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我打得真的是籃球 >第二百七十二章 名場面
    球場上,76人的進攻又開始了。

    可這一回合,球權到底給誰,就成了大問題。

    艾弗森大權獨攬,這場CrossOver大戰,他原本還佔據上風。

    可林星靠着一招山姆高德,轉眼就逆轉了局勢。

    局勢逆轉,艾弗森又怎麼可能不急?

    可問題是,他獨攬球權,已經連丟兩個球了。

    3中1的命中慘不忍睹,2比7的比分也有點危急。

    按常理,艾弗森也該傳球了。

    另一邊,卡特很着急。

    林星沒有扣籃的時候,他還能保持耐心,可現在,林星直接扣了個狠的。

    可以說這場扣籃大戰,林星已經大幅領先了。

    卡特想扳回來,就得趕緊還一個。

    可扣籃這東西,和CrossOver不同,卡特不可能每個球都有機會扣籃。

    這東西,是要抓時機的。

    就像林星那一扣,靠着山姆高德徹底過了卡特,又以衝勢嚇退了喬·史密斯,纔得到了充足的施展空間。

    卡特也一樣,他也需要空間。

    他無法保證接下來他的每一次單打,都能夠撕扯出足以扣籃的空間,那他就很需要大量的球權來試錯。

    所以,76人攻到前場,艾弗森持球,另一側,卡特不跑位了,站住位置之後就對着艾弗森張了張手。

    艾弗森雖然滿心還想自己打,可他也知道,他都已經連着打了三個回合了。

    “該傳了,這個回合傳了,下個回合再把球權收回來就是了。”

    對艾弗森來說,傳一個,沒什麼大礙。

    反正76人這球權,是一直掌握在他手中的,沒人能跟他搶。

    卡特終於接到球了,防他的是勇士外線二號大閘拜倫·拉塞爾,正面給的壓力還是很大的。

    林星一看艾弗森不打了,也找了個機會,跟斯塔克斯換防了。

    換防的目的麼,自然是要把精力放到協防一端了。

    可卡特比他想象中的稚嫩,或者說,卡特擅長的,從來都不是陣地戰突破防線。

    說白了,卡特沒有麥迪那樣的最快第一步,也沒有艾弗森的CrossOver。

    他跟科比有點像,除了少許的衝框以外,絕大多數的出手還是在外圍。

    中投佔了絕大多數,開發出三分之後,三分投的也不少。

    現在還沒到巔峯的卡特,除了一手沉肩大跨步轟向籃下的突破以外,就只剩下背打這項利器了。

    而所謂的沉肩大跨步轟向籃下的突破,其實就是一個三威脅接一個跨步,能過就不過,不能過就拉倒。

    球場上,卡特也恰恰是這麼打的。

    可防他的是被林星耳濡目染了數年的拜倫·拉塞爾,拉塞爾一步就擋住了他,一點機會都沒給。

    這球入了卡特的手,就沒有再往外傳的道理了。

    卡特便直接一個背身,用出了他的第二個殺招。

    這第二個殺招一出手,拉塞爾也跟着變了防守。

    他落了一小步,只用右臂頂着卡特,這一招,防的就是卡特的突破了。

    這麼防,拉塞爾的小心思也顯露無疑了。

    誰都知道,現在的卡特,肯定滿腦子都是扣籃。

    想扣籃,首先就得接近籃筐。

    可現在拉塞爾就防着他突破,接近籃筐?想都別想。

    不遠處,林星看着拉塞爾的防守,滿臉的讚賞。

    要說拉塞爾現在的防守,技術上的精進其實不大,主要是聰明瞭。

    林星對拉塞爾的調教,主要也是在腦子上。

    防守這東西,要是有了思路,防得聰明瞭,再菜雞的防守者,也能防得很好。

    說到底,籃球這項運動,球商的佔比可不小。

    卡特就這麼被拉塞爾卡在了外圍,他還是沒有放棄,聳動着屁股往裏推進。

    推到中距離附近,林星慢慢靠近了,對卡特虎視眈眈。

    卡特知道,不能再往裏了,再往裏勇士就要夾擊他了。

    他只是個新秀,可經不起夾擊的鞭撻。

    於是,他直接一個翻身跳投。

    拉塞爾頂上去就是一個干擾,哐當!

    “頂着勇士的防守,76人的進攻也出了問題。”

    馬特·古迪卡想到了賽季初76人擊敗勇士的那場比賽,那場比賽,勇士缺了莫寧和林星,因此防守糟糕得很。

    最後輸球,也是輸在了防守之上。

    古迪卡又想到了林星和莫寧陸續迴歸之後,勇士一波取下了29連勝。

    如果再贏下這一場,連勝場次就直接躍升到30場了。

    “如果沒有賽季初的那十多場禁賽,現在的勇士該不會還沒輸過球吧?”

    古迪卡越想越駭人,只從這場比賽,他看到了勇士真正的統治力。

    球場上,勇士又反攻了。

    CrossOver和扣籃這兩項對決之上,均佔據了上風,林星也不急了。

    從這個回合開始,他要傳球了。

    林星所謂的傳球,也不是把球傳給隊友,然後負手立在一旁,不管不顧了。

    雖然都是坐二望一,可他的球風特點和副GOAT還是有很大的不同的。

    他所謂的傳球,指的是科比在場時突分科比,科比不在場就找莫寧、打擋拆。

    眼下這個回合,林星就以一個勢不可擋的突破,吸引了夾防。

    最後把球丟給了莫寧,莫寧接球,往裏一步,上籃得手。

    9比2,比分是越拉越大了。

    可76人根本不在意,打頭的艾弗森看都沒看比分一眼。

    轉頭的進攻,他又開始挑戰林星的防守了。

    可結果麼,還是和前兩個回合一樣,艾弗森被林星徹徹底底的纏死了,一點機會都無。

    艾弗森的風格特點,一向就濫投的很,這波被林星鎖死了,他還是出手了。

    頂着防守的出手,還是林星的防守,結局就只有一個了——

    哐噹一聲!

    球場上響起了“籃板籃板”的呼聲,大本那雙黑粗粗的手,直接搶在所有人之前抓到了籃板。

    自從老尼爾森決心交易大本,大本就一場不落的場場首發了。

    外人都道,勇士有兩個頂級藍領大前鋒,都很擅長搶籃板。

    不過這兩個頂級藍領大前鋒的風格特點,還是有點差異的。

    就拿搶籃板來說,羅德曼是那種原地起飛,跳得比誰都高的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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