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備前宰相 >第六十八章 壬辰倭亂(一)侵朝戰起(5.8K)
    隨着京都南禪寺、清水寺、慈照寺的鐘聲敲響,時間來到了天正20年(1592年)這也意味着世界歷史上第一場牽動東北亞的多國戰爭已經不可避免的到來。

    而眼下的秀家沒有功夫去搭理朝鮮的事兒,即便想要去理,自己也沒有可能手伸的那麼長。

    望着如今圍坐在自己身邊的這羣妻妾,看着被自己抱在懷中的昭壽丸,秀家感慨萬千,突然覺得自己當真是人生贏家了。

    但是扭頭一看跪坐在末尾,以家臣妻子身份參與晚宴的阿初,以及她帶着的兩個孩子,秀家突然就再也笑不出來了。

    秀家覺得當初在九州合戰的時候沒有關注下半身是自己此身犯得最大的錯誤,而相對的秀家突然覺得九州大友宗麟真的不是什麼好鳥,居然埋坑給自己。

    阿初的真實身份和她爲什麼會在豐春家秀家、宗麟都很清楚,秀家現在就好像被人捏住了把柄一樣難受。

    然而這個女人的騷操作還沒有結束,來到京都的第一週,她就主動爬上了秀家的牀榻。

    就在秀家在京都造人的同時,九州到名護屋城下已經聚集起超過30萬人的士兵,這些都是秀吉命令天下大名從全日本各地聚集起來的精悍之師。

    受《明朝那年那些事》的影響,很多人都認爲日本的村戰,他們的士兵沒有什麼戰鬥力,更沒有見過什麼世面,這與當時狼狽而逃的朝鮮君臣上下的觀點如出一轍,然而他們的想法都是錯誤的。

    從應仁之亂一來,日本已經打了120年的戰爭,整個社會從大名到武士再到下面的足輕早就已經變成了剎仁的機器。

    戰爭與剎仁早就已經融入到這一代日本人的基因之中,承平已久的朝鮮軍有怎麼可能是日軍的對手呢?

    從士卒的平均戰鬥力來說,日軍要比同時期的朝鮮軍高出太多,比同時期明軍的平均戰鬥力也要高出一截。

    明國的軍戶制度,經過200年的變化,早已經變得破敗不堪,作爲明軍主力的衛所兵早就已經沒有了當年北驅韃虜的能力。

    不過好在張居正改革之下,使得明廷恢復了一絲元氣,再加上有九鎮邊軍和薊遼邊軍撐場面,纔不至於讓已經開始走下坡路的明軍漏了底。

    作者作爲滋生的明粉,在切實研究了相關資料和論文之後,對自己過去的認知發生了極大的變化。

    因爲不止是兵員素質上來看說,從雙方武器和防具對比來看,明朝軍隊的火器,幾乎是全面落後於世界潮流。

    過去大家津津樂道的三眼銃,不過是早期火門槍的一種,歐洲14世紀就有了,並將它迅速淘汰。而明朝一直到死都還在用三眼銃。

    那麼,我們就來看看三眼銃到底差在哪。

    首先在動能上,三眼銃就與16世紀的火繩槍差十倍百倍。從威力上講,用弓弩甚至都可以打出相同的效果。

    因爲,早期的銃多半使用球形彈丸而箭矢多爲尖頭或者錐形,穿透力更勝一籌,如果沒有足夠的動能,就不能體現出火器的優勢。

    火門槍和火繩槍的差別並不僅僅在於威力,更在於擊發方式。

    火門槍需要用明火點燃火藥,也就是說,射手一隻手持槍,另外一隻手要拿引火物點火。本身槍桿子就很長一隻手拿不穩,拿引火物點火這一動作更是加大操作難度,這種武器的準頭也沒有保障。

    而日軍所用的火繩槍已經有了早起的擊發裝置,點燃的火繩固定在擊發器上,射手瞄準目標之後扣動擊發器,火繩點燃擊發藥將彈丸射出。

    這樣一來射手不需要在瞄準的同時點燃擊發藥,可以從容的對目標進行瞄準。

    並且就是與近百年前的歐洲火器對比,三眼銃也比歐洲手炮要差。

    即便是1500年時候的火門槍,可以看到已經有了簡易的槍托和準星,不是像明軍那種一根光桿子。

    在《騎馬與砍殺》等很多遊戲和歷史影視作品中,會將三眼銃如火繩槍一樣抵住肩膀用眼睛瞄準。

    這其中的原因自然是由於製造原因,明朝的火器很容易炸膛,在腰部炸膛尚且有棉甲保護,再說只要不命中要害人就會沒事。

    若是將其擡到面部瞄準,以明廷火器對使用者的威脅大於敵人的情況,也沒有士兵敢於把三眼銃擡到在家面部,一炸自己的命肯定沒了。

    但是事實上經過考據的三眼銃一直都是腰射武器,明軍也從來沒有將他們擡到面部高的位置對敵人瞄準。

    既然不會瞄準,三眼銃的命中率比火繩槍更不知道偏到哪裏去。

    而明朝直到16世紀中期與侵害閩浙的倭寇的交戰中,才瞭解了這種神器。

    與此同時鐵炮在日本得到迅速推廣,在明朝,鳥銃的發展卻步履維艱。

    明政權已是日暮西山,再過不到百年就要翹辮子,根本無力負擔裝備火繩槍的開支。

    防具方面,日軍由於御貸具足的政策,足輕都有機會借到鎧甲,因此披甲率較高。至於網絡世界盛傳的“日軍竹甲論”是純粹的謠言。

    奈良時代日軍基本裝備的就是鐵甲了。甚至連雜兵戴的陣笠都有鐵做的,還刷了厚厚的大漆。

    除此之外,武士的鎧甲對槍彈都有一定的防禦能力,著名的舶來板甲南蠻胴因裝備稀少,無法確定是否可在朝鮮戰場見到,但即使是本土的當世具足,都可以擋住子彈。

    而反觀明軍甲冑,連他們自己人也看不上。與火器一樣,這樣的局面依舊要歸功於明朝腐敗的官場和不重視工匠的社會結構。

    “如下馬地鬥,能捨命頂當,需要盔甲,今我之盔甲,外面新表可觀,內裏鐵葉,一片數個眼,鏽爛惟存鐵形,還是好的,其空落如篩子一般,敵射可透,刀砍可破,是盔甲也不如他。”

    這是明軍士卒對工部配發給自己的棉甲的評價,可見其此刻的軍事工業能力實在是腐爛至極。

    即使是明軍精銳,披甲率也很低。在松錦之戰後,清軍檢查明軍屍首,發現披甲率不到三分之一。

    萬曆朝鮮戰爭時候,明軍在繳獲日軍鎧甲後,明軍羨慕得直流口水。

    李如梅向自己父親李成梁彙報時候就曾言:“一向只說倭賊易殺,如此觀之,驍當在今敵之上,今只勢耳,若論軍器,十不當一。”

    衆所周知,部曲制度是中國秦漢時候的舊制,部曲本身也相當於將領的私兵,這個制度本應該在上千年的改革中被逐漸淡化。

    可是因爲明廷制度腐敗,工部不能提供質量穩定的武備,九鎮邊軍和遼東邊軍將領在蒙古和女真部落的騷擾之下,爲了保證部隊的戰鬥力,更多的是爲了保證自己在戰場上的存活率,很多有會私底下開工坊鍛造甲冑和火器,裝備自己的家丁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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