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冒牌大少 >第一百五十章 回到殺人現場
    楊華看着面前的公寓樓思考了半天,也想不到不發出聲音就能爬上去的辦法。上一次他從這裏上去,是跳起來踩着樓外空調外掛,一層一層這樣跳到了七樓。他本身是不會輕功的,就是仗着自己體內練成的乾坤勁內氣,發力縱躍,才能一躍幾米高。

    但他本身的體重,卻不會因爲乾坤勁內氣而減輕,所以跳上了空調外掛,一樣會讓空調外掛機因爲喫重而發出咯吱的聲音。

    上一次是因爲外面下大雨,所以這種咯吱的聲音被雨聲給掩蓋住了。但今晚天晴夜靜,這種聲音在安靜的環境中會顯得格外的響亮,如果樓裏的住戶沒有睡得很死的話,很容易就會被聽到,甚至驚動他們。

    萬一有人以爲外面來了竊賊,打開窗戶看到正在爬樓的他,那他今晚的行動算是泡湯了。

    但要是不踩着樓外的空調外掛走,那就似乎沒有別的途徑了。整個公寓樓外牆光滑無比,沒有另外可藉助登高的東西。楊華又不是蜘蛛俠,可以手發粘力貼牆爬行。想要從這裏上到七樓,只能是藉助可以唯一踩腳的空調外掛,一層一層這樣跳上去。

    所以這會兒,楊華看着面前的這幢公寓樓,忽然陷入了兩難的境地。想要爬上去就必然會發出聲音,想要不發出聲音,就沒辦法爬得上去。所以要麼他就不管不顧,哪怕驚動樓內的人也要上去拿槍。要麼就放棄今晚的行動,另外再想辦法去搞槍。想要兩全其美,估計是沒這個可能了。

    又過了幾分鐘,楊華意識到,不管是上去還是退走,他都必須馬上要做出選擇了。時間已經不早,他再不行動,回去可能就超過了喬家下人們的起牀時間。雖然他現在已經是喬家的家主,不需要對下人們解釋他的行蹤去向。但這種事情,能避免還是儘量避免的好。否則萬一有人嘴巴不牢,把他半夜外出,還穿着一身黑衣服回來這種事說出去。一旦某些有心人聽到,總是一件對他不利的事。

    想到這裏,楊華就不再猶豫了。因爲他知道,他現在已經無法再通過郭山去搞槍了。而想要再拜託別人,不說他不知道還能拜託誰,就算知道,這時間也是無法預計的。萬一到時候他已經得到了張茂才的藏身之地的情報,但拜託別人去搞的武器卻遲遲無法到貨。那種情況,太糟糕了,楊華不想面對。

    所以今晚,他必須要上去的。哪怕有風險會驚動人,也一定要上去把對付綁匪殘餘分子的武器搞到手再說。

    而且,他只要動作加快,在別人打開窗戶查看之前就進入了七樓老闆的房間。那麼查看的人看不到他的身影,也未必就會報警。一般的人,恐怕想不到還有人能夠在樓外空調機上縱躍如飛的吧看一下窗外無人,大概就會以爲自己聽錯了或者是別的原因造成的響動。又有幾個人,會較真非得要報警叫警察來,把整幢樓好好搜查一遍呢

    於是楊華深深吸了口氣,一邊開始運轉體內的乾坤勁內氣,一邊使出自己耳聽的本領。周圍幾十米內的動靜,全都通過耳朵查探過去。

    很好,沒有任何人的走動聲,短時間內,這裏是不會有人經過的。那麼,現在就開始行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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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sp;楊華擡頭再次看了面前的公寓樓一眼,上樓的途徑,再一次確認了一番。沒有任何遲疑,馬上啓動腳步向前奔去。距離大樓還有兩米遠的時候,他腳下運勁,縱身跳起。身體如同一隻黑色的大鳥,向上飛起,直接就跳上了二樓某戶窗外的空調外機上。

    楊華的落腳很輕,鞋子踩上空調外機的時候,沒有發出太響的撞擊聲。但他的體重,還是讓空調外機的支架不堪承受,發出了咯吱的聲音。

    但楊華根本沒管,擡頭一看上面三樓的空調外機,立刻再次縱身躍起。下一刻,他已經踩到了那臺空調外機上。一個轉身,又是擡頭,然後躍起。

    如此這樣,僅僅十幾秒鐘的時間,他已經來到了七樓那間破窗戶的窗臺上。來不及探聽裏面的動靜了,馬上推開窗戶,撩開窗簾,一步就跳進了房間裏面。

    站穩身體後,楊華立馬靜止不動,乾坤勁繼續運起,樓下那幾間窗戶的動靜,全部用耳聽的本領,探查下去。

    過了足足有五分鐘這麼久,從六樓到一樓的窗戶,沒有一戶是打開的。沒有人開窗戶查看外面的情況,甚至都沒有人走動的聲音。

    畢竟,此刻都是後半夜凌晨了。一般的人,這時候已經睡得很死,哪怕外面有動靜發出,也不一定能驚醒得過來。

    楊華頓時長長的吁了口氣,一顆心,這才落到了肚子裏。這時候,他才轉過身來,關注他這裏的情況。

    整個房間,黑漆漆,靜悄悄的。撲鼻而至的,是濃烈的腐肉臭味,還有淡淡的血腥之氣。楊華掏出手機,打開手電筒功能。在手機燈光的照射下,房間裏的情形都顯露了出來。

    一切,都跟那天晚上他離開之前沒什麼兩樣。靠牆的那張牀上,依然躺着那個被他首先開槍射殺的白人男子。眼睛瞪得大大的,表情還是那副驚恐的模樣。

    唯一有變化的是,他的身體,已經開始腐爛了。牀上的血跡,此刻早已乾涸。楊華擔心房間內的腐屍臭味會通過窗戶傳到外面去,便先關好了窗戶,拉好了窗簾。雖說窗戶上還是有一個破洞存在,但有一條窗簾擋着,臭味傳到外面,已經淡了很多。

    然後,楊華這才走到了那具屍體的面前。他還記得,之前查看這具屍體的時候,他在屍體頭部的的枕頭底下,發現放着一把手槍。不過那時候他認爲無關緊要,所以就沒碰過這把槍。

    但是現在,他就是爲了手槍武器來的。所以也不猶豫,直接把手插入屍體頭部的枕頭下,將那把槍給拿了出來。

    右手拿着這把槍,左手的手機燈光一照。楊華髮現,這一把手槍,似乎體積和重量都要比他先前用慣的那把格洛克17式要大。拿在手裏沉甸甸的,一點都不舒服。他又把這把槍握好了舉起做了個開槍的動作,感覺不習慣,於是立刻在心裏做出了放棄的決定。

    這槍不好,太大太重,要是選擇它,都沒辦法藏在身上。pass,不要,反正還有得選擇。另外的房間裏,還有其他人的好幾把手槍呢。這麼多的槍,總有一把,是適合自己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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