑,沒注意,這才絆倒了。”

    “夥計是個近視眼,當時他忘記戴眼鏡兒了。”

    “這……”

    “熟人?”李孚微微一驚。

    只有熟人才這麼瞭解這個夥計的情況,否則不會設計出這麼天衣無縫的縱火方法。

    “再說第二個案子,油坊的主人雖然平時看上去不太愛乾淨,其實他也是沒辦法,他做這個工作,衣服沒辦法保持乾淨,而且衣服被油漬污染後,隨着時間的推移,根本洗不乾淨,但是他既然開油坊,自然懂得禁菸火的道理,他喜歡抽旱菸不假,但是每一次抽完,都有一個習慣,那就是用水把菸絲徹底澆滅,但是那天他沒有這麼做,還將菸袋杆子跟自己的衣服放在一起,是不是很奇怪?”

    “那天晚上,朋友請他喫飯,喝醉了,還是別人送他回去的。”李孚道。

    “那怎麼說,送他回去的朋友有嫌疑了?”

    “他那個朋友好像在大火中被燒死了。”李孚回憶了一下,卷宗中似乎提到了。

    “想不想殺人滅口?”

    “呃……”

    “還有最後一個案子,棺材鋪的夥計在給棺材刷桐油的時候不小心打翻了手中的油燈,火掉落下來,不但點着棺材鋪,也把他給燒死了,按理說,大晚上的,老闆都不在,夥計有這麼勤快嗎?”

    “是有人第二天就要,所以要連夜趕工。”李孚道。

    “這算是一個合理的解釋,不過,就算他不小心打翻手中的馬燈,把棺材給燒着了,他也是有機會喊人,或者自救,可爲什麼會葬身火海呢?”

    “也許他當時只想着撲救大火,而桐油,而桐油燃燒起來濃煙滾滾,他想跑出去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這從後來勘察現場發現他屍體的形狀也是能夠判斷出一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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