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她是受害人 >第二十七章 死衚衕
    看着林溪的臉,王甄突然覺得自己最近的生活非常“抓馬”,雖然自己的人生一直都跟走鋼絲似的,但走這麼錯綜複雜又充滿戲劇性的鋼絲還是頭一回。

    目擊證人就在自己身邊,而且一定滿腦子的線索,但就是沒辦法挖出來,別人都說擠牙膏,但是林溪這管牙膏,是幹掉後很難擠出來的那種,就算好不容易擠出來一點,也得潤色半天才能使用。

    “鬧挺!”

    王甄嘆了口氣。

    辦公室外,幾張臉擠在一起,小心翼翼又迫不及待地往窗戶裏扒頭。

    “你說咱老大到底在看什麼?他都盯着人家小林看了半個多小時了吧,也沒見開花啊!”王曼妮百思不得其解。

    劉樂雲搖搖頭:“說是問出來了線索,但是跟案子有什麼關係呢?劉立生死不承認自己有同夥。”

    “誰跟你說案子了,王隊這表情,一看就不是在想案子啊!”哲宇一臉詭異的笑。

    “那他在想什麼?”

    哲宇“嘿嘿”一笑:“你肯定是不懂!這輩子怕是都難懂了。”

    “欸?你什麼意思?什麼叫我不懂,你懂什麼!”王曼妮一着急嗓門就提上來了,嗓門一提上來,就把王甄驚動了,王甄皺眉走出來:“一大早吵什麼吵!麻溜的滾過去,開會!”

    三個人連忙跑去會議室,王甄剛準備過去,又折返回辦公室,拉上窗簾,出門時又把門帶上反鎖才安心離開。

    115案走進了死衚衕,按說兇手兇器證據都有了,可是大家心裏總覺得這案子沒那麼簡單,前天局長壓着他們結案,王甄不但不結案,還把小黃有給派出去了,這讓原本人手就不富裕的重偵一隊人手更加緊張了起來。

    會議室裏只有三個人,王甄來的時候把路籌也給帶了過來,或許幾個人在一起過一遍信息,能發現一開始忽略的地方。

    “小劉,你再把到目前爲止調查到死者的相關信息重新幫我們整理一下。”王甄說道。

    劉樂雲點點頭,打開了電腦,將丁園的信息投了上去。

    “根據這三天的調查,我們目前可以確定的是第一案發現場就是在死者一個月前租下的503室,503與丁園現在所租住的303房間格局一樣,都是兩室一廳,案發現場在客廳,現場發現大量血跡,應該就是分屍現場沒錯,同時也在其中一個臥室發現了掙扎痕跡,雖然暫時還沒有發現第二人留下的痕跡,但我們初步判斷死者應該是在臥室遭到襲擊後被移動到客廳進行行兇,而且在現場也發現了兇器,是死者廚房的刀具,但是上面的指紋也被擦乾淨了。而且根據檢查,503沒有被破門而入的跡象,是正常出入。”

    王甄點點頭:“那從死者的斷肢上有發現什麼線索嗎?”

    路籌想了想:“跟你判斷的一樣,這應該跟115案沒有太大的關係,因爲從創口上看,115案兇手雖然故意製造了創口的破碎程度,但是能看到兇手應該是有過一定切割經驗,但是雙十一案中的兇手顯然是在極端驚恐和緊張下完成的分屍,因此創口非常的凌亂不平整。”

    王甄擡着右手輕輕地在自己的上脣滑動,腦海中已經模模糊糊地有了一個輪廓:“或許是我,判斷錯了。”

    大家有些不明白,但是王甄也暫時沒有解釋,而是繼續道:“之前聽你說丁園跟樓下的鄰居有矛盾是嗎?你調查的怎麼樣了?”

    劉樂雲反應過來:“我去調查過403了,還真發現一條線索,昨晚沒來得及彙報,這個503自從被丁園租下來之後就在其中一間臥室內安裝了一個震樓器,一個月間,聽403的主婦說,丁園隔三差五地就會打開這個震樓器,她上樓敲門,下樓敲門都不管用,也投訴了多次,但是這個丁園依舊我行我素。”

    “這就是你說的線索?那主婦的不在場證明查了嗎?”王甄不以爲然。

    劉樂雲搖搖頭:“主婦的不在場證明查了,說是雙十一晚上是週五,難得孩子不用輔導作業,就早早跟老公睡覺了,晚上也沒聽見樓上有什麼動靜,但是我說的線索不是這個。”

    劉樂雲喝口水。

    “哎呀!到底什麼線索你能不能一次性說完!”王曼妮急了。

    劉樂雲笑了笑:“給你們提示一下,丁園跟張嫣然有一點特別類似。”

    “難道跟403的男主人?有染?”王甄皺眉。

    劉樂雲一拍手:“隊長就是隊長!”

    王曼妮瞪大了眼:“我去,丁園整天騷擾他們家,還跟她搞一塊兒了?不是,現在這些男的怎麼回事兒啊!一個兩個的,真不是東西!家裏老婆辛辛苦苦的爲他們生孩子,他們還管不住自己在外邊瞎搞,要我說,這世界上男的就應該……”

    “就該怎麼?”王甄淡淡問道,這時,王曼妮才發現會議室裏四雙男人的眼睛正“威脅”地盯着自己,瞬間感覺底氣不足,尷尬地嘿嘿一笑:“我是說那些搞外遇的男的,就該滅絕。”

    王甄轉過頭:“大家對於犯罪嫌疑人有什麼新的思路嗎?”

    劉樂雲低頭:“根據之前我們的推測,犯罪嫌疑人有可能是爲了幫助劉立生轉移視線,但是經過我們這兩天的調查,暫時沒有發現跟劉立生關係能這麼好這麼近願意爲他殺人的人。”

    “那丁園這邊有發現什麼線索嗎?”

    大家面面相覷,都搖了搖頭。

    王甄繼續到:“根據目前法醫和痕檢給到的線索,我們大膽推測,兇手可能跟被害人認識,才能在不破壞門鎖的情況下進入房內,且兩人可能在講話的時候發生爭執,兇手纔在極爲慌張的狀況下將死者殺害並分屍,分屍後,兇手將屍體背到小花園,路上並將斷肢隨手扔在路過的垃房內。”

    “可是,兇手爲什麼要大費周章的將屍體扔在小花園,那裏可是小區居民晨練的地方,這樣不是會讓大家更快的發現屍體嗎?如果是放在503不管,豈不是很難被發現?”

    “說不定,兇手就是爲了讓其他人更快發現屍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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