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諸天英靈錄 >第六百一十七章 傲嬌霓漫天
    蕭瑟深秋,紅葉山霜林盡染遠近聞名。便是這沉沉的夜色中,依舊迷人。

    只是今夜,那紅色的不是楓葉而是火。

    “妖怪……”

    “有妖怪啊快跑啊……”

    “秦煜快跑,快跑……”

    “轟卡!”

    一道光,突兀的劃破夜空,撕裂了這夜幕。來到了這一片混亂的紅葉山。

    鮮血的顏色將正片大地染紅,與紅楓相映,爲這一片美景添上一片妖異的顏色。

    秦煜望着面前的這尊應該算是妖魔的傢伙,大概三米高,全身纏在黑色的藤蔓之中,那些藤蔓好似利劍,不時洞穿四散的村民。

    “該殺!”

    隨手摺下了路邊掃把上的一截竹竿。

    雙眸之中浮現出一簇弱不禁風的小草,卻難掩其恐怖的鋒芒。

    其葉如劍,共生九片,看起來像是弱不禁風的小草,一點都不起眼,可是靈魂深處卻蘊含着劍者的驕傲。

    完美世界,九葉劍草族,十兇之一,該族始於九天十地。傳承寶術草字劍訣,太古三大劍訣之一,其威力之強能斬斷時空,切開宇宙。

    我有一葉草,可斬日月星。

    “刺啦!”

    凌厲的鋒芒,驚現人間,飄零的落葉,從中間完美的切開了兩半,血滴迸濺,增添了一抹紅。

    “你!”那妖怪瞪大了眼睛,想要高呼示警,可是他已經說不出話來了,似乎是用力過大,喉嚨飆出了一道殷紅的血線。

    “噗通!”

    直到他倒下才看到秦煜手中的主杆。

    想不到它堂堂嗜血妖藤竟然被一個竹竿殺死,更想不明白的是小竹竿如何能洞穿他強大的妖體。

    “嘶嘶!”遠處的妖魔發現了他,發出了淒厲的嘶鳴,呼朋喚伴的圍殺他。

    “滄!”

    兩具屍體倒在了他的背影之下,那個不高的清瘦少年。

    一步步的向着火光最濃烈處走去,不時揮動手中的竹竿,就是快,就是寒。

    因爲快,所以寒。

    這月色下,猶如一個鬼魅,一個地獄中走出的魔,一招一式狠辣決絕,夠點提抹,擊刺格洗,全是最乾淨,最凌厲的殺招。

    初時妖魔還不在意,當他殺到了身前,那些妖魔方纔如夢驚醒。

    “殺了他!一起上!”

    和這些黑衣大漢相比,少年的身影是如此的單薄,似乎這飄零的落葉。

    可是當他揮劍的時候,比他們更想是地獄的妖魔,勾魂奪魄。

    “轟!”

    霸道的黑氣捲起妖風。

    就在此刻,一道劍光快若驚虹,虹光一閃,激光閃電一般洞穿了數道妖魔的胸口,那些妖魔一個個爆碎了妖氣,身死魂滅。

    劍光飛回落到了一個紫衣長裙的傲嬌大小姐手裏,看她這一身裝扮,大富大貴都不一定用得起。

    “嘟嘟嘟!”

    “蓬萊霓漫天!你劍術不錯嘛!請問尊姓大名?出自何門何派啊?”

    “霓漫天?”秦煜笑了,還碰上了這個傲嬌大小姐霓漫天。

    “你是蓬萊掌門霓千丈的女兒?”

    “不錯!算你還有點見識!”霓漫天傲嬌道,似乎很喜歡這樣的讚美“你是誰?”

    “葉月明!漂泊江湖四海爲家!”秦煜報出了他準備好的名字“可惜這裏已經毀了!多謝。”

    “行俠仗義,斬妖除魔,是我輩修仙者的職責!”霓漫天望着遠處毀於妖魔手中的村落,又掃了秦煜一眼“你的家毀了,劍術再好,不修仙也不是妖魔的對手。我要去長留修行,你去不去?”

    “又到了長留招收弟子的時候了嗎?去!當然要去!”秦煜只是施展劍術,並未使用法力,霓漫天下意識的將他當成了一個江湖俠客,只是看他劍術實在厲害,不忍這樣的人埋沒。

    長留是這個世界最強大的修仙門派,掌門白子畫幾乎是仙道的戰力天花板了。每隔三年,招收一次弟子。

    霓漫天身爲蓬萊掌門的千金,不在自家門派修行,而是來到了長留參加考覈,足可見長留的強大。在修仙界的地位也非常的尊崇。

    “你劍術極高,有資格做我霓漫天的朋友,上來吧!”

    霓漫天身後有一個頗爲華貴的馬車。

    “等一等!”秦煜來到剛纔出現的地方,拿起了他的天羅琴。

    “你還會彈琴?”霓漫天仔細打量了一下秦煜發現他不像是一個劍客,難掩眉宇之間的書生氣息。

    “謀生之本!”秦煜本就是裝扮成了一個琴師,劍術再高還是劍術,可琴音一響,就難以掩蓋他是一個修行者的事實了,因此剛纔沒有用琴。

    霓漫天帶路,他樂的省事。不過顯然霓漫天只是讓他趕馬車,沒有邀請他進入的意思。

    霓漫天就是個傲嬌大小姐,這個時候還沒有黑化,她願意幫助秦煜,大概也是覺得他劍術極高,能僅憑世俗手段就斬殺妖魔的人,未來也不會太差。

    “哎,你能不能快點,磨磨唧唧的。”

    只用了兩天他們就到達了考試的地點,長留山腳下的客棧。

    只是依舊不慌不忙不爭不搶,他這慢慢吞吞的性子,倒是讓霓漫天這兩天好一陣抓狂。

    “距離考覈開始的時間尚早,你這麼着急做什麼,去了看人?還是讓別人把你當猴子看?”

    “你纔是猴子呢!”霓漫天說也說不過,打也打不過,這個傢伙只用了兩招就勝了她,再不用法力的情況下,完全不是他的對手,而且極爲氣人。

    “我堂堂蓬萊大小姐,怎麼就成猴子了?”

    秦煜指了指小鎮之中聚集的數百人:“芸芸衆生,大多平凡。你這身穿着,這身氣質,走到人羣之中,那就像鶴立雞羣,整個就一金絲猴,不看你看誰?”

    “我怎麼覺得你這話這麼古怪啊!”本來霓漫天是很喜歡萬衆矚目的感覺,怎麼到了秦煜這裏,那就成了被人戲耍的猴子了。

    “本大小姐,本來就是你們這些人仰望的存在。難道不應該享受被仰望的目光嗎?”

    “那你多累啊!”秦煜不以爲意的說道:“太高冷容易沒朋友,大家一起開開心心不好嗎?爲什麼要高高在上呢?高處不勝寒啊!”

    “高處不勝寒?”現在還是五代十國,許多傳世佳作還沒有出現,霓漫天也沒有聽過這句話,但她沒有朋友是真的。

    “你就會誠心氣我!”

    霓漫天氣鼓鼓的瞪了他一眼,但也不願意當猴子被人家看,收斂了不少氣焰,但她的姿態儀容,猶如高傲的白天鵝不管走到哪裏都會引人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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