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相府,坐在書房雕花太師椅上的丞相季如信氣急敗壞地抓起桌子上的硯臺扔了出去,跪在地上的下人不敢躲,生生地承了這一記,疼的他齜牙咧嘴,卻不敢發出任何聲音。
季如信的身上還穿着白色的褻衣,一張國字臉上,濃眉緊蹙,狹長的眼眶裏,一雙深褐色的眼眸透着深深的精明。
可此時,堂堂的丞相大人甚至被氣得嘴角都在微微抽搐着。
三姨娘柳若雲也是一身褻衣,身上披着一件藕荷色的外袍,青絲垂肩,此時正單薄地站在季如信的身後,低聲啜泣,委委屈屈地用手上的絹帕抹着眼淚。
“老爺,這事也怨不得他,誰能想到那個叫木羨魚的竟是如此心機深沉,竟連夜帶着臨淵從莊子上跑了。”
“妾身只心疼我們的霏兒,您也看到了,霏兒的臉被糟蹋成了什麼樣子?她還未及笄,今後可如何是好啊!”
季如信仍舊被氣的大罵,“一羣飯桶!莊子上的人都是幹什麼喫的?兩個大活人都看不住!”
“老爺,妾身聽聞莊子上眼下上上下下都被那個木羨魚給收拾的服服帖帖,怕是眼下那座莊子,都已經改姓木了。”
“豈有此理!”
眼睜睜地看着季如信把一枚白玉獸面首鎮紙掃到了地上摔的粉碎,柳若雲一雙通紅的眼睛裏飛快地掠過一抹得意。
木羨魚,季臨淵,你們兩個越是惹怒季如信,下場就越是悽慘。
說不定,季如信一怒之下會直接殺了你們也說不定!
到時候,她只需要坐收漁翁之利。
想起季雨霏那張讓人毛骨悚然的臉,饒是她這個親生的孃親,甚至也沒能第一時間認出她來。
一想到這裏,柳若雲悄悄咬了咬下脣,眼底飛快地掠過一抹陰狠。
那個季臨淵,和那個區區的農戶之女木羨魚,竟敢三番四次地招惹她的霏兒!這件事,她絕不會善罷甘休!
饒是已經爲季如信生過了三個孩子,可柳若雲仍舊是身量纖纖,腰身盈盈一握,皮膚更是吹彈可破,一雙秋水剪瞳,眼泛秋波,便是眼波流轉間,都盡是風情。
蓮步輕移,柳若雲緩步繞到了季如信的身後,嬌柔地開口,“老爺,霏兒受了天大的委屈,您一定要爲霏兒做主啊……”
一雙手更是柔若無骨,悄無聲息地攀上季如信的脖頸,讓已經人到中年的季如信都忍不住一陣陣的心猿意馬。
他拍了拍柳若雲柔若無骨的手背,聲音溫柔地安撫,“雲兒,別急,此事我們還需從長計議。”
“老爺……”
“時辰不早了,伺候爲夫更衣。”
柳若雲還想說些什麼,卻被季如信冷冷打斷,甚至連再看她一眼都不曾。
她立刻想起來,眼前的季如信可從來不是什麼善男信女,他從區區一屆清苦秀才一路爬到丞相的位置,當中有多少不爲人知的齷齪,誰也不清楚。
柳若雲立刻把還想說的話全都嚥進了肚子裏,掩去眼底的惡毒和失望,乖順地把候在門外的下人叫了起來,拿起朝服,親自侍奉季如信穿戴整齊。
柳若雲紅着一雙眼,彷彿受了極大的委屈一般,一副忍辱負重的樣子,點了點頭,“雲兒明白。”
“雲兒只希望老爺萬不要寒了霏兒的心。”
季如信點了點頭,便頭也不回地出了府門。
轉身的一瞬間,柳若雲的臉上便也是藏不住的惡毒,大步流星地走回了自己的院子。
吩咐自己的心腹丫鬟,“派人去找!掘地三尺也要把那兩個人給我帶回來!本夫人要親自除掉他們兩個,爲我的霏兒出一口惡氣!”
……
別院裏,木羨魚被脖頸間一道沒來由的涼風激得狠狠打了一個噴嚏,把她懷中的季臨淵都嚇了一跳。
正在被木羨魚換藥的季臨淵甚至顧不上自己還沒有被包紮起來的傷口,伸出帶着點血污的手去摸木羨魚的額頭,”娘子姐姐,你怎麼回事?是不是受了風寒啊?”
木羨魚把他的手拿開,勉強瞪着一雙無精打采的眼睛告訴季臨淵,“不是風寒,只怕是有人現在正滿世界地找我們,巴不得我們死呢。”
“我給你包紮傷口的時候你要是再敢亂動,我就讓你流血而死!”
一邊惡狠狠地嚇唬他,一邊手腳麻利地把他重新按回了自己的懷裏,仔仔細細地給他處理脖頸上的傷口。
可是,木羨魚的目光卻一直忍不住朝着她的小相公的睫毛上瞟。
天殺的,季臨淵怕不是什麼睫毛精轉世?一個大男人長着這麼又長又密的睫毛真的好麼?
“找我們?誰啊?”季臨淵眨巴着一雙懵懂的大眼睛,乖順地任由木羨魚按着他的腦袋,天真地問。
木羨魚看着眼前這個宛若幼童一樣的季臨淵,忍不住伸手捏住了季臨淵俊俏的臉蛋,放在掌心裏用力地揉搓。
直到把季臨淵的一張臉都揉的通紅,甚至眼睛裏都漫上來晶瑩的水汽,纔不情不願地鬆開了手。
她的小相公啊,只有五六歲小孩的心智,卻長了這麼一張妖孽的臉。
每每對着這張臉流口水的時候,木羨魚都忍不住在心底狠狠地鄙視自己的猥瑣。
“只能看不能喫,世界上還有比這絕望的事情麼?”木羨魚悲憤地低吼。
只顧着自憐自艾的木羨魚理所當然地錯過了季臨淵眼底一閃而過的狡黠,哀嚎着連推帶踹地把季臨淵攆下了自己的牀,鑽進了被窩裏,還不忘大喊大叫地吩咐猴三。
“早飯我不吃了,午飯我也不吃了,晚飯我也不吃了!我要睡覺,我要把我這幾天沒睡的覺都補回來!“
可沒想到的是,她聽見了關門聲,閉着眼睛卻感覺到有人走到了自己的身邊,掀開了她的被子。
木羨魚立刻警醒地睜開了眼睛,看着正要躺進她被窩裏的季臨淵,咬牙切齒地問他,“你想幹什麼?”
季臨淵的臉上笑靨如花,“陪娘子姐姐睡覺啊,猴三說,這是爲人相公的基本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