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寒陽當然知道左小姐是誰,就是川南第一世家左家的大小姐左嫣然,韓青芒的第一狗腿子左千秋的親妹妹。
這個女人功夫相當不俗,已經達到後天巔峯,卻很不安分,不願意在家當大小姐,憑着一己之力橫掃川南道,成爲當之無愧的大姐頭!
她長的也非常漂亮,號稱川南四大美人第二,而四大美人之首就是秦明月!
知道秦明月和韓青芒青梅竹馬,又比自己還漂亮,急於抱南疆戰神大腿的左嫣然便設下車禍毒計殺害秦明月和李寒陽。
沒成想二人命大,這樣都沒死,卻也大大出乎她的意料!
當然這也是李寒陽後來見到左嫣然才知道的,現在他肯定不能表現出認識左嫣然。
秦少卿冷冷一笑,“你不必知道左小姐是誰,只要知道她是你的索命人就可以。”
李寒陽看了他一眼,“看來你的消息很靈通呀,否則你怎麼這麼快就知道車禍沒能要了我們的命?又怎麼知道明月失憶的?”
秦少卿臉色一僵,“我,我關心自己的堂妹不行嗎?”
“行,怎麼不行?”
李寒陽淡淡一笑,“不過我要告訴你一件事,別說明月失去了一部分記憶,就算她失去一部分智商,也不是你能比的。”
“噗!”
周圍的人都憋不住笑了!
這話說的,奪筍哪!合着大少爺秦少卿就是個大傻子!
“李寒陽!你這個窩囊廢,入贅我秦家的上門女婿,居然敢罵我,是不是找死!”
秦少卿已然出離憤怒,氣得眼珠子都紅了。
李寒陽怡然不懼,“怎麼?要打架?來吧,只要你打不死我,我保證讓老太爺知道這件事。”
“你……”
秦少卿沒詞了,今天這件事只是在他知道秦明月失憶以後臨時起意,並沒有和任何人商量,現在卻被李寒陽擠兌到牆角,拿老太爺說事。
他不敢讓老太爺知道自己假傳聖旨,只得咬了咬牙,“好,我不跟你這個廢物贅婿一般見識,秦明月!咱們走着瞧!明天你們公司不是要迎接一位大明星嗎?我的‘卿影集團’也打算簽約這位明星,那就看看誰有手段了!”
說完他氣哼哼轉身就走。
秦明月吁了口氣,感覺一塊石頭落了地。
陳曉芳卻焦急萬分,“怎麼辦?怎麼辦呀?卿影集團專做影視,咱們的明月集團是做娛樂綜藝的,恐怕人家白依依不願意呀,人家可是說有意往影視方面發展的。”
秦明月的臉色也不好看,“那怎麼辦?萬一明天人被大哥搶走可就糟了!”
李寒陽也想起了這個白依依,如今炙手可熱的流量明星,不過還沒拍過大電影,當時秦少卿許諾給她投資拍電影,還真把她挖走了。
該怎樣才能留住她?
李寒陽眼珠一轉問道:“她是不是明天一早從龍都飛過來?”
陳曉芳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這裏有你什麼事?如果不是因爲你,我家明月也不會出車禍,更不會失憶,公司裏的大事也是你能議論的?你個掃把星,給我閉嘴!”
李寒陽果然什麼話不再說,畢竟秦明月確實受到傷害,丈母孃把這一切怪罪到同車的自己頭上也可以理解。
她看向李寒陽,“白依依是明天一早從龍都飛過來,你有什麼建議嗎?”
“沒什麼。”
李寒陽聳了聳肩,“她不會去卿影集團的。”
“你怎麼知道?”秦明月十分好奇。
“你聽他吹牛皮!”
陳曉芳的臉色十分鄙夷,“還是叫你弟弟回來一起商量吧。
這個廢物除了在咱家混喫混喝,還會幹什麼?噢,如今又加了一條,害你倒黴!如果不是要他捐獻骨髓,我早把他踢出家門了!”
“媽!”
秦明月都有些不好意思了,一邊要人家捐獻骨髓救命,一邊又罵着人家,雖然她對李寒陽的印象還停留在死纏爛打的臭無賴和懦弱無能的窩囊廢階段,但怎麼說也是救命恩人,即便他的動機不純,也不好總這樣罵人家。
李寒陽眼看着再不解釋清楚就只能挨一頓臭罵,只得硬着頭皮道:“你現在讓我說,我也說不明白,這樣吧,明天上午我陪你一起去接機,保證不讓她被別人接走,如果我做不到,就自動離開這裏。”
“嗯?”
陳曉芳和秦明月都直勾勾的看着他。
你走了,那捐獻骨髓的事怎麼算?
李寒陽立刻舉起右手向天發誓,“我保證,捐獻骨髓的時候隨叫隨到!”
陳曉芳這才放下心來,臨走之前又對秦明月小聲交代:“晚上睡覺的時候可千萬警醒着點,絕對不能讓他佔了便宜去!”
秦明月臉色一紅,“哎呀媽,我知道了,我一直提防着他呢!這麼多天不是都沒出事嗎?”
“不是啊,以前媽相信你,現在你不是失憶了嗎?媽怕你腦筋反應也遲鈍了呀。”
“我是失憶,又不是失智,媽你趕緊走吧!”
二人回到房間,秦明月在大屋沙發坐下,抱着腦袋發愁,我怎麼會失憶的?到底忘記了些什麼?
李寒陽很不好意思的湊到跟前,“那個,那個我能不能說句話?”
秦明月沒好氣的瞪了他一眼,“有話就說!”
“那個,如果你覺得我進進出出不方便,就你睡裏屋?”
“我不!裏屋太小,憋得慌。”
“噢,那,那咱們是不是該喫飯了?”
“喫飯?”
秦明月終於醒過味來,感覺肚子有些餓了,“咱們平時是怎麼喫飯的?”
“平時你經常有飯局,出去喫,就咱倆的時候你就訂外賣。”
“訂外賣?”
秦明月點了點頭取出手機,忽然她擡頭問道:“我不在家的時候你怎麼喫?”
“我?咳咳,我沒錢,就不,不怎麼喫。”
“什麼?我不在家的時候你都是餓着的?”
“呃……沒事,不,不怎麼餓的。”
秦明月說不下去了,忽然感覺鼻子有些發酸,這個爲了給自己沖喜,救了自己性命又給自己捐獻骨髓的人,卻就經常悽慘到喫不上飯,難道真的就是因爲癩蛤蟆想喫天鵝肉嗎?
他爲了得到自己才付出這麼多的?可結婚以後他卻從來沒碰過自己,甚至住在一個屋檐下都不會色眯眯的看自己,他真的是個壞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