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死刑犯的生存遊戲 >Chapter 11 溟河·逃出生天2
    安哥拉監獄·行刑處

    清冷的光線擦過走廊狹窄的窗戶,那生鏽的鐵柵欄似乎也擋不住風中的寒意,吹入監獄的風呼嘯着,穿過每一個走廊、每一扇窗戶,發出嗚咽的聲音,聽起來就像是枉死的靈魂在哀嚎着、哭泣着。

    “葛啦……葛啦……”

    鐵鏈摩擦着冰冷的地磚,幾個被蒙着黑色頭罩的人走在狹長的走廊中,他們高矮胖瘦不一,但都穿着黑白相間的囚犯服,手腳都帶着生鏽的鐐銬,頭戴黑色頭罩的他們看不見身處何處,但他們的手銬彼此相連,讓他們能夠跟着前一個囚犯緩緩移動。

    他們身邊走着監獄的看守者,維持着隊伍平靜前行的秩序,其中,一個看守者走在最前面,將這些人帶到了一扇大門前。

    門被緩緩打開,從門的另一側走出了幾個同樣穿着看守者服裝的人,他們同樣手持警棍,腰配警槍,一臉嚴肅地看着被押送過來的囚犯。、

    帶隊的看守者停下了腳步,走在隊伍兩側的看守者各自按住一個囚犯的胳膊,一對一專人近距離監視。

    走廊盡頭的監控攝像頭轉過了一個角度,對準了停在走廊中的那幾個帶着黑色頭套的囚犯。

    爲首的看守者對着一個穿着更高級獄警服的NPC彙報道:“今日要行刑的囚犯已經全部帶到,並且已經經過了身份覈對與犯罪文書覈對,請長官指示。”

    聽取彙報的,是一個女性NPC,她扮演着典獄長的角色,梳着中性的短髮,穿着黑色的獄警服,肩上還配帶着金色的肩章,紅色的腰帶彆着配槍,讓她看起來比其他男性獄警都要精神。

    安哥拉監獄一共有四個典獄長,分別掌管東西南北四棟樓。

    每個典獄長的職責分工都不盡相同,有的典獄長專門管理無期徒刑的罪犯,有的典獄長管理輕犯,有的典獄長管理死刑犯,而有的典獄長則負責政治方面的工作。

    越是雷厲風行的鐵腕典獄長,越被分在了重刑犯、死刑犯的管理工作上。

    眼前這位典獄長雖然是女性,但她渾身上下透出兩米的氣場,完全不輸給任何一個男人。

    她板着臉,像是一個不苟言笑的掌權者,在聽取完下屬的彙報之後,擡眼看了看被押送過來的那幾個人。

    “一共有幾人?”

    “七個人。”

    “犯罪文書詳細對過了?”

    “是。”

    屬下說着呈上了幾張文書。

    女典獄長低下頭,瀏覽了一下那些文書,每一份文書就是一個罪犯的犯罪記錄以及審判結果,與每個罪犯獨一無二的號碼直接掛鉤,保證不會有所混淆。

    女典獄長看完那些文書之後,將文書卷了起來,還給了帶隊的看守者。

    她往旁邊一站,身後的屬下們也會意,讓開了一條道。

    “既然如此,就送他們行刑吧。”

    她的語氣風平浪靜,就彷彿已經做過了許多類似的事情,又彷彿在她看來人命如草芥,不值一提。

    “是。”

    帶着囚犯的看守者鞠了個躬,帶着那些囚犯往行刑處的深處走去,他走到長廊盡頭的分岔路口停了下來,幾個站在行刑處前的看守者走上前,兩三個人看住了一個囚犯,並解開了他們彼此相連的鐵鏈。

    “死刑犯編號20570402001,性別男,罪名:縱火罪、並致多人傷亡、造成嚴重社會危害並構成惡劣影響,經法院判決,處以火刑。”

    宣讀完這個文書,第一個蒙着頭套的罪犯被兩三個看守者往分叉口的左邊走去。

    “卡啦……卡啦……”

    他的腳銬拖着地板,在寂靜的長廊裏留下刺耳的聲音。

    帶着頭套的他有點兒喘不過氣來,但依稀能夠嗅到空氣中的血腥味,不遠處的囚牢隱隱約約傳來犯人被鞭打時的哀嚎,聽起來毛骨悚然。

    “哇哦,有點意思。”

    那個縱火犯喃喃着,語氣中透着幾分興奮。

    幾個看守者壓着他往行刑處走去。

    他似乎已經能夠想象出被火焰炙烤每一寸肌膚時的疼痛與快感。

    “老天,這會讓我愛上火焰的。”

    他的聲音被吞沒在走廊盡頭的黑暗裏,就如同他一樣。

    而這邊,罪犯文書的宣讀依舊在繼續——

    “死刑犯編號20581202002,性別女,罪名:連環殺人犯,曾犯下縱火、故意殺人、剝奪多人生命並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等罪過,經法院判決,處以電刑。”

    看守者宣讀完第二個罪犯的罪行後,兩個女押送人員將那名罪犯押向了拐角的右側。

    電刑。

    以極高的電流瞬間通過人體,導致受刑者死亡。

    這是一項相對而言人性化的刑法。

    被處以電刑的人,可能只能感覺到一陣渾身麻痹的刺痛,接着,全身將陷入僵直狀態,而生命體徵也將在幾秒鐘之內消失。

    “卡啦……卡啦……”

    鐵鏈在潮溼的地磚上拖曳着,留下一道劃痕。

    那人赤着腳往前走,手指甲還塗着鮮豔的紅色指甲油,遠遠看去就像是被鮮血染紅了一般。

    兩個看守人員將她帶向了電刑室,在那裏,將用電椅送這名連環殺人犯離開。

    第二個罪犯被送走。

    第三個罪犯站在了宣讀判決文書的看守者面前。

    “死刑犯編號20530502003,性別女,罪名:故意殺人,持兇器傷害他人並剝奪他人生命,經法院判決,處以十字架刑。”

    十字架刑,聽起來有些不可思議,但卻是真實存在的刑罰方式。

    十字架刑(Death  by  Crucifixion)相傳是由腓尼基人發明。

    在古代埃及、地中海沿岸及中東國家運用得十分普遍。

    刑具的十字架通常由兩到三根木樁構成---如果是四邊形十字架甚至有四根,形狀各異。有的是T形,有的是X型,還有Y型的。

    執行方式也有多種,這種殘酷的刑罰一直延續到現代。耶穌受十字架刑的塑像和圖畫流傳廣泛。

    而在【溟河系統】中,則被改造成了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刑罰。

    受刑者需要熬過極長的時間,不喫不喝,脫水而亡,每當受刑人要陷入昏迷時,行刑者都將在其身上釘上一個長釘,以疼痛促其清醒,直到生理性死亡。

    這是最痛苦的行刑方式。

    一念及此,宣讀文書的看守者看了看眼前被黑色頭罩蓋住臉的罪犯,有點同情她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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