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是怎麼判斷的呢”
“從血跡分析來看,楊風應該是在沙發附近受的傷。”我說,“我仔細地觀察了血跡的形態,沙發附近的血跡是以一大滴一大滴的滴落血跡爲主,血跡周圍的毛刺較長,說明滴落的位置離地面比較遠,也就是受傷部位比較高。而大門口的滴落血跡則毛刺較短,說明受傷部位比較低。這就正好與人受傷後的移動軌跡相吻合,體力急劇下降之後,人的身體重心也會下移,楊風受傷後往外走,體力不支,很有可能就在門口蹲了一下,積攢體力再跑出門去呼救。”
“你這樣說,我也想到了一點。”趙法醫說,“如果是一開門就被捅了一刀,楊風還站在大門口,應該會叫喊吧鄰居能聽不見聲音嗎”
我點了點頭,說:“還有一個最最關鍵的證據。”
趙法醫瞪着眼睛等着我說話,我賣關子似的喝了口水,笑了笑,說:“不知道你注意到了沒有,男死者身上的損傷有個特別顯著的特徵。”
趙法醫想了想,不知道我指的是什麼,於是搖了搖頭。
我解釋道:“你看,楊風的身上有六處損傷,三處在季肋部,三處在腋下。都在左邊,每兩處創口之間的距離不超過二十釐米。這六處創口,你不覺得過於集中了嗎”
“明白了”趙法醫豁然開朗似的叫道,“進入現場的大門,就是廣闊的客廳。如果兇手這個時候用刀子捅人,那麼楊風有足夠的空間去躲避,那樣就不可能形成密集的創口了”
“對就是這個意思。”我補充道,“兇手應該是先刺了楊風的左側上腹季肋部,楊風反射性地抱頭躲閃,纔會把左側的腋下暴露給兇手。這說明死者被捅的時候,根本沒有空間去躲避,只能反射性地保護自己。”
趙法醫的眼睛裏閃爍着激動的光芒:“沙發西側的大片血跡,就是位於沙發和牆壁的夾角,如果楊風是在這個位置被刺,就沒有空間躲避了”
“如果楊風是在客廳裏側的沙發旁邊被人刺傷,而客廳的地面又沒有打鬥的痕跡,那麼說明這個兇手是可以和平地進入楊風家裏的人,換句話說,是楊風把兇手引入了客廳。”我繼續說道,“這樣,我們就不得不把這起案件和沙發上放着的兩瓶五糧液聯想到一起了。”
“你是說,兇手是來送禮的”
“是的,”我斬釘截鐵地說道,“一般人不會把這些高檔的禮品放在客廳顯眼的位置,楊風是個老師,更不會破壞他自己爲人師表的形象。如果他收了家長的禮品,不會放在大庭廣衆之下,唯一的可能就是他剛收到禮品,還來不及收起來。這樣,結合前面的分析,我現在非常懷疑兇手就是來楊風家送禮的學生家長。”
“我還有個問題。”趙法醫看來已經基本同意了我的觀點,“如果是家長,那麼楊風應該認識啊,那民警詢問的時候,他爲什麼說兇手是個自己不認識的痞子”
我沉思了一下,說:“這個確實不太好解釋,有可能出於兩個原因:第一,老師未必能認全學生的家長,所以兇手可能只是自報家門,說自己是某某的家長,就進入了現場,而楊風確實不認識他;第二,楊風在接受詢問的時候,不知道自己的老婆死了,也沒想到自己會死,所以他爲了保護自己的聲譽,可能會對這個情節進行隱瞞。”
“我覺得兇手可能不止一個人。”我說。
“不止一個人”趙法醫說,“怎麼可能死者說了,是個不認識的痞子,說明就只有一個人啊。而且兩名死者身上的刀傷都是一種工具形成的,怎麼可能會有兩個人”
“死者說一個不認識的痞子,指的只是捅他的人,第二個人未必動了手。”我說,“後來死者還說了黑衣服、白衣服,是什麼意思我覺得是在描述一個人穿着黑衣服,一個人穿着白衣服。”
趙法醫皺起了眉頭,這個推斷很難讓人信服。
我接着說:“我的主要依據是曹金玉身上的損傷。除了右側腹部的一刀以外,她的頸部和口腔黏膜都有損傷,尤其是頸部,兩側的肌肉都有出血。”
“嗯,那說明什麼呢”
“兩側頸部肌肉都出血,口腔黏膜還有出血,我覺得一隻手是完成不了的,必須要有兩隻手才能完成上述的損傷。”
“哦,”趙法醫這才點了點頭,“你是說,兇手如果用手同時掐住曹金玉的頸部、按住她的嘴,那麼他就沒有第三隻手拿刀捅人了。”
我笑着點了點頭,不得不承認趙法醫真是一點就通。“我懷疑是在兇手刺傷楊風的時候,曹金玉從牀上驚醒,跑了下來,這個也有依據,曹金玉穿着睡衣,卻沒有穿鞋,這符合緊急情況下牀的表現。曹金玉慌慌忙忙地光着腳下牀,跑到臥室門口,看見楊風受傷,就會忍不住叫喊,這個時候另一名兇手就上前捂壓她的嘴巴,掐扼她的脖子。一般捂壓口部的目的都是防止喊叫嘛。控制住她以後,拿刀的兇手已
經刺了楊風六刀,於是過來刺了曹金玉一刀,刺完,兩個人迅速離開了現場。”
“你的現場重建,聽起來還真像那麼回事。”趙法醫說。
“當然,這只是猜測。”我說,“要確定有兩個兇手,還需要更確切的依據。”
車子裏又陷入了沉寂。司機緩緩地開着車,我和趙法醫咀嚼着剛剛討論的幾點分析,努力想要從中找出新的線索。
趙法醫率先打破了沉默,他說:“可是現場勘查提取了幾十處血跡,全是楊風和曹金玉的血,包括樓道里的滴落血跡都提取了好幾處,也沒有發現第三人的血跡啊。”
“我倒是有新的想法。”我沒直接回答他的問題,“我覺得兇手用的,可能是彈簧刀”
“這個有點兒玄乎吧”趙法醫說,“作爲法醫,我們只能說是刃寬三釐米左右,長十釐米以上的單刃刀具,不能肯定地說是哪一種刀具啊。”
“我有依據啊。”我說,“首先,兇手攜帶的刀具應該是易於隱藏的,對吧不然楊風就不可能讓他進入客廳了。所以兇手敲門的時候,刀應該是藏着的。大夏天的,衣服上的口袋也不多,既然能把那麼長的刀藏住,說明刀必須是可以摺疊的。不能摺疊的刀,放到口袋裏,豈不是會傷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