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丘陵上搖起綠旗代表一切順利的時候,阿代爾就帶領步兵大部隊開始上岸了,他們除了自己的武器裝備外還每人扛着一根木頭,這既可以幫他們漂在水面上,也是工兵馬上要用來建築灘頭陣地的材料。還有負責後勤的火頭軍將整桶的蜂蜜酒扔到水裏,再由其他人用鉤子將桶拉到岸上,給每個人分一杯驅寒的飲料。
羅怡緊張地看着他們有條不紊的行動,這套登陸程序他們事先演練過三次,不過這時候總是軍隊最危險的時候,偵察兵的眼睛不能看到一切,要是此刻附近有大批埋伏的敵人衝出來,灘頭上的人基本就是全滅的級別。根據阿代爾的講述,他的族人們幾次在正教諸國的覆滅基本上都是因爲被風吹到了陌生的海岸然後擱淺在海灘上的結果,所以羅怡提心吊膽。屏住了呼吸看他們一點點地挪到岸上、構築灘頭陣地。
陣地漸漸構築成型,而後勤隊員也在灘頭上升起火來。給登陸的士兵們烤乾衣物並分發熱糖水作爲驅寒飲料。熱糖水不僅美味好喝,而且本身的甜味刺激既可以振奮精神。又可以調動士兵體內的肝糖元迅速給士兵的肌肉添加能量。這些當然不是必做的事情,阿代爾覺得給他們每人再來一杯酒效果說不定更好,但是羅怡覺得再來一杯搞不好那些因爲跨海作戰太興奮的士兵直接就會發酒瘋,所以只在剛剛登陸還沒升火的時候發酒,後續部隊就只有糖水喝了。
&您了!”弗朗西斯催促道。
&麼?什麼?”羅怡還沒從緊張的狀態裏鬆弛下來,她儘量地往遠處看,生怕偵察兵們有遺漏什麼動靜,所以一時間還沒回復過來。
&您登陸了!”弗朗西斯說到。
&哦。”羅怡趕緊踩着顫巍巍的繩梯往小船上爬。她的手剛從衣服裏面抽出來,凌厲刺骨的海風將她的小手凍得發紅,幾乎失去了知覺,但是她必須用這手緊緊抓着粗糙的繩梯一步一步往下挪,末了,到達船上的時候連忙把手又塞回衣服裏,但是還沒等她感嘆一句,弗朗西斯就飛身而下,幾乎是跳到了小船裏。
&呀!”羅怡驚叫一聲。“船要翻了!”
&翻呀。”弗朗西斯回答:“再說,這裏的水也淺得很,我看游過去也很方便。”
&不會游泳!”羅怡氣呼呼地說,這傢伙的運動天賦怎麼就那麼好呢?她自己在這方面的天分也不能算差了。可是她一直那麼忙,能擠出點時間學騎馬就不錯了,學游泳——她之前還沒想到過這方面……“不是每個人都會游泳的!”
&會可以學。”弗朗西斯理直氣壯地說。
羅怡雙手叉腰站起來白了他一眼(可悲的是以她的身高。這樣還不能做到俯視)“你教我?”
&通!”
……
&命令我教您的。”弗朗西斯對着兩眼翻白在火堆邊哆嗦的羅怡說,顯得很無辜。“又沒說是以後教。”
羅怡的白眼翻得更厲害了,帶他出來真是個錯誤。有句古老的……呃,古老的二十一世紀的話是怎麼說的來着,有些人會把你拉到跟他一個水平上,然後用他豐富的經驗打敗你——但是,在決定暫時不理睬這個傢伙之前,她還必須呸他一句:“你家教游泳的辦法是踹人下水啊!”
&的。”回答來得飛快,讓紐斯特里亞的女王陛下不由得雙手捂臉,跟這傢伙交流真是……還不如和蛋疼星人交流呢!跟他交流,羅怡都覺得蛋疼起來了。
其實她倒不知道——弗朗西斯沒有跟任何人說起過——他學游泳,起初確實是被人推下去的。
只不過,推他的人根本就沒想過要教他學游泳而已。
抓她的人那時候沒有兒子,所以弗朗西斯得到了一些比較好的待遇而不是被當作奴隸,有奶媽喂他長大,等他的年紀再大一些,身體又強健,說話又聰明伶俐,那個人的財富和土地都大大增加了,卻依舊沒有一個合法的兒子,看到他生得耀眼,頭髮和眼睛的顏色又證明了血統,就起了承認他的心思,覺得他可以作爲自己的繼承人,他把這個打算向他的至親們流露了一點點。
然後,弗朗西斯就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人推到了池塘裏。
他拼命掙扎,卻沒有人來救他。
直到他沉下去,纔有路過的僕人將他拉上岸,又錯手將他掉在地上。
萬幸小孩子身體軟,這一摔不但沒有摔傷,並且把肚子裏的水摔了出來,而且那時候他父親也到場了,他才這樣逃得了一命,只是從此不再會說伶俐的話了。他變得粗野起來,關心的只有比武和打獵,不耐煩聽他親戚們和可能幫助他高升的那些貴人們的說話,一有機會就逃開大屋,在森林和曠野當中遊蕩,他就這樣長成了一個強壯的騎士和老練的獵人,對朝廷和領地上的事情卻是一問三不知,教那些想推舉他的人十分地失望,認爲他不但長相,並且腦袋也繼承了那個幼稚的牧羊女,實在不值得擡舉。
但是誰也不知道他最精通的是游泳——曾經差點被淹死的人通常總是害怕接近水邊的,他卻強迫自己去接近水,這都是因爲他知道下一次針對他的陰謀裏,他恐怕是不會有這樣的好運的緣故。
衆人爲他損失的機會而惋惜,希望自己能和他互換,弗朗西斯卻知道首先要緊的是活下來,活下來纔有機會,死人是沒有機會的,死人只會被人忘卻,就像他那個誰也不知道名字的母親。他並不怕死,他情願死在比武場或是戰場上,那樣殺死他的人還會把他的名字記着,他所不願意的是死在遍佈朝廷的陰謀裏,那些陰謀家只會在陰暗的角落裏嗤笑,計算他們這樣一來又可以收穫多少金幣、權勢和土地。
他沒死在比武場上,倒是通過比武收穫了許多財富和憎恨,等他覺得他賺取的已經超過那個人養育他的開支,而那些憎恨他的人也快忍耐不住的時候,他就不告而別,帶着他的隨從在紐斯特里亞的國土上到處遊蕩,一邊尋歡作樂,一邊打獵劫掠,過得和這時代一般的紐斯特里亞貴族子弟別無二樣,唯一的不同大概就是他心底裏暗暗燃燒着的一個野心:“什麼時候才能叫他希望被稱作我的父親,而不是我被稱作某人的兒子呢?”
要做到這點是十分困難的,他父親一生的業績十分可觀,可起初也有族人的擁護,不能叫做白手起家,而他因爲他的混血兒的出身,從他親戚那裏收穫的卻是嫉妒、憎恨和厭惡,他越是出色,他們越是不歡迎他。而在這個時代,除了親戚以外,他又能到哪裏去找尋自己的班底呢?
他就這樣一路懷着這個問題遊逛到了圖爾內斯特,遇到了改變他一生的那個人(其實是兩個人)。(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