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死刑犯的生存遊戲 >Chapter 14 現實·意外2
    “……您見到她了?”

    “嗯。”

    “她……她還好嗎?”

    “似乎忘記了很多事情,不過,正在一點點恢復。”阿諾停頓了幾秒,補充一般看向了夏洛蒂,“她現在還是遊戲玩家,沒有被淘汰出局。”

    “是這樣啊……”夏洛蒂聽到阿諾的這句話,這才鬆了口氣。

    一直以來,她都有一個疑問深埋在心底,但是一直不敢主動詢問阿諾,擔心干擾調查工作的進行。

    她一直是“工作至上”的人,爲了工作,可以放下個人的一切情感。

    但是當聽到自己最關切的消息時,眼眸中還是不可避免地流露出了女性特有的溫柔。

    她站在窗戶邊,明媚的陽光將她銀白色的長髮也染上了暖意。

    “其他的事情,調查得如何了?”

    阿諾話音未落,卡爾推門而入。

    “長官!我聽他們說您已經從遊戲狀態回到現實中了,這麼一看,果然如此。”卡爾走到阿諾的辦公桌前,手中抱着幾本檔案本。

    “……卡爾,進入長官的辦公室之前,要先敲門,這是基本的禮貌,你怎麼總是學不會?”夏洛蒂皺起眉頭,嫌棄地看着卡爾。

    “切,你先學會對我客氣一點吧。”

    “我爲什麼要對你客氣。”

    “我好歹也和你一樣,是長官的副手,是特別行動組的副組長。”卡爾另一手叉着腰,“夏洛蒂,你總是下屬下面前拆穿我,讓我很沒面子誒。”

    “面子?你的臉皮已經和牆壁一樣厚了,我可不認爲你還需要那樣的東西。”

    夏洛蒂整理了一下自己手中的本子,對着阿諾禮貌地一鞠躬。

    “長官,這階段關於【血眼】公司的線索都是卡爾在跟進的,他會代替我向您彙報工作。我先去問一下技術部門的同僚,智能頭盔的研究方面有沒有新的進展。”

    “去吧。”

    “是。”

    夏洛蒂應了一聲,低頭往後退了幾步,這才轉身離開了辦公室。

    她的任何動作都完美得無可挑剔,看起來就像一個全能型的工作者,每一個動作、每一處細節都掌握得恰到好處。

    “咔噠。”

    夏洛蒂離開的時候,順便帶上了阿諾辦公室的門。

    當辦公室的門再一次關上的時候,辦公室裏又恢復了平靜。

    卡爾嚴肅了幾分表情,將自己手中的檔案本放在了阿諾面前的辦公桌上,並翻開了其中一本。

    “長官,遵循您的指示,我去了一趟州立警署。”

    “文森的案子拿到了?”

    “不錯。”卡爾說着,目光落在辦公桌上彈開着的那本檔案本,檔案本上密密麻麻地寫着當年警察的辦案記錄。

    阿諾靠近了辦公桌,仔細地翻閱着那本檔案本。

    看完了辦案記錄,他將擋案本翻到後面,也看到了當時抓捕文森的時候拍攝的現場照片,以及將文森拘留的時候留下的文森穿着黑白條紋監獄服的照片。

    “文森,男,三十六歲,曾因走私軍火而被捕,被判出三年有期徒刑,在他被關在了聖喬治州的州立監獄,獄期間表現良好,三年之後刑滿釋放。”

    卡爾在阿諾瀏覽檔案本的時候,一面解說了起來。

    “當年抓捕文森的人,是一個叫做奧斯本的警長,當時他負責的是‘戀發癖殺手’的案子,正巧追查到一條線索,有目擊證人稱一個長得很像警方發佈的‘戀發癖殺手’側寫的人正往城際公路而去,奧斯本便帶隊封鎖了城際公路,一輛輛汽車查了過去,雖然沒有找到‘戀發癖殺手’,但卻陰差陽錯找到了正在用車私運軍火的文森。”

    “奧斯本?”阿諾皺起眉頭。

    他對這個名字有點兒印象,似乎在新聞簡報上看過這個名字。

    “是的。”卡爾聳了聳肩,“州立警署的奧斯本警長全名奧斯本·蘭姆,幾年前轟動一時的‘戀發癖殺手’本尊,他原本是這件案子的負責警長,但是沒想到最後查到了自己身上,在案發現場發現了他的DNA,千真萬確,逃不掉了。”

    “他最後如何?”

    “因爲‘戀發癖殺手’是連環殺人案的兇手,並且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引起羣衆恐慌,因此法庭判處奧斯本·蘭姆無期徒刑,之後轉爲送入【溟河系統】。”

    “這麼說,這個奧斯本·蘭姆,也是【溟河系統】的遊戲玩家?”

    “是。”

    “給我找找這個奧斯本·蘭姆的所有資料。”

    “是。”卡爾點了點頭,忙拿出本子,記下了阿諾的吩咐,但記完之後,他卻又心生疑惑,“長官,那不過是個賊喊捉賊的殺人犯,我們現在不是在追查文森嗎?關他什麼事?”

    阿諾並沒有急着回答卡爾的問題。

    他瀏覽了所有與文森有關的刑偵記錄後,纔將視線移開了檔案本。

    傾身,背靠着椅背,看向卡爾。

    “你看過當年逮捕文森的警察寫的刑偵記錄了嗎?”

    “看過了。”

    “你不覺得有點奇怪嗎?”

    “啊?”卡爾愣了一下,二丈和尚摸不着頭腦,“奇怪?不會吧,不就是文森運氣不好,撞到了正在搜查‘戀發癖殺手’的奧斯本·蘭姆嗎?”

    阿諾搖了搖頭。

    他擡起手,比了個“三”。

    “這件案子,有三個可疑之處。第一,時間不對,當時文森被逮捕的時間是在白天,如果是私運軍火,一般不會選擇大白天這麼醒目的時間,奧斯本在接到目擊證人的報告之後,第一時間出警封鎖了城際公路,這一點無可厚非,但文森在那個時間出現在城際公路,就不合時宜。”

    “第二,場合不對。那條城際公路是出入聖喬治州的主幹道,車輛來往頻繁,而且城際公路上也設有許多檢查站,一般走私車輛都不會選擇城際公路,文森當時已經是【血眼】組織的一員了,並且這幾年他也確實曾擔任過【軍火販賣組】的負責人,可見這個人並不簡單,絕不可能犯這麼低級的錯誤。”

    “第三,方式不對。如果是走私軍火,爲什麼只是用的轎車來運輸?轎車的容納量和載重量有限,根本不能夠滿足【血眼】組織這麼龐大的黑組織的軍火走私活動,如果我是文森,我絕對不會用轎車,反而會用貨車這樣比較方便的運輸工具,並且還能夠將軍火藏在貨物中,起到隱蔽作用,而不是如刑偵檔案中所說的,放在後排駕駛座與後備箱裏。這簡直是明擺着讓警察抓,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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