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倩每天上午十點半要喝一杯美式咖啡,自從兩人有了氣氛和諧的交談之後,每到十點半,只要林倩出現在茶水間裏,總能看到張冬娃笑眯眯衝着一旁努嘴,看過去就是一杯熱氣騰騰的美式。
午休時間是每天中午十二,整理好桌面及辦公桌上的文件再下樓,就到了十二點半,林倩準時坐在常坐的位子上,張冬娃都會剛巧走過來,手裏還端着一份林倩常點的蝦餃,輕輕放到林倩面前。
再後來,林倩發現自己跟張冬娃之間居然有很多相似的喜好。比如都喜歡同一家咖啡館的美式和三明治,都喜歡同一家港餐店的蝦餃和鳳爪,都喜歡在固定的時間段和休閒茶,都喜歡同一個歌手唱的同一首歌......
一個共同點能叫意外,兩個共同點叫做巧合,可要是共同多到這樣的地步,林倩覺得,那大概就應該叫做緣分了吧?
難道不是嗎?這世上千千萬萬的人,爲什麼偏就是他們遇上了,還碰巧喜歡那麼多相同的東西,甚至總能在完全不同的場合迎面遇上?這樣的要是還不能成爲緣分,那還有什麼能叫緣分呢?
休息日,林倩開開心心的把這些發現講給張穎聽,可張穎只是皺着眉沉默,一直到林倩停下來,她才小聲表達起自己的疑惑:“你就沒有覺得,這些巧合,都太湊巧了嗎?”
林倩很疑惑,“對啊!就是因爲這樣我才覺得我跟這個男人很有緣分啊!你想啊,我跟他有這麼多共同的興趣愛好,如果要是考慮交往,興許以後連吵架都會非常少吧?談戀愛,不就是得開開心心的嗎?與其花時間去培養去調教一個人,還不如直接找到一個更合適的吧?這種叫什麼來着?對,靈魂伴侶吧!”
林倩嘴上應着,其實心裏是不太開心的,畢竟感情這種事情,任何人都會覺得自己選的肯定是最好的,何況還是在共性這麼多的前提下呢?張穎作爲她多年的閨蜜,更多的不是應該爲她感到高興嗎?雖說肯定是爲了她好,她也能夠理解吧,但不管怎麼說,林倩就是覺得不太舒服。
張冬娃正式開始追求林倩,是在那之後半個月,本來追求姑娘不算什麼稀奇的是,可稀奇的是,張冬娃居然爲此特意約林倩出去了一次,讓林倩坐下以後,鄭重其事站起身,還衝着林倩恭恭敬敬鞠了個躬。
林倩當然被張冬娃這樣的操作搞懵了,剛想問他這是怎麼了,張冬娃又重新坐回了位子,用標準的“商業談判臉”認認真真的問起了林倩:
“我打算正式開始追求你了,你對此有什麼想法嗎?”
林倩怔住了,好半天才反應過來,想笑吧又覺得不大禮貌,硬憋着又差點憋出內傷,最後還是決定不說話爲好,於是低下頭,輕輕搖了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