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我打得真的是籃球 >第二百三十六章 休賽季的運作
    1996年的夏天會是一個忙碌的夏天——

    灣區,林星剛拿到勇士提供的續約合同。

    他瞄了一眼條款:簽約7年,總價1.3億美元。

    這合同,從價值上來說,比原歷史霍二叔的那份7年1.05億美元的合同還要多2500萬美元。

    和原歷史鯊魚簽約湖人的那份7年1.2億美元也還要多1000萬美元。

    可以這麼說,林星只要簽字,他就能拿到NBA歷史上總金額最大合同。

    雖然如此,林星拿到的這份合同,還不是此時NBA真正意義上的頂薪。

    說得詳細一點——

    1995年夏天,也就是剛剛結束的這個賽季之前,NBA有過一段很短暫的停擺。

    就是這次停擺,導致NBA修改了很多有關於工資帽、續約方面的規則。

    包括了合同到期的球員無論是否新秀都不受限,這直接導致了魔術只能眼睜睜的看着鯊魚離隊,即便他們有能力匹配湖人的報價;

    也間接導致了子彈隊爲了留住霍二叔,只能奉上NBA歷史上第一份億元合同。

    以及,此時NBA雖然有工資帽,但超帽之後是沒有奢侈稅懲罰的。

    對新秀球員的合同,也只有每年漲幅的規定。

    也就是說,林星這份續約合同的起薪,可以無限大。

    但勇士只給到了1000萬美元,甚至比鯊魚從湖人那拿到的起薪還要低,似乎有點不尊重了。

    林星卻能夠理解——

    “起薪1000萬美元,,7年均薪都快2000萬美元了……”

    均薪2000萬美元是個什麼概念?只說一點:下個賽季,NBA的工資帽也就2400多萬美元。

    就林星現在1800多萬美元的均薪,就已經佔了工資帽的一大半了。

    至於爲什麼林星起薪比鯊魚低,最終的合同總額卻比鯊魚高。

    因爲林星有鳥權,每年漲幅比鯊魚高一點,累積下來,就比鯊魚多了。

    林星之所以能夠理解,是因爲他知道,這份合同已經是勇士能夠提供的極限了。

    君不見,湖人給鯊魚提供的合同,也就7年1.2億。

    那可是紫金豪門,有錢的很。

    相比之下,勇士的老闆就一籍籍無名的小老闆,叫吉姆·菲茨傑拉德,沒什麼錢,也不像湖人老闆巴斯那樣有地位。

    也就這兩年林星的存在,帶動了勇士的商業開發,讓老闆賺了一小筆。

    今年奪冠,老闆直接狠賺一大筆。

    這也是今夏勇士無論如何都得續約林星的原因,有林星在,老闆纔有的賺。

    其實林星也知道,即便有他在,老闆的壓力也大。

    今夏勇士除了要續約林星,還得續約莫寧。

    莫寧爲什麼離開黃蜂,還不是黃蜂找他談續約,他要價太高直接勸退了黃蜂。

    勇士接了莫寧這盤,就得把莫寧想要的待遇給上。

    所以,除了林星這份歷史第一大的合同以外,勇士還得再給莫寧一份億元級別的合同。

    這兩份合同一給,勇士的薪資直接就爆炸了。

    本來還對狂人換科比這筆交易猶猶豫豫的老尼爾森,這下也是痛下決心。

    “因爲你和阿朗佐的兩份合同,我們已經留不住拉特利爾了;

    所以斯大,現在不用你催促,我們都已經在盡心竭力的完成拉特利爾的交易。”

    和鯊魚同年選秀的狂人合同也是今夏到期,不過勇士很早就和狂人續約了,一份爲期6年總價4500萬美元的合同。

    頭兩年,勇士要給狂人700多萬美元。

    結合上林星和莫寧千萬級別的大合同,這份薪水,勇士的確承擔不起了。

    狂人換科比,縮減薪資,已經成了老尼爾森現在唯一的選擇了。

    林星笑了笑,他的確很關注狂人換科比的交易,現在老尼爾森這番保證,讓他徹底沒了疑慮。

    轉頭看向自己的這份合同:“我要的球員選項呢,阿隆?”

    阿隆·古德溫聳了聳肩:“唐尼說了,球員選項一定給你安排上,不過到底哪一年,決定權就交給你了。”

    尊重,林星又看到了尊重。

    他對着老尼爾森道了聲謝,接着就摸着下巴思考了一會。

    一份七年合同,球員選項加在中段比較好。

    “那就第五年吧,打完四年看看情況,我覺得沒問題。”

    就這樣,勇士和林星的續約合同敲定了。

    續約7年,總價1.3億美元,第五年球員選項。

    林星得到了尊重,也得到了NBA歷史第一大合同的歷史地位,勇士也成功的留住了林星。

    隔天,莫寧的續約也完成了。

    相比於林星,莫寧的續約更簡單一點。

    勇士奪冠了,莫寧並沒有離開的想法,這和林星一樣。

    和林星不同的是,他的要求沒林星那麼多,一份億元級別的合同就夠了。

    於是,勇士很直接的給了莫寧一份起薪900多萬美元、7年1.05億的合同,和原歷史裏的霍二叔拿到的合同一模一樣。

    隊內兩核續約完成,老尼爾森還需要處理的,就只剩下了狂人換科比、以及交易完成之後二號位再補個誰的問題了。

    ……

    “斯大,現在有個問題,我剛剛聯繫了科比·布萊恩特的經紀人,噢對了,是那個叫羅伯·佩林卡的經紀人,他說,科比·布萊恩特現在非湖人不去。”

    距離選秀大會還有一週時間,林星又接到了老尼爾森的電話。

    對老尼爾森提出的這個疑問,他絲毫不意外。

    前世,籃網有意用他們的8號籤選擇科比,科比直接一句“非湖人不去”,滅了籃網要選科比的心。

    這只不過是前世的那出大戲,這一世的再次上演罷了。

    林星覺得,這壓根就不是什麼問題。

    前世,斯蒂芬·庫裏參加選秀,也對外說過非紐約不去。

    可最終勇士截胡了尼克斯,庫裏不還是乖乖的來了灣區報道了?

    說到底,勇士只需要選下科比之後,和科比籤一份三年或三年以上的新秀合同,度過98年的那次停擺。

    等勞資談判後聯盟把受限制自由球員的條款加回來,科比再想去湖人,有合同在,他也無可奈何。

    “別擔心那麼多,唐尼,你現在要做的就是選他,剩下的我來解決。”

    谷鞎</span>一聽林星這話,老尼爾森即便再有顧慮,也只能放下顧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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