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這一回合,球權到底給誰,就成了大問題。
艾弗森大權獨攬,這場CrossOver大戰,他原本還佔據上風。
可林星靠着一招山姆高德,轉眼就逆轉了局勢。
局勢逆轉,艾弗森又怎麼可能不急?
可問題是,他獨攬球權,已經連丟兩個球了。
3中1的命中慘不忍睹,2比7的比分也有點危急。
按常理,艾弗森也該傳球了。
另一邊,卡特很着急。
林星沒有扣籃的時候,他還能保持耐心,可現在,林星直接扣了個狠的。
可以說這場扣籃大戰,林星已經大幅領先了。
卡特想扳回來,就得趕緊還一個。
可扣籃這東西,和CrossOver不同,卡特不可能每個球都有機會扣籃。
這東西,是要抓時機的。
就像林星那一扣,靠着山姆高德徹底過了卡特,又以衝勢嚇退了喬·史密斯,纔得到了充足的施展空間。
卡特也一樣,他也需要空間。
他無法保證接下來他的每一次單打,都能夠撕扯出足以扣籃的空間,那他就很需要大量的球權來試錯。
所以,76人攻到前場,艾弗森持球,另一側,卡特不跑位了,站住位置之後就對着艾弗森張了張手。
艾弗森雖然滿心還想自己打,可他也知道,他都已經連着打了三個回合了。
“該傳了,這個回合傳了,下個回合再把球權收回來就是了。”
對艾弗森來說,傳一個,沒什麼大礙。
反正76人這球權,是一直掌握在他手中的,沒人能跟他搶。
卡特終於接到球了,防他的是勇士外線二號大閘拜倫·拉塞爾,正面給的壓力還是很大的。
林星一看艾弗森不打了,也找了個機會,跟斯塔克斯換防了。
換防的目的麼,自然是要把精力放到協防一端了。
可卡特比他想象中的稚嫩,或者說,卡特擅長的,從來都不是陣地戰突破防線。
說白了,卡特沒有麥迪那樣的最快第一步,也沒有艾弗森的CrossOver。
他跟科比有點像,除了少許的衝框以外,絕大多數的出手還是在外圍。
中投佔了絕大多數,開發出三分之後,三分投的也不少。
現在還沒到巔峯的卡特,除了一手沉肩大跨步轟向籃下的突破以外,就只剩下背打這項利器了。
而所謂的沉肩大跨步轟向籃下的突破,其實就是一個三威脅接一個跨步,能過就不過,不能過就拉倒。
球場上,卡特也恰恰是這麼打的。
可防他的是被林星耳濡目染了數年的拜倫·拉塞爾,拉塞爾一步就擋住了他,一點機會都沒給。
這球入了卡特的手,就沒有再往外傳的道理了。
卡特便直接一個背身,用出了他的第二個殺招。
這第二個殺招一出手,拉塞爾也跟着變了防守。
他落了一小步,只用右臂頂着卡特,這一招,防的就是卡特的突破了。
這麼防,拉塞爾的小心思也顯露無疑了。
誰都知道,現在的卡特,肯定滿腦子都是扣籃。
可現在拉塞爾就防着他突破,接近籃筐?想都別想。
不遠處,林星看着拉塞爾的防守,滿臉的讚賞。
要說拉塞爾現在的防守,技術上的精進其實不大,主要是聰明瞭。
林星對拉塞爾的調教,主要也是在腦子上。
防守這東西,要是有了思路,防得聰明瞭,再菜雞的防守者,也能防得很好。
說到底,籃球這項運動,球商的佔比可不小。
卡特就這麼被拉塞爾卡在了外圍,他還是沒有放棄,聳動着屁股往裏推進。
推到中距離附近,林星慢慢靠近了,對卡特虎視眈眈。
卡特知道,不能再往裏了,再往裏勇士就要夾擊他了。
他只是個新秀,可經不起夾擊的鞭撻。
於是,他直接一個翻身跳投。
拉塞爾頂上去就是一個干擾,哐當!
“頂着勇士的防守,76人的進攻也出了問題。”
馬特·古迪卡想到了賽季初76人擊敗勇士的那場比賽,那場比賽,勇士缺了莫寧和林星,因此防守糟糕得很。
最後輸球,也是輸在了防守之上。
古迪卡又想到了林星和莫寧陸續迴歸之後,勇士一波取下了29連勝。
如果再贏下這一場,連勝場次就直接躍升到30場了。
“如果沒有賽季初的那十多場禁賽,現在的勇士該不會還沒輸過球吧?”
古迪卡越想越駭人,只從這場比賽,他看到了勇士真正的統治力。
球場上,勇士又反攻了。
CrossOver和扣籃這兩項對決之上,均佔據了上風,林星也不急了。
從這個回合開始,他要傳球了。
林星所謂的傳球,也不是把球傳給隊友,然後負手立在一旁,不管不顧了。
雖然都是坐二望一,可他的球風特點和副GOAT還是有很大的不同的。
他所謂的傳球,指的是科比在場時突分科比,科比不在場就找莫寧、打擋拆。
眼下這個回合,林星就以一個勢不可擋的突破,吸引了夾防。
最後把球丟給了莫寧,莫寧接球,往裏一步,上籃得手。
9比2,比分是越拉越大了。
可76人根本不在意,打頭的艾弗森看都沒看比分一眼。
轉頭的進攻,他又開始挑戰林星的防守了。
可結果麼,還是和前兩個回合一樣,艾弗森被林星徹徹底底的纏死了,一點機會都無。
艾弗森的風格特點,一向就濫投的很,這波被林星鎖死了,他還是出手了。
頂着防守的出手,還是林星的防守,結局就只有一個了——
哐噹一聲!
球場上響起了“籃板籃板”的呼聲,大本那雙黑粗粗的手,直接搶在所有人之前抓到了籃板。
自從老尼爾森決心交易大本,大本就一場不落的場場首發了。
外人都道,勇士有兩個頂級藍領大前鋒,都很擅長搶籃板。
不過這兩個頂級藍領大前鋒的風格特點,還是有點差異的。
就拿搶籃板來說,羅德曼是那種原地起飛,跳得比誰都高的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