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浩劫餘生 >第十七章 五指的羊
    寧哲聽聞林巡將兩名逃跑的劫匪也給除掉了,緊繃的情緒放鬆了一些:“這裏不是久留之地,咱們得馬上走!”

    “那這些屍體……”林巡看着地上的幾個人,試探着問道。

    “留在這吧。”寧哲短暫思考了一下,隨後帶着兩人,迅速離去。

    三人繞了一段路,重新出現在了小巷的另外一側。

    “轟隆隆!”

    三人剛剛走上主街,就聽見了一陣沉悶的響聲,循聲望去,伴隨着鋼索緊繃的聲音,還有城牆後齒輪咬合的聲音,要塞的一扇巨大閘門正在被緩緩的升起。

    “這天都已經快黑了,門怎麼又打開了?哥,最近要塞裏面的人,出來的頻率好像變多了。”林巡看着敞開的閘門,輕聲嘀咕了一句。

    要塞外面有很多門,平時供勞工們進入外城的,都是一些鐵柵欄門,這種巨大的閘門是直通內城的,不知是爲了安全考慮,還是爲了跟流民區分開,這種巨大的閘門跟外城並不相通,而是直接由一條隧道連接內城。

    “是啊!這些傢伙,可是很少在傍晚之後出城的。”寧哲看着那扇合金打造的閘門,也有些好奇。

    黑暗的城門內,逐漸出現了一支隊伍,不僅有騎着馬的僱傭兵,而且還有大批護軍。

    僱傭兵的土黃色作戰服,還有護軍的灰色制服,形成鮮明對比。

    護軍不同於要塞管理者自行組織的僱傭兵隊伍,他們都是各大財閥成立的正規武裝,名義上是屬於聯邦的正式軍隊,全稱叫做自由聯邦武裝護衛部隊,流民們更習慣叫他們護軍。

    “嗡嗡!”

    馬隊之後,很快又出現了幾臺鋼架車。

    所謂鋼架車,就是用鋼管焊出來一個車型輪廓,罩上防雨綢,然後再墩上一個汽車的發動機,進行簡易改造後就能上路,性能跟正規汽車沒法比,但絕對比馬快了不少,也能適應更多的地形。

    在廢土上,鋼架車是最常見的車型,但絕對不是一般人能弄得起的,除了金貴的發動機之外,燃油更是比飲用水還緊俏的資源。

    這些軍隊的鋼架車都是升級版,仿造了災變前“山貓突擊車”的造型,每臺車可以坐三個人,還能配備機槍等武器,車身的防雨綢換成了鋼板,就連車輪的位置也被鋼板罩着,這些鋼板上焊滿了尖銳的鐵片,使整臺車看起來像是刺蝟一樣,也因此得名,被叫做刺蝟車。

    看見車輛出現,寧哲眼中閃過了一抹好奇,這些隊伍似乎要去比較遠的地方,可深夜出動,並非是城裏人的風格。

    難道,是出了什麼重要的事情?

    ……

    在太陽落山之前,寧哲三人接上黎胖子,趕到了集鎮上最好的一家餐館。

    “卓先生!您來了!”餐館老闆看見卓明遠出現,殷勤的上去伺候着。

    “今天我要答謝朋友,錢不是問題,別用那些給流民喫的垃圾食品糊弄我!”卓明遠心情大好,紅光滿面的給了二十塊錢小費。

    “好嘞,那您幾位後院請,後院有包房,而且安靜!”老闆將幾人引到後院,熱情地將他們安排在了一個房間裏,對卓明遠露出了一個神祕的笑容:“卓先生,請稍等,我這就幫你安排食物!”

    “什麼東西啊,弄得神神祕祕的?我喫完飯還有事呢,你快點!”卓明遠生怕老闆耽誤他的時間,不耐煩的說道。

    “請您稍安勿躁,我向您保證,您的等待絕對物有所值!”老闆嘿然一笑,轉身離去。

    “爲了我的事情,你們都辛苦了,先喝點水吧!”卓明遠端起水壺,給幾人各自倒了一杯水。

    “咩!”

    大約五分鐘後,幾人正聊天的功夫,門外便傳來了一陣怪異的叫聲,隨後餐館老闆牽着一隻比野牛略小,頭上長角,滿身白色捲毛的偶蹄目動物走進了房間。

    “媽的!這什麼鬼東西?!”林巡看着從未見過的動物,本能間的拿起了桌上的獵弓。

    “啊!!”黎胖子也被嚇的一聲尖叫,從椅子上跳起來,躲在了後面的牆角。

    “長蹄子的,應該不是什麼攻擊力太強的野獸!”寧哲看了一眼那動物的腿,迅速做出了判斷。

    “幾位,你們別怕,這就是咱們今天的晚餐!”老闆看見衆人一臉緊張的模樣,對卓明遠笑了笑:“卓先生,這隻綿羊可是我廢了很大力氣,才從城裏弄出來了,咱們今天晚上就喫這個,你看怎麼樣?我真不是跟你吹,在繞城一週的集鎮上,能喫到羊肉的店鋪,絕不會超過三家!我也不多收你的錢,兩條羊腿只要二百塊,怎麼樣?”

    “……”卓明遠看着老闆牽來的一頭羊,整個人宛若雷擊。

    “這就是羊?”林巡鬆了一口氣,新奇的打量起來,黎胖子則仍舊不敢靠近。

    “先生,您是不是嫌貴啊?這樣,你給一百八行了吧?如果再低的話,可真就不行了!實話跟你說,這隻羊我是準備殺了以後,用來招待過往運輸隊的,如果不是看見你財大氣粗,我根本不會把它牽出來!”老闆見卓明遠沉默不語,主動讓步還價。

    “你說這是羊?可……羊不是應該有五根手指的嗎?怎麼會有蹄子呢?!”卓明遠被拉回思緒,想起十年前父親帶回家裏的那半扇羊肉,抖如篩糠的問道。

    “老闆你真能開玩笑,羊怎麼會有手指呢!自古以來,它長得也是蹄子啊!”老闆咧嘴笑了。

    “不對啊!!羊不是應該有五指嗎!羊不是應該有五指嗎?!!”卓明遠呆愣半晌,忽然咆哮一聲,整個人瞬間失控,瘋狂的向那頭羊撲了上去,在大口嘔吐的同時,死死的掐住了它的脖子。

    “哎!哎!你他媽這是咋的了?!”老闆看見卓明遠的舉動,頓時向後退去,有些恐懼的看向了寧哲等人:“你們這個朋友怎麼回事啊?這不是個瘋子嗎?!”

    “羊不是應該有五指嗎?!”

    “羊不是應該有五指嗎?!”

    “咩……”

    咆哮聲與羊的慘叫聲在包房內此起彼伏。

    卓明遠瘋了!

    他在大街上瘋跑,呼喊着“卓小妹”這個名字,但跑着跑着,就把妹妹的名字給忘了。

    爲了拿下這個進城的名額,卓明遠的錢已經所剩無幾,作爲跟他一起來飯店的“朋友”,寧哲自然有照顧他的義務,等他翻出卓明遠的錢包之後,發現他只剩下一千多塊錢。

    卓明遠傾其所有,甘願放棄在流民區過富足的生活,也要進城去找妹妹。

    那個錢包裏,還有一張城市人的身份證明,所有者是一個白人,身份是卓明遠那個礦區的監工。

    事到如今,一切都清楚了。

    記掛了妹妹十年的卓明遠,忍受不了礦區非人的生活和工頭的虐待,殺人越貨,逃離了礦區。

    孤身一人從礦區回到要塞,不知經歷了多少危難與折磨。

    他本想着能夠找到妹妹,迴歸正常的生活,但是曾經喫過的五指羊,擊碎了他對於生活的一切幻想……

    凜冬將至,寧哲很缺錢,如果他在卓明遠這個瘋子身上把錢拿走,不會有任何人去追究。

    但是這錢他沒動,賠付完卓明遠掐死綿羊的費用之後,餘下的一分沒留,全都遞給了飯店老闆,看着仍舊在街上狂奔的卓明遠:“從今天開始,每天給他兩個豆餅一碗水,直到這錢花光爲止,別想着黑這筆錢,不然我會找你!”

    “你放心好了,我知道你是誰!”老闆看了寧哲一眼,悻悻點頭。

    在兩人對話的同時,大廳內一個穿着兜帽長袍,正在跟其他人喫飯的人,也聽到了兩人的對話,等寧哲離開後,擡起頭看向了他的背影,如果寧哲此刻回頭的話,也會認出這個人,正是他們街區新來的保長,蘇飛。

    從此以後,流民區少了一個尋找妹妹的固執青年,而集鎮則多了一個瘋子。

    他每天流浪在街頭,嘴裏重複的只有一句話:

    “羊不是應該有五指嗎?”?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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