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1908大軍閥 >第1152章,規劃南亞
    另外四個邦則由中國委派總督,所有總督都授予一等公爵的爵位,而公爵前綴稱呼正好是所在“邦”的名稱。百曉生這是中國榮譽制度改革之後,一等公爵第一次有實際意義的封地,並且從此以後也成爲一種慣例,中國在海外的領地享受真正的爵位封地。

    除此之外,吳紹霆決定將老撾改名,以老撾中古時期的王朝名稱“瀾滄王朝”爲依據,將老撾正式易名爲“瀾滄聯邦”。他還要求在瀾滄聯邦的憲法裏面,必須明確做出規定和註釋,稱瀾滄聯邦是名義上的合衆聯邦國,但中央政府的行使權力由中國中央政府代替。

    在中國委派瀾滄四位總督人選上,吳紹霆也擬好了名單,分別是爲:佔巴塞總督李純,受封爲佔巴塞大公爵;色貢總督吳復甄,受封爲色貢大公爵;琅南塔總督顧品珍,受封爲琅南塔大公爵;沙裏武耶總督朱培德,受封爲萬象大公爵,他也是唯一一個與封地名稱不同的海外大公爵。

    按照中華民國憲法附屬海外領土修正x法案,所有在海外任職的總督極其附屬官員,均是文職身份,在軍事方面只享有地方衛隊、憲兵部隊和警察的調動權,其餘擴編、練兵、預備役部隊以及駐地新兵營全部歸屬國防x部直轄監管。

    不過考慮到非常時期,所以這項法案暫時不予執行,所有總督在上任之後仍然可以保留軍職,直到戰爭結束之後再酌情另外安排。1908大軍閥1152

    瀾滄聯邦的成立不算什麼難事,哪怕中國在老撾沒有駐紮多少兵力,可是失去暹羅和英國兩大靠山,老撾上上下下都還指望着有人能來主持大局,總不至於讓黎明百姓餓死。因此對於昆明元首行營的安排,他們只能逆來順受,甚至還能強顏歡笑表示支持。

    然而在暹羅的問題上卻顯得要棘手許多,不僅因爲暹羅本身就有一定的軍事實力,而且在此之前還是一個統一的國家版圖,既不能扶植軍閥製造分裂,又不能明目張膽的宣佈廢除暹羅國號,實在是難以下手。

    如果中國真的要強行吞併暹羅,勢必會引起暹羅地方軍的頑抗,一旦鎮壓作戰不能在短時間之內取得成效,到時候事情就會越鬧越大,外界輿論就會抨擊中國的入侵行爲。倒頭來只會平白無故的多增風險,這是得不償失的事。

    經過好幾天的連續會議,吳紹霆總算找到了一個折衷的解決辦法,他決定將暹羅按照瀾滄聯邦的方式分解整個國家。

    既然暹羅看上去是一個完整的國家,有着堅不可摧的統一政治,那中國就要針鋒相對,利用各種手段專門來打擊暹羅優勢的地方,直至所有優勢全部消失殆盡。

    吳紹霆計劃給予暹羅一個整體國家的名義,並且推行諸侯聯邦制度,扶持拉瑪六世爲暹羅國王,然後將暹羅全國分化爲十一個親王封地和七個諸侯城邦,由拉瑪六世的兄弟、子女分別獲得親王領地,另外則安排七個大貴族世襲諸侯爵位,並獲得城邦的統治權。所有親王封地和諸侯城邦都擁有一定獨立的主權,也就是類似古代“國中國”的情況。

    這麼做的目的,就是消弱暹羅中央政府的權力,使得所謂的中央政府僅僅是一個較大一點的獨立城邦而已。而且中國又是扶植卻克里王朝的血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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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親出任十一個親王封地的領袖,不僅消弱了政治影響,讓暹羅方面更容易接受,除此之外還在一定程度上拉攏這些暹羅皇室成員,讓這些皇室成員擁有自己的勢力圈和利益。

    按照吳紹霆的設想,他就是要讓暹羅皇室宗親相互之間產生矛盾,從而達到相互制衡的效果。是人總會有私心,而面對權欲的私心自古以來超過所有道德底線,甚至連家常倫理都可以不顧。一旦這些親王的勢力得到鞏固,並且擁有自己的力量,任何想要試圖侵犯自己利益的人,都可以毫無顧忌的視爲敵人,哪怕對方是父親、兒子又或者其他親戚。

    中國方面所要做的,就是均衡這些親王的勢力,讓他們不至於太過強大又或者太過弱小,並且通過各種政治手段加強彼此之間的關係。畢竟親王數量越多,能夠拉攏效忠於中國的機率也越大,同時相互之間制衡的程度也越強。

    在七個諸侯城邦之中,吳紹霆安排兩個城邦由中國將軍擔任諸侯,分別是:德烏敦城邦總督韓玉國,受封爲德烏敦一等大公爵、德烏敦世襲侯爵;烏通城邦總督黃毓成,受封爲烏通城邦一等大公爵、曼谷近畿世襲侯爵。之所以有兩個爵位,前者是中華民國授予的對等爵位,而後者則是暹羅國王賜封的諸侯城邦爵位。

    除此之外,吳紹霆還以協助緬甸和暹羅復國之後的經濟建設爲理由,建議緬甸和暹羅將南部部分領土出售給中國,換取一筆復國建設經費,從而達到儘快恢復國家基礎建設的目的。雖然這只是一份建議,但中國在派出外交專員進行交涉時,卻以幫助復國的名義,措辭強硬的要求緬甸、暹羅必須接受這個建議。

    緬甸目前是軍閥割據,波剛在密鐵拉成立的中央政府能夠直轄的地區少之又少,爲了解決財政問題,他只能順理成章的接受中國的建議。反正南部地區他管不了,倒不如用這些不在權力之內的地方交換一筆經費,既能維持中央政府的運營,還能消弱南方的軍閥。

    至於暹羅在被中國強行劃分爲親王諸侯聯邦之後,中央政府的集權能力大不如前。

    更何況失去英國這座靠山之後,暹羅財政赤字極其嚴重,國王甚至連大臣的薪金都發不出去。當然,這其中原因不單單是因爲失去英國的資助,同時也有“東亞經濟復甦工程”暗箱操作,臨門一腳的將暹羅經濟命脈封死。

    這就是之前制訂的以經濟爲切入點,繼而掌控暹羅和老撾國家大權的計劃。

    在內外各種壓力之下,拉瑪六世只能簽署了這份喪權辱國的條約。

    關於緬甸和暹羅出售的國家領土範圍,是西起緬甸丹老東至暹羅的攀武裏,以這條橫切面的線爲界,以北的地區屬於緬甸、暹羅各國,以南的地區則全部歸屬中國。總得來說,緬甸僅僅出售了兩萬平方公里的陸面國土,暹羅則出售了八萬平方公里的陸面國土。

    這部分地區是南亞次大陸與馬來亞對軌接壤的地方,更是兼顧孟加拉灣、泰國海灣以及南沙海域的重要海上交通攔截線。獲得了大約十萬平方公里的國土,就能輕而易舉的將勢力滲透到馬來諸島,以及更爲廣闊的印度洋和澳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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