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我真不是神探 >第一章 不想幹滾蛋!
    這才7月初,燕陽市氣溫就在36度上下徘徊,高溫酷暑,讓人難以忍受。

    昨天好不容易下場雨,本以爲溫度會驟降,結果不僅沒降,溼度反而增加了,人們紛紛從烤肉變身成了蒸鍋裏的包子!今天更是達到38度,早上七八點鐘整個城市便像蒸籠似的熱得人喘不過氣,炎熱的空氣彷彿只要一點火星就會被引爆。

    高溫天越來越多,“火爐”城市看樣子要重新洗牌。

    然而,在這個酷熱難耐的炎炎夏日裏,韓朝陽寧可頂着似火驕陽去街面巡邏,也不願意在這間開着空調的會議室裏,因爲這裏已經“爆炸”了!

    “頭擡起來,給我站好!”所長牙齒咬得“咯咯”作響,眼裏閃着一股無法遏制的怒火,像是一頭被激怒的獅子。

    他平時總是拉着張臉,誰見誰怕。

    發起飆來更可怕!

    韓朝陽嚇得心驚肉跳,急忙昂首挺胸,站得筆直。

    “站沒站相,坐沒坐相,走路都像跳舞,看看你這熊樣,怎麼混進公安隊伍的?”一看到韓朝陽,一想到韓朝陽所學的專業,一想到韓朝陽過去幾個月的工作表現,所長就是一肚子火,怒不可遏地吼叫着,聲音像沉雷一樣滾動着,傳得很遠。

    同在會議室的教導員面無表情,分管社區隊的許副所長陰沉着臉一聲不吭,韓朝陽的師傅警長老楊一根接着一根抽悶煙,想幫徒弟說幾句話又不知道如何開口。因爲該發生的早晚會發生,該爆發的早晚要爆發。

    “老實交代,有沒有這事?”

    韓朝陽不敢撒謊,忐忑不安地說:“有。”

    “一個公務員,一個國家幹部,一個公安民警,居然幹私活,竟然跑娛樂場所給人家彈琴,上班打混,下班打工,簡直亂彈琴!”

    “是咖啡廳是西餐廳,不是娛樂場所。”韓朝陽忍不住辯解道,語氣小心翼翼。

    “我說是就是!”所長怒睜着眼,額角的青筋隨着呼呼的粗氣一鼓一張,順手拿起一本《公務員法》往韓朝陽面前一摔,“看看,看看第五十三條!”

    他讓看就要看,不看他真可能動手。

    韓朝陽拿起《公務員法》,耷拉着腦袋翻看起來。

    “念!”

    “第五十三條: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爲:十四,括弧,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念個法律條款都念不好,還括弧,什麼亂七八糟的,這樣的人能當警察?所長越想越窩火,又扔來一份市局的紅頭文件,“再念念這個!”

    “……嚴禁民警到公共娛樂場所唱歌,確需到娛樂場所的,一律向紀委、督察報備;嚴禁民警在公共浴室洗澡進包廂,確需按摩保健的,一律在營業大廳。”

    這份文件上個月學習過,是市局在考評辦法裏特別增加的“三條鐵規”,領導認爲社會上一些歌廳、舞廳難免藏污納垢,在特定壞境下,意志薄弱的民警可能會“失態”,從而破壞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對於違反三項鐵規的民警,只要被發現一次,年終等級化考覈獎扣除一半;發現兩次全部扣除;發現三次,其公務員考覈作“不合格”處理。

    考慮到這些規定可能不太人性化,爲滿足部分民警的需要,領導又要求各分局開放活動室,讓愛好唱歌的民警去分局唱。

    去分局唱歌,開什麼玩笑?

    績效考覈如同一道緊箍咒,打擊任務的硬指標壓得基層所隊喘不過氣,天天加班都忙不過來,誰敢去分局唱歌。誰真要是敢去,他的直接領導估計就幹到頭了,本人的日子一樣不會好過。

    韓朝陽忐忑不安唸完,小心翼翼說:“劉所,您聽我解釋,我……我沒幹私活,只是給朋友救個場,而且是下班時間,沒穿警服,他們不知道我是警察。”

    “救場,到這個份上還狡辯,老實交代,有沒有收人家錢?”

    “收了,那是幫同學收的,我一分沒拿。”

    “收了就是收了,誰知道有沒有落你口袋,就算沒落你口袋,羣衆會怎麼看,會怎麼認爲?要是被上級知道,如果被媒體曝光,被羣衆拍個照片髮網上,影響多惡劣?”

    所長砰一聲猛砸了下桌子,指着他鼻子咆哮道:“什麼叫下班時間,影響休息就是影響正常工作!要發財就不要做公務員,喜歡吹拉彈唱就不要當警察,只要在公務員序列裏,只要穿這身警服,就必須遵守上級規定!”

    幫師兄救場救出這麼多麻煩,韓朝陽追悔莫及。

    可是越想越又覺得憋屈,這樣不能那也不行,難道跟辦案隊的吳偉一樣喫在所裏住在所裏,以花園街派出所爲家?沒朋友,甚至連家都不要了,像他那麼活着有什麼意思?

    再說公務員就是一職業,家裏又不只是自己一個公務員。

    老爸在鎮裏當幹部,老媽在鎮中學當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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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sp;  老家經濟發展得不太好,財政緊張,政府沒錢,老爸老媽工資被拖欠多少年,要不是老爸利用業餘時間承包魚塘,要不是老媽寒暑假辦補習班,如果真像所長說得除了工作什麼都不能幹,自己別說上大學,估計早被餓死了。

    幫師兄救場而已,這相當於家裏開個小店,下班之後幫着看會兒店,這也上綱上線,讓不讓人活了!

    要是真管這麼嚴,那些家在農村、家人全是農民、家裏有七八畝地的公務員又怎麼辦,下班回家就不能幹活了,只能坐在家裏眼睜睜看着老爸老媽鋤禾日當午?

    韓朝陽想想不服氣,欲言又止。

    教導員負責思想工作,不能再保持沉默,乾咳了一聲,語重心長地說:“小韓,劉所的話有些重,但你要理解領導的心情。我知道你有想法,對生活有自己的規劃,也承認公務員上班是工作,下班就是普通公民。

    照理說有發揮特長、追求興趣,甚至通過勞動獲得收入的權利,憑什麼不能讓公務員在業餘時間幹自己的事,憑什麼不許公務員在業餘時間掙錢養家?

    但是呢,上級不許公務人員從事工作之外的職業,這麼做有其合理緣由,上級制定法律法規時肯定權衡過利弊,當然取利大的,所有政策出臺都不可能完美,作出依據應當是當前實際。”

    現在警察真是“弱勢羣體”,一個不慎就會被羣衆投訴乃至被檢察院叫去喝白開水。

    現在社會上有一種怪現象,似乎一提到公務員,尤其警察,不責罵上那麼兩句就不符合潮流,什麼事只要一粘上警察就似乎很有看頭。自己雖然沒做錯什麼,但幫師兄救場的事真要是搞得沸沸揚揚,所裏的日子肯定不會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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