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冒牌大少 >第五十四章 寶珠
    走出這條小弄堂,外面是一條小街。街上一樣是空蕩蕩的,幾乎沒有人在行走。楊華稍稍觀察了一下,便低着頭向外走去。一路走在街邊的陰影裏,讓人看不清他的面貌。

    不多久,他就走到了小縣城的主街道上。這裏他就有點熟悉了,白天的時候,他和周重就是從這條街道開始,尋找到了喬振邦的老屋。於是,楊華憑藉着記憶,順着這條街道往右走,大概十幾分鍾後,便來到了那片即將拆遷的區域。

    此刻已經過了半夜,拆遷區也已經幾乎沒有住戶的存在,所以一眼看去,這裏的整片區域黑漆漆的,不要說人了,大概連鬼都沒有一個。楊華仍然是走在最黑暗的街邊,輕手輕腳,不露聲息。不多一會兒,他已經進入拆遷區,很快來到了喬振邦老屋的附近。

    到了這裏,他也沒有冒冒失失的馬上去開門。而是就站在一個黑暗的角落裏,靜靜的觀察和等待起來。

    這一等,就是十分鐘左右。整個拆遷區,仍然是寂靜無聲,無人走動。到了此刻,楊華才稍微鬆了口氣。現在都沒有任何動靜,那麼那幫綁匪肯定是沒有發現他已經離開了旅館,可以開始行動了。

    於是他再也沒有顧慮,馬上走出角落來到了老屋大門前,掏出鑰匙,迅速的打開門,然後進入。

    輕輕地關好門後,楊華掏出了手機,打開手電筒功能。頓時,一道亮光射出,老屋裏不再是伸手不見五指了。

    沒有去別的房間,楊華徑自走到了老屋裏的廚房。手機亮光一照,他看到了房間靠左的老式竈臺。喬振邦父親的那封信裏寫得很清楚,寶物的放置地點,在竈臺的邊上,從左往右數靠牆的第三塊地磚下面。

    楊華的心臟開始劇烈的跳動了起來,他馬上走到了裏面牆前,低下頭,從竈臺的邊上往右數,很快,他找到了第三塊地磚。蹲下身去,先把這塊地磚上的灰塵抹去,然後用手指敲了敲。聽回聲,下面果然好像是空的。喬振邦的父親沒有騙人,這塊地磚下,顯然就是他放置寶物的地方。

    沒有任何遲疑,楊華馬上便想辦法要先撬開這塊地磚再說。可是檢查了一下,這塊地磚牢牢地粘在了地面,用手想要撬開是不可能的。他只好立刻站起來,手機亮光四處照射,看看這裏的廚房內,有沒有合適的東西可以幫他。

    不得不說楊華運氣很好,很快,他就發現了一樣可以用來撬開地磚的東西。那是一把鐵火鉗,已經是鏽跡斑斑了,就放在竈臺前的地上。自從喬振邦離開這個老屋後,它大概就一直被人扔在那裏,再也沒有使用過。

    楊華心中暗喜,立刻走過去,不顧上面的灰塵和鏽跡,馬上撿起來,然後又回到那塊地磚面前。有了這把鐵火鉗的幫忙,地磚很容易就被撬開了。楊華忙用手機亮光一照,看到地磚下面果然挖有一個洞,在洞的中間,放有一個黑布包裹的方形物體。

    懷着激動和興奮的心情,楊華小心翼翼的將這個黑布包裹的方形物體拿了出來。用手摸了摸,他估計裏面應該是個木頭盒子。而盒子裏面放置的東西,不用說,肯定就是那個神奇的寶珠了。

    楊華都已經快迫不及待了,他馬上解開了盒子外面包裹的黑布,裏面果然是一隻小小的木漆盒子。盒子並沒有鎖釦,伸手輕輕一掀,盒蓋便已打開。

    楊華看到,在這個盒子的裏面,果然放有一顆圓形的物體。只是這物體的外邊用油紙包裹着,看不到真實的模樣。

    但就算這樣,楊華也發現了油紙裏面物體的奇異之處。因爲就算被油紙包裹,也擋不住裏面東西的光華。整塊油紙被光華照得透亮,隱隱有青色的光芒,在油紙裏面閃動。

    楊華開心的笑了

    ,他知道,無論是老闆還是喬振邦父親的那封信裏都說過,寶珠是會放射光芒的。這油紙裏面的圓形物體既然會發光,那肯定就是寶珠無疑了。

    小心翼翼的解開了那層油紙,頓時,廚房內光華大亮。一顆鴿子蛋大小,通體渾圓的綠色珠子,就這樣顯然在楊華眼前。

    楊華的心在劇烈跳動着,用手輕輕捏住寶珠,放在眼前細細的觀看。果然,跟老闆說的一樣,此珠非珍珠,看上去,好像就是一顆綠色的圓形石頭。但說它是石頭吧,它又會發光,而且還有如此神奇的功能。真不知這東西是怎麼產生的,那些神奇的功能,是天生就有的呢?還是人爲製造的?

    寶珠放射着青色的光華,整個廚房內,都被照得綠瑩瑩的。楊華頓時又想到,老闆和喬振邦父親那封信裏都說過,寶珠每次發出光芒的顏色都是不同的。而每一次賦予人的本領,也都沒有重樣。所以大概每一種顏色,便代表了一種不同的能力。那現在這顆寶珠發出青色的光芒,又是代表這一次賦予人什麼本領呢?

    楊華猜測着,好奇着,恨不得馬上使用這顆寶珠,看看自己到底被它賦予怎樣的神奇本領。

    可是他知道,在這裏使用不安全。誰知道把這顆寶珠吞下肚去會發生什麼狀況,萬一外面有人聽到動靜進來查看,事情就會非常麻煩。

    所以,既然寶珠已經到手,現在的當務之急,是馬上回旅館去,鎖好門關好窗戶,確定不會有人闖入,再來使用寶珠!

    於是楊華不再多看,馬上把油紙包了回去,又撿起扔在地上的那塊黑布,將油紙連寶珠一起層層裹住。這樣,亮光果然完全被擋住了。就算拿在手上出去,大概也不會讓別人看出什麼來。

    臨走之前,楊華還特意把那塊撬開的地磚又安放了回去。木漆盒子是帶不走了,他沒留在廚房裏,而是走到另一個房間,跟一些其他的雜物放在一起。這樣,就算以後有人進來,大概也不會發現什麼異常。這個世界上,便不會有人知道寶珠已經被楊華得到。

    將層層包裹的寶珠放在上衣內袋,楊華悄悄的離開了老屋。走在路上的時候,他忽然想起來,那封信上寫的使用寶珠的方法,還需要烈酒這個東西。於是他在經過一家半夜還在營業的小喫店時,買了一瓶紅星二鍋頭。這種酒度數很高,怎麼樣,也都稱得上是烈酒了吧?

    至於爲什麼一定要用烈酒吞服寶珠,楊華猜測這可能就是以前人墨守成規的結果。因爲這顆寶珠是從古墓裏被人盜出來的,誰也不知道它正確的使用方法。喬振邦父親的信裏,說過第一個被寶珠賦予本領的人,其實是誤打誤撞,機緣巧合下的結果。既然有烈酒,那楊華大概可以猜到,第一個被寶珠賦予本領的人,其實那天應該是喝醉了,然後不小心把寶珠掉到了酒碗裏或者酒壺裏。醉醺醺下,他也沒注意,再喝的時候,就連酒和寶珠一起喝下了肚。於是,就在這種無意間的情況下,他被寶珠賦予了本領。

    後面的人當然也不知道寶珠的正確使用方法,既然第一個人是這樣得到本領的,那麼他們也只能有樣學樣,一點差異都不敢更改。

    楊華也不敢隨便去改,萬一酒精真的對寶珠有促進作用呢?所以這時候,也只能買一瓶酒帶回旅館去。

    不多久,楊華就回到了旅館後面的小弄堂,來到了那根下水管道的面前。當時下來的時候容易,現在要上去回到房間,可能就要比較困難一點了。

    當然,這同樣也難不倒楊華,他不是那種手無縛雞之力的文弱書生,常年的打工生涯,讓他比一般成年男子都還要健壯一些。過程就不描述了,反正他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通過下水管道,爬到了窗臺上。然後打開虛掩的窗戶,安全回到了房間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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