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我那夫君柔弱不能自理 >第67章 對阿厭的要求不能太高
    聞清辭認爲,對於初學者,要求不能太高。阿厭就是初學者。且他相信,以後只要阿厭每日多花一點時間,寫更多的字,讀更多的書,阿厭這糟糕難堪的字跡也是能夠進益的。阿厭想了想,認爲聞清辭說的有道理。她眼下的字寫出來之所以那麼難看,那是因爲她從來沒有接觸過。她也認爲,既然她都能夠在修行上有如此好的記憶力和天賦,斷然不會在讀書識字上差很多。聞清辭見她被打擊得晦暗的一雙眼睛重新燃起了明亮,豔如硃砂的薄脣勾起溫柔的笑意,他拿起一塊玫瑰酥,送到阿厭嘴邊:“阿厭做得很好,要嘉獎。”阿厭張嘴,將玫瑰酥一口咬住。字是真的難看。但玫瑰酥也是真的好喫。一塊香甜可口的玫瑰酥便被她輕鬆解決了。阿厭注意到聞清辭的指腹上沾染着玫瑰酥留下的糕點碎屑,當即張嘴,將他的指腹一口咬住。溼熱的舌尖一卷,將碎屑捲入脣中。聞清辭愣在當場。他迅速抽回手,將被阿厭舔過的指腹藏到身後,儘量讓自己的神色看起來跟平時一樣自然。可他泛起漣漪的雙眸,卻無論如何也掩飾不住其中的悸動。阿厭沒想那麼多,她垂眸,繼續寫下一個字。聞清辭望着她認真的神情,被阿厭這麼無意的一撩撥,他也沒有心思再去注意阿厭新寫出來的字有多不好看,而是走到一邊,腳步略顯慌張地拿過一本書籍,坐在榻上翻閱。然而,他卻一個字都看不進去,視線也忍不住總是往早已經沒有溫度的指腹上瞟。他是不是應該跟阿厭說一下哪些行爲是不能做的?但阿厭還是個孩子。她本是無心之舉,無意撩撥,若是要追根究底的話,阿厭是沒有錯的。錯的是他。是他不該生了那些亂七八糟,旖旎朦朧的雜念。阿厭寫完完整的一遍,她放下狼毫,白淨的臉頰在不經意間沾染上了幾處墨汁。她將寫好的那張宣紙反覆看了一遍,跑到聞清辭的身邊:“我寫好了。”聞清辭收起那些雜念,回過神,將阿厭寫出來的內容看了一遍。原本的雜念,頓時被阿厭這一手尤爲難看的字給衝散了:“字都是正確的,沒有錯,不過……阿厭以後要多練練字。”阿厭也不再氣餒,她拿過宣紙,想到還有很多遍要寫,又回到椅子上坐好。聞清辭本想喚臨嶼端水進來,清理一下阿厭臉上的墨汁,可見到阿厭那麼認真專注,他又不忍心打擾。他起身過去,站在阿厭身後,盯着她的一筆一劃。她確實很聰明。只要教過一遍,阿厭就能記住。夜間。天色暗沉。阿厭一整日都在練字,聞清辭則一整日都陪着阿厭在書房。元斐揹着他的小布包出現在窗外,看到書房裏的情景,以及阿厭埋頭寫字時,他笑了笑,準備從小布包裏拿出一顆青棗丟過去。忽然,一陣秋風乍起。阿厭擺放在案几上的一篇字被風吹得飛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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