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唐恩就找到了李秀滿。
一方面從更高的角度瞭解一下李恩珠的自殺事件,到底怎麼回事。另一方面,則是做好少女時代今後的安保措施,確保她們不會受到韓國娛樂圈中數之不盡的黑手的欺負。
唐恩入股s娛樂的手續還沒有辦好,但這件事已經基本確定下來了。
他將會成爲公司的第四大股東。
唐恩的支持,有利於李秀滿對公司的進一步掌控。
雙方要相互支持。
李恩珠的自殺,跟姑娘們的說法差不多。
主要是毆打和凌辱。
韓國男人普遍都有打女人的習慣。
李恩珠的那位金主,是行業大佬,有權有勢,非常霸道。
李恩珠敢反抗,上去就是兩記耳光。
打不服?
那就更加的變本加厲,打的遍體鱗傷。
她也想過報警,也諮詢過一些圈內朋友和經紀人,所有人給她的答案都很相同——忍!
她是女明星,被包養這種事,一旦傳出去,她的名聲就徹底毀了。
再者,就算她報警,或者去法院起訴……真的太不現實了,對方是社會有頭有臉的大人物,司法部門也奈何不了。
事情鬧大了,受傷的還是自己。
反抗,會捱打。報警,沒出路。接受……被凌辱,甚至是公開場合的特殊癖好的羞辱,很變態。
怎麼辦?
只能自殺。
這種事,全世界估計也就是韓國娛樂圈了,太荒誕。
除此之外,李秀滿還透漏了一條很重要的消息。
就在今年,在李恩珠自殺的前一個月,韓國娛樂圈出了一件地震似的大事,一份名爲《廣告模特和明星前景推測用專門人士深度結果報告書》的內部文件,從韓國廣告公司“第一企劃”流入民間。
俗稱《韓娛檔案》。
這份報告書中,涉及到了韓國當紅的99位明星的私生活。據說隨後還會有第二期、第三期爆料出來。
李秀滿專門拿出了一份檔案,給唐恩看了。
唐恩看的很無語。
這算什麼?
比如,某某男明星在出道之前,當過牛郎。這有什麼大不了?好萊塢的查寧·塔圖姆不也在夜店跳過脫衣舞嗎?那又怎樣,他依舊被漫威相中,拍攝了《雷神》,成爲了人人敬仰的超級英雄。
比如,某某男明星經常家暴,導致離婚。這算什麼?好萊塢這種事,真的不要太多,很多老派的演員,都有家暴史。
比如,某某男明星其實是同性戀。天啊,同性戀也算爆料嗎?戀愛選擇本來就是基本人權。
又比如,某某女明星被大公司的社長包養了,某某女明星結婚後有出軌行爲,某某女明星有過整容,某某女明星脾氣火爆經常辱罵工作人員……
總之,都是一些雞毛蒜皮的事。
以唐恩的見識和在娛樂圈裏闖蕩這麼多年的經驗來看,內容比較真實。
沒什麼特別的地方,每一條爆料,都能在當紅的好萊塢明星身上找到對應的缺點。
比如羅伯特·唐尼,所有人都知道他是癮君子,他對此也毫不避諱。比如梅爾·吉布森,所有人都知道他打老婆,他也多次親口承認。比如安吉麗娜·朱莉,她就大大方方的承認有過一段非常叛逆、非常浪蕩的青春期……
這件事如果放在好萊塢,明星們肯定會站出來承認事實,然後起訴該廣告公司。
韓國就不一樣了,事件爆發之後,所有明星都第一時間站出來否認。
把粉絲當傻子。
不過輿論如潮水,總有人會產生質疑。
有些人能扛住。
有些人扛不住了。
李恩珠也被爆料了,他被一個爺爺輩的老頭子包養了,近幾年能陸續出演大紅大紫的電影和電視劇,都和這位金主有關。
本來就慘遭虐待,再加上輿論的壓力,和家庭長輩的憤怒,導致李恩珠走向了死亡。
“輿論的迫害當然有一部分影響,更重要的還是娛樂環境太差了,對女藝人太嚴酷。”唐恩坐在李秀滿的辦公室裏,一臉嚴肅。
李秀滿就嘆了氣,“比起二十年前我當歌手的時候,已經好多了。當時……呵呵,大人物們說一句話,我們這些娛樂明星,就必須接受。不接受可就不是被封殺的問題了,他們會炮製一系列的假新聞來詆譭你,把一個人徹底毀掉。”
唐恩大手一擺,“你們的事,我不管。可是我的人,必須給我保護周全了。少女時代的九個女孩兒,不論是誰,都不能亂伸手。公司裏的安保措施要搞好。要是碰到棘手的人物,你解決不了,給李在鎔打電話。李在鎔解決不了……那就直接找我!”
李秀滿嚇了一跳,趕緊道:“不會不會,有李社長的名字就夠了。在韓國,誰都要給他面子。”
可不能把事態上升到唐恩的高度去。
新環球是世界頂級的傳媒集團,有覆蓋全世界的輿論影響力。
韓國娛樂圈的醜聞要是不想在世界範圍內鬧大,就必須收着點。
再說了,韓國電影工業正在好萊塢的幫助下起步發展。
得罪了唐恩,影響了合作,那就是破壞國策!
……
因爲一點意外,唐恩在韓國多留了一天。
這就導致唐恩沒有時間去日本在瀟灑一圈了,時間很緊,他要飛回洛杉磯,參加一場非常重要的活動。
b集團併購索尼娛樂的案子,達成了!
從今以後,哥倫比亞影業和哥倫比亞唱片公司,再度回到好萊塢的懷抱!
索尼影業和索尼唱片的廠牌,也因而取締。
合併之後的新公司,名爲b哥倫比亞集團。
說來也好笑。
當年,哥倫比亞影業、哥倫比亞唱片和哥倫比亞廣播電視(bs)纔是一家,後來幾經變化,都分家了。
沒想到,幾十年之後,哥倫比亞影業和哥倫比亞唱片,竟然和bs的競爭對手b合併了。
b哥倫比亞集團的名字,實在有點滑稽。
奈何哥倫比亞這個商標品牌太知名,有很大的經濟利益,想改也改不了。(注:哥倫比亞是美國的商標品牌bia,跟國家名哥倫比亞bia不是一個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