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餘下的,只有噪音 >第三章 同仁
    約翰·朗在密歇根出生,高中與大學都在底特律打球。

    路易不認識他,這不奇怪,前世的他雖然從事職業籃球的工作,但他是個80後。

    他對NBA的瞭解,還是從喬丹那個時期開始的。

    即使是90年代,他也只認識那些個大牌球員,一直到21世紀10年代,出於幫助球隊引進美國外援的需要,他對NBA球員的瞭解才全面了起來。

    90年代他尚且瞭解不多,何況是70年代?

    他只能用他在前世還算得上專業的眼光來審視約翰·朗。

    在他看來,朗從身材來說,具備不錯的職業前景,1米96,投籃能力出衆,就像路易之前做好的球探報告——能在罰球線位置出手。這在70-80年代的職業籃球,有很大的價值。

    他可以爲那些喜歡在低位作業的內線拉開一定的空間。

    對了,現在是沒有三分線的。

    也就是說,這些能在禁區外投籃的人,理論上能起到和未來那些在外線拉扯空間的投手一樣的作用。

    然後,路易發現自己錯了。

    讓這樣的人當空間射手有些浪費,以大學的強度來說,他能運球突破和背打,但他最具特點的技巧是在左右四十五度切出接球投籃。

    如果要給他找個模板,路易無法從他最熟悉的CBA着手。不是CBA沒有無球跑動接球投籃高手,而是CBA很少有角色球員爲了中距離的空位這麼跑,因爲他們在三分時代打球。

    如果要從NBA下手的話,他沒看過漢密爾頓打球,因此他認爲某種程度上,朗的左右兩翼切出接球投籃很像科比、喬丹這些鋒衛搖擺人。

    他是場上最出衆的球員,儘管沒有成爲巨星的底子,但這樣的人肯定能夠打進NBA。

    他會是個不錯的角色球員。

    路易心裏想着。

    要製作一份專業的球探報告,光有球員的技術分析是不夠的,他得更加深入地瞭解這個人。

    他不能大老遠跑到密歇根打聽,所以,唯一的辦法就是找到學校裏的密歇根人,或者在密歇根有關係的人。

    結果還真讓他找到了。

    非常好,對方和他一樣都是大一新生,而且是個留着時下流行的蘑菇長直髮型的漂亮女孩。

    當時他正在俄亥俄體育場健身,剛好,她也在。

    這年頭,有健身意識的美國人不多見。他們之所以會有交流,是因爲有人在健身房裏抽菸。

    來自現代的路易當即呵斥道:“可以請你到外面抽嗎?”

    下一個瞬間,路易的大腦給了他信息,菸民遍佈美國,由於《室內環境法》和《公共環境法》還有待完善,或者還未頒發,菸民們有權利在任何他們可以點火的地方抽菸。

    這包括了餐廳、電影院、體育館、飛機上——沒錯,飛機上——當然,健身房不是萬金之地,憑什麼不能抽菸?

    被無故訓斥的人面色不善地轉過頭來:“別多管閒事,東方人!”

    當時路易剛剛完成一組臥推,坐在角落休息,因此,對方並不知道他有一米九的身高。當他站起來,冷峻的臉像看死人一樣看着那個人的時候,對方的臉上出現了懼意:“我再說一遍,別在這裏抽菸。”

    然後,莎雅——那個挽救了一場衝突的天使出現了,她把那人勸開,和路易交流了幾句。

    路易得知她是密歇根人,

    臉色頓時燦爛了起來,他試圖讓自己看着友善一點:“其實我不是一個主張暴力的人。”

    他們交流了下,路易發現他的身材和臉在這似乎很喫得開,幾乎不費吹灰之力,他們當晚就在牀上完成了靈魂的共鳴,更值得高興的是,莎雅是個籃球迷,她認識約翰·朗,因爲他們來自同一個小鎮。

    當路易拿出筆和筆記本的時候,莎雅被他鄭重其事的樣子嚇了跳。

    “你在做什麼?”

    “只是記錄,請繼續。”

    莎雅給了朗很高的評價,從球迷的角度來說,有點太高了。

    她把朗形容爲“一個鬥士”,對於他的比賽態度,更是以“永遠知道努力和拼命”來描述。

    “他在高中的時候就已經很出名了,連印第安納大學的鮑勃·奈特(BobKnight)教練都向他送去了邀請信。”莎雅點了一根香菸,“但他是個有責任心和使命感,且忠於家鄉的人。”

    鮑勃·奈特?路易感覺耳熟,腦海中再次傳遞出了一些信息——兩年前,奈特率領印第安納大學奪取NCAA冠軍。但這則消息對路易用處不大,他單純覺得這人的名字耳熟似乎和喬丹有關。

    建議開拓者選喬丹打中鋒的貌似就是這位吧?

    “嘿,路,要不要抽一根?”莎雅很上道。

    而路易前世今生都沒有抽菸的習慣,他拒絕了:“不用了,謝謝。”

    “如果我沒有出現,你會和那個人打架嗎?”莎雅好奇地問。

    “老實說,這取決於他。”路易謙虛地道,“如果真的打起來,也很難說誰會佔便宜,我大概有六成勝算吧。”

    這像是一個身長一米九,且有健身習慣的人說得出來的話嗎?

    儘管路易很享受他們方纔所經歷的事情,可是他無法忍受莎雅泰然自若地在密閉的旅社裏抽菸。

    所以他把筆記本收起來,穿上衣服說:“抱歉,我還有點事,退房時間是下午6點,房錢已經交了。”

    “路!”莎雅喊道,她一邊用手拿出嘴裏的煙,噴雲吐霧地走到路易的面前,“這是我們宿舍樓的通用電話,有需要打給我。”

    煙霧環繞下,她看起來更性感了。

    但路易必須要走了。

    “再見。”

    路易知道他回不去了,他試着融入路易所在的世界。

    他來過美國,但不是70年代的美國,當代美國與2020年那個崩壞的美國有些相似之處但卻大有不同。

    他就像接受一個新世界一樣試着接受這些老電影裏纔有的事物。

    滿地菸頭、成羣結隊的社會運動團體、因嗑了太多迷幻藥而在街上抽搐的披頭士,和莫名震動起來的麪包車。

    一眼望去,70年代的風情盡收眼底。

    路易站在路邊,等待好心人送他一程。

    他不能像個呆子一樣在路邊站着,他得伸出自己的大拇指,這是一種信號。

    這個手勢會向那些開着車,閒來無事又有好心的自由主義者們傳遞一個訊號“那裏有個同仁需要我的幫助!”

    很快,路易的“同仁”來了。

    “朋友,你到哪?”

    對方留着不修邊幅的長髮,如果放到未來,任何人留這種頭髮都會被家長視同魔鬼。

    這是甲殼蟲樂隊的“遺產”,他們就像未來的邁克爾·喬丹一樣,成功地向全世界推銷出了這種邋遢的髮型(喬丹的禿頭),讓當代的人們以爲這很酷。

    “俄亥俄州立大學哥布林校區,方便嗎?”

    “上來吧,朋友!”

    他們都沒互通姓名,好像這就夠了。

    更離譜的是,他自己就嗨起來了,用盒式磁帶放着《永遠的草莓地》(StrawberryFieldsForever)

    “朋友!”他突然大喊,跟着節奏唱到,“Letmetakeyoudown(讓我帶你去追尋)~~”

    “CauseI‘mgoingtoStrawberryFields(因爲我要去草莓地)~”

    只能說,這首歌還挺應景的。

    後面他還打算在有汽車來往的公路上重播歌曲,因爲現在播放磁帶的工具還沒循環播放的功能。

    路易惜命地熱情地說:“我來吧,朋友!”

    “那就有勞了!”

    這時候,他需要路易的記憶。

    幸好,路易會使這玩意兒。

    他成功地切回了歌,這場旅途持續了一段時間,直到終點,路易都不知道司機姓甚名誰,對方揮着手致意,狂放地笑着開車駛離。

    路易還在習慣這個時代的方方面面,搭便車無疑是個讓人喜愛的風潮。

    當然了,你必須選擇性地忽視有多少連環殺人犯藉此犯罪。

    如此,纔不會影響到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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