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重生之大明攝政王 >第121節:第五十九章 地盤(2)
    後來各小旗去設卡抽分的時候,差點連頭幾天的伙食費都要開不出來了。www>

    還好,在嚴厲打擊了馮三寶之後,膠州一帶對張家堡的軍戶們的戰鬥力還是有數的,除了極少數不開眼的,敢出來搗亂的私鹽販子幾乎是一個也沒有,這樣一來,銀子就象一條條小溪,慢慢的向張守仁比海溝還要癟的錢袋裏流淌過來。

    在馮三寶時代,巡檢司的鹽丁是各自爲政的,每處鹽丁也是各負責一處地方,對私鹽抽分抽查,自己也收鹽販賣,然後賺了十文,上交一部份給自己的上司,上司再分一部份上交給馮三保。

    這樣雖然抽的錢雖然多,弄的怨氣很重,但到馮三寶手中的錢卻是被分散了,消耗了,數字當然不是很多。

    在馮三寶時代,一個月的收入,連賣鹽和抽釐都加在一起,到馮三寶手中的時候是一千兩左右。[

    這麼大的一個鹽梟,一年收入一萬五不到,就這樣還被膠東一帶弄成了傳奇人物,聽到馮三寶收入數字時,張守仁只能是極輕蔑的一撇嘴了。

    他的制度,就是除他之外,沒有哪一個夠資格領銀子!

    這個親丁隊是他一手建立,人是他一手調教,包括這地盤,也是他一手打下來的!

    銀子只能彙總在他這裏,然後再重新分配。

    甚至連軍餉都是,儘管親丁們每天過手大量的銀錢,不過他們連給自己發餉的權力也沒有。遠在白河一帶的那個小旗是蘇萬年帶着,每天抽大量的貨船,得銀很多,但這些銀子都得老老實實的送到浮山來,經過林文遠覈算之後,到了發餉的前兩天,餉銀纔會從浮山再一次送回白河那邊的卡子,所有的小旗,除了伙食銀子,一分錢也是不許留下!

    除了銀錢上的規矩,不準賭博,不準去青樓,不準和百姓打架鬥毆,違者是一律重處,沒有意外。

    所有人都沒有挑戰張守仁權威的想法,長期的訓練和幾次做戰的經歷,這位副千戶大人已經是大家心中完全不可替代的權威人物,他的軍令,想的通的要執行,想不通的,也要執行。

    當然,張守仁也不是完全的不近人情,只知道拿軍法來壓人。

    出差在外的,每月加五錢銀子的補助,月餉錢就成了二兩,這個收入在普通的軍戶來說,幾個月前就是不可想象的天文數字。

    再有就是駐守超過一個月了,可以回家住上三天,休息調整一下緊張的神經。要知道,在駐紮地不僅規矩多,平時下了值還要繼續訓練,每個旗都要按自己的特色,持續不停的繼續訓練下去,每天的體能消耗和繁雜的工作一定使人很疲憊,適當的休假當然也是必要的了。

    家屬方面,每月都是由官廳發給糧食,保障親丁家屬在堡中喫好的喝好的,衣服鞋子都是隔一陣就下發,夏天還統一買西瓜下發,冬天由官廳負責幫親丁家屬撿柴……這些福利都是慢慢的用條例規定下來,寫在紙上,白紙黑字,叫人一看就是十分的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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