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蠻皇錄 >第一百三十九章 長槍相對
    商議機密當然會有護衛,護衛必然會是高手,最低限度也要護城衛隊長級別的高手。

    馮沉褚與何施旅顯然滿足這樣的條件。

    戟,雙戟,銀光閃閃的雙戟。

    馮沉褚的雙手已擡起,姬尚德的飛爪已飛出。

    鐵柺不止可以輔助走路,還可以用來抵擋兵刃,抵擋沉重的戰戟。

    少了一條腿的姬尚德,出手竟然絲毫沒有比手腳健全的馮沉褚慢上半分。

    支撐的起他全身重量的鐵柺,同樣撐得住馮沉褚右手的戰戟,而左手的還有飛爪牽制。

    見二人鬥得難解難分,何施旅的長棍抓準了機會轟出。

    作爲多年以戰相識的好友,何施旅當然知道何時出手,可以爲馮沉褚創造最佳的機會。

    只不過,己方是兩個人,對面也不是一個人。

    火紅的碎花長鞭,時而重的像千斤巨石,時而輕的似柳絮輕絲,時而硬的似百鍊金鋼,時而柔的如清江春水。

    颯的無數火紅光點,其快無比地迎向棍網。

    好妙的長鞭,“嗖嗖啪啪”的連串聲響起,棍頭擊中軟鞭,棍彈起又再彈起,棍勢已不能連貫,棍網亦瓦解!

    “好鞭,好鞭法”何施旅情不自禁地叫了出來。

    語聲還未了,花子玉手中長鞭再次甩出,左半身順勢轉出,左掌乘隙拍向了何施旅。

    掌風凜凜,幾乎拍到胸膛!

    不愧是何施旅,雖然冷不提防,那份應變的本領實在是敏捷到了極點,掌緣才觸及衣襟,他的人已鬼魅似地閃了開去。

    花子玉並不追迫,左掌一甩,三枚花瓣竟然從指縫間猛地飛出,急射向何施旅!

    他的動作無不是出人意料,左掌忽然襲擊倒還罷了,看起來空空如也的掌中,竟然突然飛出花瓣,又有誰能想得到。

    何施旅也不能,但他的應變的確是敏捷,才瞥見紅光,便開始躲閃。

    最後一枚花瓣,幾乎是貼着他的胸前擦過,擊在他身後的木門上,好強的力道,木門應聲碎裂。

    何施旅但覺胸前冰寒侵肌,心頭就是一凜!

    單是花子玉就已如此詭譎,使人防不勝防,何況其身後還有三大高手。

    好在,打鬥的動靜夠大,古英傑與空星瞳也已經被驚動出來。

    看到掌院與護衛搏鬥,空星瞳有些驚訝,但見到鬱王孫和葉清秋反而不覺得奇怪。

    對於葉清秋的得力干將鬱王孫,空星瞳自然是認識的。

    否則,鬱王孫也不需要假扮王壯漢藏在被中連牀都不下。

    若非有花子玉暗中幫忙,就連通往大楓樹的地洞都不能夠完成。

    好在初來時帶了熒光珠,躲在被子中並不影響畫圖紙。

    而每天攜帶一張紙,對於可以掛着長鞭四處巡視的花子玉絕不算難事兒。

    至於原來的王壯漢,早已隨三十六賊的屍體被扔在了亂葬崗,畢竟要殺一個下不了牀的病人,實在不需要費太大力氣。

    通天徹地的名號絕非浪得,不僅可以通天徹地,還能瞞天過海。

    巧合的是,鬱王孫與古英傑手裏都握着長槍。

    雷雨後的天空格外透亮,月光毫無阻礙的照在槍尖。

    長槍在月光下閃着寒光。

    繁星點點,蛙聲陣陣,月光下開滿了曇花,連風都傳播起生命的種子。

    這本是個充滿生機的季節,在這種季節裏,沒有人會願意死。

    只可惜死亡終究是無法避免的。

    古英傑慢慢地舉起長槍,眼睛一直在盯着他的對手。

    他心裏還在想着“死”。

    很少有人能比他更瞭解“死”的真意,因爲他已無數次接近過死亡。

    我死,或者你死——他對於“死”的原則。

    這原則簡單而殘酷,絕沒有容人選擇的餘地。

    在沙場混了三十五年,無論誰都會被訓練成一個冷酷鐵血的人。

    古英傑也不例外,所以才活到現在。

    黃金槍!

    金光燦爛,亮得耀眼,甚至壓過了星光。

    三十五年來,已不知有多少人死在這耀眼的金光下。

    槍的型式削頓,槍尖寬闊,槍桿粗長,就算拿在手裏不動,同樣也能給人一種厚重的感覺。

    葉清秋眼睛一亮:“好槍!”

    步長空同意:“的確是好槍,比我偷過的那些槍都好。”

    葉清秋道:“看起來,這杆槍是用黃金混合精鐵鑄成的,必然比普通的鐵槍重的多,槍身應該還可以隨意彎曲。”

    步長空道:“所以這槍的用法,一定與衆不同。”

    葉清秋:“我研究過,他用的槍法叫做龍槍,古龍族家傳的槍法,本來三十六式,古英傑自己加了七十二式,才變成現在的龍槍—百零八式。”

    步長空,笑了笑道:“那可完了,鬱老弟的槍法,只有十一式。”

    葉清秋也笑了笑,道:“真正有效的招式,一招便足夠。”

    安靜無比的庭院,充滿了殺氣。

    這兩杆槍都是經歷百戰、殺人無數的利器,它們本身就帶着一種殺氣。

    古英傑的人,也正像是他手裏的槍,高大,威猛,堅韌。

    他的眼睛始終在盯着他的對手,雙手合抱,斜握金槍。

    這正是槍法中最恭敬有禮的起手式,他已表示出他對對手的尊敬,哪怕對方是個晚輩。

    鬱王孫雙手執槍,將槍尖正對着古英傑,赫然用的是小輩迎戰高手前輩的戰術。

    ──高手相爭,尊敬自己的對手便是尊敬自己,何況鬱王孫從來都是個謙遜的人。

    雖然謙遜卻不迂腐,既然施的是晚輩禮,便行了晚輩的權利,我輩少年當仁不讓。

    槍出如龍,鬱王孫竟搶先出手。

    他的槍法只有十一式,一施展起來簡單明瞭,霸道無匹。

    這種長槍本來只適於兩軍對壘,衝鋒陷陣,若用與高手比武較技,就不免顯得太笨重。

    但看起來瘦弱的鬱王孫,卻將長槍運用的靈活至極。

    無論槍尖、槍柄、槍身,都能致人的死命,甚至槍風都能在地上劃出深痕。

    他十一式盡出古英傑只還了五式。

    葉清秋搖了搖頭:“看樣子古老賊是想以逸待勞,先耗盡他的力氣再出手。”

    步長空笑了笑,道:“他若真這麼想怕是離死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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