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冒牌大少 >第五十二章 據爲己有
    而原本,就算喬振邦死了,他也沒辦法得到這件寶物。因爲就連喬振邦,也不知道這件寶物的存在。那麼他臨死前,自然不會告訴他什麼。

    但偏偏就在這個時候,喬振邦老家的老房子要拆遷了。作爲冒充的喬振邦兒子,他自然被派過來辦理手續,收拾遺物。

    要是一切正常也就罷了,但偏偏就在搬箱子的時候,箱子裏的書掉了出來,由此發現了這封信。假如箱子裏的書沒掉出來,那麼作爲喬振邦的假兒子,楊華是沒興趣翻看箱子裏的東西的。那麼拿回去後,喬振邦會怎麼處理,只有天知道了。

    也許,這些喬振邦父親的遺物,連同這一箱子的書,都會被束之高閣,收藏起來。以後十幾二十年,都不會再有人去動它。那麼這一封信,就一直不會被人發現。而十幾二十年後,楊華會在哪裏呢?他擺脫那些綁匪,得到自由了嗎?或許,他早就已經被綁匪們殺死滅口了。最多,是他憤然反擊,在殺死了幾個綁匪後,一樣死於其他綁匪的手中。

    他的這個下場,其實楊華心裏早就有所預料。雖然他一直在準備着要和綁匪們拼命,爲此他還千方百計要搞到武器來反擊。但他同樣知道,就算他再怎麼努力,或許都是徒勞的,沒什麼用處。

    他能搞到武器,那幫綁匪難道就不能嗎?而且綁匪們都是常年刀頭舔血的人物,一個個身手驚人。他就算有武器又怎麼樣?比得過這些訓練有素,經驗豐富的犯罪分子?

    但是現在,真的不一樣了。有了這件寶物,他一夜之間,就會變成或者力大無比,或者刀槍不入,再或者飛檐走壁,輕功絕世的人物。無論有了哪一種本領,他對付那幫綁匪絕對要輕鬆了不少。或許,真的能心想事成,重新獲得自由了呢?

    楊華的一顆心,漸漸地火熱了起來。但同時,他又對那個能賦予人神奇本領的寶物感到異常的好奇。

    這件寶物,或者說這顆會發光的石珠,到底是一件什麼東西呢?它是怎麼產生的?爲什麼它會賦予人神奇的本領,而且每次都還不一樣?

    這個世界,真的有這樣近乎神話傳說中的東西嗎?如果有,會不會不止寶珠一件,還有其他的神奇寶物存在?

    楊華已經按耐不住心中的好奇,真想立刻返回喬振邦的老房子裏去,挖出那顆寶珠,好好的觀看研究一下。

    在他二十多年的認知當中,一直以爲這個世界是平凡的。人類賴以生存的本領,只是不斷創新的科技。而那些所謂的神仙或者超人,都是小說和漫畫裏描繪的東西,現實當中是不存在的。

    而現在,他居然馬上要見識到一樣只有在小說和漫畫裏纔會出現的寶貝了。這個寶貝,會賦予他強大的能力,讓他變得超人一樣。如果不是老闆花費這麼大的力氣來奪取,如果不是親眼看到了喬振邦父親留下來的這封信,楊華恐怕打死都不會相信!

    所以,此刻的楊華,內心既激動,又無比的好奇。真的恨不得,馬上回到那所老房子裏,挖出寶物來,馬上試驗一下到底是不是真的。

    可是理智告訴他,現在還不是時候。天才剛剛黑下來,不說外面的街道上還有人行走,就連住在隔壁的保鏢周重,都可能隨時過來找他一下。

    而且,還有那些綁匪。誰知道他們是不是跟蹤了過來,就在旅館的外面監視他的行蹤?

    如果他想要人不知鬼不覺得到寶物,最好要在夜深人靜的時候。那時外面的街上應該沒什麼行人了,老房子那邊是拆遷區,半夜更不會有人存在。

    而他的保鏢周重,半夜的時候,肯定已經是睡着了吧?就算沒睡着,到了半夜,也應該不會隨意過來打擾他了。

    唯一要注意的,就是那些跟蹤監視他的綁匪們。記得齊莎莎曾經說過,他身上有那些綁匪暗藏的跟蹤器,通過GPS定位,能夠知道他去了哪兒。那麼半夜的時候他離開旅館,會不會被綁匪們發現?

    這個問題,一下子難倒了楊華。於是他看了看自己的身上,開始仔細的研究了起來。他身上的衣服,幾乎每天都要換的,綁匪們不可能在他每一件衣服上裝上跟蹤器,所以衣服褲子之類的東西,問題應該不大。

    而有問題的,只有他每天,或者經常要帶在身上的東西,纔有可能被綁匪們動了手腳。那麼,到底是那些東西,是他每天要帶在身上,又不用清洗的呢?

    楊華第一個想到的,便是喬亞倫原來的那隻手機。這東西,裏面裝上一個跟蹤器太簡單了。而現代人士,手機是必備的隨身之物,無論走到哪裏,都會放在身上的。所以,最大的可能,就是手機。

    接着,楊華注意到了自己左手手腕上帶着的手錶。這塊手錶,同樣是喬亞倫的。他接過來後,就一直戴在手上,除了睡覺和洗澡,大概就沒有摘下來過。

    當然,喬亞倫不止一塊手錶。在喬亞倫的換衣室中,楊華髮現過一個抽屜,裏面還有三塊高檔的手錶和其他貴重物品。不過楊華一向對這種東西沒有偏好,所以這一塊戴在手上後,就懶得再換了。

    而手錶這東西,也是常年隨身攜帶,而且很容易按裝跟蹤器在裏面的。所以,這也是有問題的東西,非常值得懷疑。

    除了這兩樣外,其他就真說不好還有什麼值得懷疑的地方了。喬亞倫仔細的查看了一下身上,又掏出了錢包這個東西。這東西,一樣也是常年隨身攜帶的,但是怎麼看,都不像是能夠暗藏跟蹤器之類的物件。但爲了預防萬一,還是小心一點的好。

    於是,楊華把身上的手機,手錶,錢包都拿出來扔在了牀上。然後繼續觀察考慮還有哪裏值得懷疑的地方。但想到現在的科技這麼發達,實在沒把握判斷哪裏是不可能藏有電子物件的。

    他想到,最好的辦法,就是身上的這些東西全部脫下來,一概不用。這樣,大概就不用擔心那幫綁匪還能知道他去了哪裏。可是半夜他要出去,身上的東西都不帶,總不可能光着身子外出吧?而在這旅館裏,又哪裏有別的衣服給他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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