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九鬼壓棺 > 第1921章 人手老鼠
    殘損?

    只有逆天改命的人,魂魄纔會殘損。

    他到底是怎麼留在這裏的?

    到了瓊星閣門口再說。

    一邊奔着那邊追,我一邊尋思了起來,跟在了他身邊的那個青年,又是什麼人?

    在外頭就發現了我,想把我弄死,他跟我,也有仇嗎?

    朋友——似乎金郡王,對朋友這兩個字,執念很深重啊。

    追着他們翻過了一道圍牆,對這裏地方越來越熟悉。

    我以前,在這裏住過,似乎,還住了很長時間。

    真龍骨裏的回憶遠遠不斷的涌了上來,我知道,這個月亮門後面,就有我想去的那扇門了。

    但是到了門前,我先攔住了程星河他們。

    他們一愣:“怎麼了?”

    “那個金郡王對我有仇。你們跟着過去了危險。”我答道:“我自己進去。”

    杜蘅芷一把拉住了我:“那怎麼行?”

    白藿香卻拽住了她:“幫不上忙的時候,咱們唯一能做到,就是別添亂。”

    杜蘅芷也看到了金郡王的本事,皺起了眉頭,不由自主的鬆開手。/

    程星河抿了抿嘴,跟着我就進去。

    “你去幹什麼?”

    “你一個人,我不放心。”程星河梗着脖子:“更別說——我這脖子都這樣了,要是來不及,死哪兒都是死。”

    聽上去是漫不經心,可我知道,他對死這個字,比別人多了多少畏懼。

    能直面最恐懼的東西,他是個最勇敢的人。

    “你放心吧。”我把他拽回來:“我不會讓你死的。你記住幾個字就行了。”

    程星河一愣,表情嚴肅了起來:“什麼?”

    “父愛如山。”

    程星河瞪大了眼,就要推我腦袋,被我躲開了。

    金毛從後面跟了過來,顯然沒打算聽懂那些話。

    也罷,金毛跟去倒是不喫虧——它是個犼,死不了。

    最沒想的是,鹿角竟然也跟上來了。

    “你來幹什麼?”

    “我來找令符,”鹿角梗着脖子說道:“清河娃想出去,我就會幫她出去——你放心吧,我不是你朋友。”

    我回頭看了清河娃一眼,清河娃也沒想到,可鹿角沒回頭,推着我就往裏走,明明膽子不大,可現如今,知道是去龍潭虎穴,卻還是坦然自若。

    他既然這麼堅持,我也沒辦法了。

    金毛偏着頭,也好奇的看着他。

    我一邊往裏追,一邊問:“說起來,你爲什麼對清河娃這麼好?”

    鹿角目不斜視:“因爲她是我上這裏來,對我最好的人。”

    我看出來了,鹿角的父母宮本來就很豐隆,他倒是沒吹牛,活在地面的時候,他肯定是個世家子弟。

    不過,他的父母宮豐隆過甚,成了“梟獍角”。

    這種人會得到父母廕庇,只是跟之前我們見到的“梟獍地”一樣,是克父母的。

    果然,他一出生,父母雙亡,雖然有偌大的家產,可身邊的人從小到大,都在算計他。

    沒人拿他當個人看,只當他是個招財童子,變着法的算計他。

    他看見過底下人諂媚後的不屑,長輩親暱後的鄙夷,平輩恭維後的白眼。

    那些人對他很好,可那些好,都是假的。

    他到了山崖上,巡視自家莊園的時候,其實知道後頭的堂兄,會把他給推下去。

    可他沒回頭,也不是爲了別的,這個世界,他呆夠了。

    該有的他不用奮鬥也都有,沒意思,那些假的東西,也全沒意思,哪怕堂兄不動手,他也許會有一天結束自己的生命。

    可沒想到,跌落山崖之後,他到了一個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地方,頭上,還長出了以長壽出名的鹿角。

    他不知道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接着就發現,有些異人,對他的角垂涎欲滴。

    是清河娃告訴他——離那些異人遠點,他們已經不是人了,你要是弱,他們就會同類相食。

    他第一次看見的真,就是從清河娃的眼睛裏。

    清河娃很喜歡男人,見到了好看的男人,總會攀附上去,他一開始,也有戒心,可後來發現,清河娃似乎對他沒什麼興趣。

    但是他被欺凌的時候,清河娃總是會站出來,用自己的尾巴把那些異人捲走,教給他——這地方弱肉強食,不想被撕扯,就強大起來。

    爲什麼對自己這麼好呢?

    對清河娃來說,自己肯定是很特別的一個。

    可清河娃冷笑,說沒別的,只是看見他,想起了以前的自己。

    他高興了起來,拼命去長自己的鹿角,他聽清河娃的話。

    他不覺得自己長相不如人,他就去纏着清河娃,一直纏到了現在。

    “她要什麼,我就給她找什麼,”鹿角答道:“我別的都不要,我要她高興。”

    我有點喜歡鹿角了,這種單純,簡直太珍貴了。

    不光是我,金毛似乎也多看了鹿角幾眼。

    “一會兒你小心點。”鹿角一邊往裏走一邊說道:“金郡王剛纔沒在藥水裏泡多長時間,現在身體肯定出了問題。”

    “你還知道金郡王的身體呢?”

    “我跟一個運藥湯子的是朋友,”鹿角低聲說道:“聽說,金郡王的魂魄,早就該魂飛魄散了,是他用百繭水養聚魂蟲,再靠着聚魂蟲保持自己的魂魄,每天都要在這地方泡五六個時辰呢,不過這百繭水的毒性大,魂魄是聚攏齊了,不過身體殘損的很厲害,每次都要用固元膏擦身,這一次他沒來得及擦。”

    難怪飼養聚魂蟲呢,就爲了鞏固住身體的殘魂?

    “那不是更好,身體虛弱,更容易打敗他了。”

    “不一定,”鹿角臉上,卻露出了幾分驚懼:“相反,魂魄殘損的時候,他可能會,發瘋。”

    發瘋?

    “總而言之,你自求多福吧,”鹿角說道:“能得罪金郡王,你本事也真不小。”

    謬讚。

    正說着話呢,看見了前面兩個小東西躥了過來,在一個偏僻的角落一閃而過。

    很像是倆老鼠。

    不過,這倆“老鼠”長着人手。

    我對這地方極爲熟悉,幾乎是身體記憶,三步兩步過去,就看見這倆東西對着一個櫃子,就開始翻找了起來。

    “快點,快點,再找不到,就來不及啦。”

    “來不及,就要被扔進池子裏啦!”

    鹿角一看:“這是宮弼——專門伺候金郡王的。”

    宮弼,傳說之中,是一種非常喜歡照料人的靈物。這東西有個特點,就是撒不了謊。

    說着,鹿角靠過去:“你們找什麼呢?”

    那兩個宮弼倒騰着箱子:“金郡王受了重傷!”

    “是讓一個叫景朝國君的人打的!那個人可怕,可怕!”

    “我們來找金藥,給金郡王治療——治療好了,把景朝國君的龍皮剝下來,掛在牆上。”

    “晾乾了,當被子蓋!”

    “剝龍皮?”我立馬問道:“怎麼個剝法?”

    那兩個宮弼一回頭,見我滿臉是毛,以爲我也只是個異人,答道:“那還用說嗎?金郡王在瓊星閣的門上,動了手腳。”

    “國君來了,一旦開門,就會中招。”

    “在一個黑色的,圓圓的東西里,藏着祕密——誰讓景朝國君,幹出對不起他的事情。”

    “嘻嘻嘻嘻……”

    這倆玩意兒的笑聲,還真是讓人瘮得慌。

    在門口給我布了局了?那還真得過去見識見識。

    “找着了,找着了!”

    這倆宮弼歡呼了起來:“就這最後一點啦!”

    我卻一把就將那一小瓶藥搶過來了。

    那倆宮弼看着我,跳腳大怒:“你好大的膽子,敢搶金郡王的藥!你是什麼人?”

    我對着倆宮弼一笑:“我就是——景朝國君。”

    那倆宮弼一聽,嚇的就抱在了一團,我擺了擺手裏的小藥瓶子:“這藥,我替你們送。”

    不過,那個朋友……這一瞬,真龍骨一痛。

    之前鞭打金郡王的記憶,猛然清楚了起來。

    攔着我,卻被我打出滿頭血的人,我記起來了。

    穿着一身黑衣。

    玄英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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