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明志頭都沒回,只是拉着妹妹安嬌往前走,走了好幾步之後,發現沒拽動母親丁淑麗。
他停頓了下,回頭,“媽,你不走嗎?”
“如果不走,那你在我們和安學海之間選一個。”
反正,他是不會認安學海當爸爸的。
絕對不會。
這——
丁淑麗猛地擡頭,厲聲喊道,“安明志!”
這是她當母親這麼久,第一次對心愛的兒子,這般嚴厲。
安明志彷彿沒聽見一樣,他垂了垂眼皮,長長的睫毛在眼瞼處覆上一層陰翳,讓人看不清神色。
在這一刻,向來文質彬彬的安明志,帶着幾分讓人害怕的感覺。
“媽,我問你喊最後一次,你自己選,是跟我們走,還是跟安學海走?”
連名帶姓的喊,代表着最後的耐心也快被耗完了。
這讓丁淑麗越發惱怒起來,“明志,你忘記了,學海這麼多年,爲你們做了多少?”
她是看的清清楚楚的,安學海對自己的那一雙兒女,都沒有對明志和嬌嬌好。
什麼好的,貴的,都是優先她的倆孩子。
甚至,連帶着人脈資源也是。
安明鵬和安曉慧可沒佔到安學海的半分便宜,哪怕是安學海被開除教育局了,他還在處心積慮的爲安明志和安嬌兩人謀算。
若不是爲了給安嬌弄一個好大學,也不會找到顧寧的成績來冒名頂替了。
若不是這樣,也不會暴露了。
只能說,一步錯步步錯,只是,安學海都付出這麼大的代價了,如今安明志卻說出這種話,這不是寒人心嗎?
安明志聽完,譏誚地冷笑道,“我忘記了?我忘記什麼?忘記他和你偷情,生下我和安嬌這兩個孽種?還是我忘記了,是你們毀了我在安家的生活,讓我從安家的嫡長孫,變成一個人人喊打的私生子?我忘記?媽,你覺得我會忘記嗎?我該忘記嗎?”
這話還未落,丁淑麗就揚起了胳膊,狠狠的朝着安明志的臉上,扇了過去。
啪——
一巴掌又狠又毒。
打的安明志的臉頰上,當場紅腫了起來。
這讓整個偌大的安家客廳,都跟着死一樣的安靜了下來。
顧寧他們都沒想到,事情會發展到這一步,要知道,哪怕是知道了安明志和安嬌不是安家的孩子。
安老爺子也沒徹底動手去打他們。
反而是丁淑麗這個疼愛孩子的慈母,開始動手打人了。
這是還沒離開安家,就已經窩裏反了嗎?
顧寧看的一場熱鬧,眼睛越來越亮,帶着幾分八卦,原本安老爺子還氣的難受的,但是看到顧寧這沒心沒肺的樣子,心裏的那堵着的一口氣,一下子就消散了。
鬧吧!
他們鬧的越厲害,就相當於是贖罪了一樣。
天底下哪裏能全部好事,都讓他們佔到了呢?
旁邊的安明志似乎還沒從那一巴掌醒悟過來,他捂着臉頰,不可置信地看着疼愛自己多年的母親。
“你爲了他,爲了一個野男人,你打我?”
聲音還帶着幾分恨意。
丁淑麗打完也後悔了,但是看到兒子這般不知悔改的樣子,她色厲內苒,“所有人都有資格去指責安學海,就你沒有,因爲你是利益的享受者!”
如果沒有安學海,他們早都暴露了。
更別說,錦衣玉食的生活了。
安學海聽到丁淑麗這話,心態有些複雜,原本一雙女兒的叛變,讓他還是有些難受的。
可是,聽到丁淑麗這話,又不難受了。
這世界上啊,終歸是有一個人懂他的。
只是,他沒想到這個人竟然是丁淑麗。
一個他向來看不上的愚蠢花瓶,但是這個愚蠢的花瓶,在這一刻,腦袋卻前所未有的清晰的教育孩子。
安學海覺得,能有這一幕,他這輩子也算是值得了。
只是,這話說的千般萬般好聽,對於安明志來說,他是聽不下去的。
在他看來,敬愛的母親是淫婦,而安學海就是姦夫。
這會,淫婦來說姦夫好。
這簡直是天底下最爲可笑的事情。
安明志不想和這種惡性的人繼續交談下去了,他怕自己把昨天喫的飯菜都給吐出來。
他直接鬆了安嬌的手,“嬌嬌,你怎麼選?是選媽,還是選我?”
安嬌早已經被先前的一幕給弄傻了,連帶着被哥哥安明志拽着走的時候,都是迷瞪瞪的。
這會聽到哥哥安明志的問話,那思緒,似乎又從九天之外,被拽了回來。
她看了一眼,氣急敗壞的母親,又看了一眼希冀的“父親?”
她垂下眼睫,再次牽着了安明志的手,“哥,我只有你一個親人了。”
從幾年前知道母親和安學海偷情,知道她不是安家的孩子那一刻,她就有些恨母親,也有些嫌惡。
覺得母親太髒了。
而今,被趕出安家了,她不可能跟着母親走的,也不可能跟着安學海走。
這兩個人都是她最討厭的人。
甚至,在安嬌的心目中,他們的討厭,超過了顧寧和安老爺子。
因爲,最親近的人帶來的傷害,纔是最狠的。
安嬌的選擇,讓所有人都震驚了。
唯獨,安明志不例外,對於自己一手帶大的妹妹,他還是知道的,他勾了勾脣,臉上的紅腫越發明顯,“不後悔?”
“不後悔!”
安嬌斬釘截鐵地說道。
“嬌嬌!”
丁淑麗憤怒地喊道,“你連媽媽都不要了嗎?”
安嬌一頓,回頭,眼淚一下子下來了,“媽,是你先不要我和哥的。”
她指着還被五花大綁的安學海,“你爲了這麼一個野男人,是你先不要我們的!”
這話一說完,她頭也不回的跑開了。
安明志冷笑了一聲,跟着追了上去。
偌大的屋子一下子安靜了下來。
只剩下,丁淑麗傻傻的站在原地,似乎有些回不過神。
一雙兒女,怎麼會棄她而去呢?
旁邊的張叔,眼見着人還沒走,下意識地去看安老爺子。
安老爺子指着丁淑麗,“把她趕出去,把他——送到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