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這個世上,可以不守規矩的人,好像歷來都在兩個極端,要麼足夠強要麼足夠弱。
所以有人也會說,真正守規矩的那更爲龐大的羣體,彷彿接受不到因爲守規矩而帶來的合理好處。
其實,這是錯的。
絕大部分人守規矩,這本身就是規矩存在能給絕大部分人帶來的合理好處。
強者不守規矩的也要基於一個原則,那就是足以讓他破壞規矩的好處。
因爲強者在乎的不僅僅是利益,還有聲譽。
他們破壞規矩也要小心翼翼,不敢明目張膽,因爲他們雖然是強者,可制定規矩的人是至強者。
至於破壞規矩的弱者,要麼是因爲溫飽,要麼是因爲絕境。
有的人會厭惡乞討者,但厭惡偷盜者一定在厭惡乞討者之上,而絕大部分人並不厭惡乞討者,他們厭惡的是騙子。
強者和弱者這兩種人之中,都存在天生的壞人,惡人。
所以這個世上有的規矩可以觸碰,有的規矩不能觸碰。
林葉在觸碰的,是敵人在二十年前就已經破壞掉的規矩。
這規矩,從樓臺明玉刺殺劉疾弓那一刻開始其實就沒了。
所以二十年後纔來的林葉,從內心之中並沒有因爲一刀斬了規矩而覺得有什麼可自傲驕傲的。
他來晚了。
他來晚了當然不能怪他,畢竟他才二十幾歲。
在他這二十幾年人生之中,有許多人本該來但並沒有來。
基於各種各樣的原因,大概總結起來就是兩個字......無奈。
比如上陽宮的那位老掌教,當年他可不可以來?
當然可以,但他如果來了的話,那麼天子就可能死在歌陵,那種情況不是存在一時,而是隻要他離開謝拂爲身邊,謝拂爲就可能死。
要麼死於別人的刺殺,要麼死於他身體的衰弱。
二十年後的今天,林葉抱着一把無鞘長刀戴着一個斗笠以直接破關的方式走進婁樊。
不是爲了什麼道理。
是爲了祭奠。
他一身黑衣,手腕上綁着一條鮮豔的紅繩,黑衣的袖口上用銀線繡着怯莽二字,紅繩則是婆婆親手爲他編的。
他頭戴斗笠懷抱無鞘長刀大步向前,是因爲當年他的兄長離開家門的時候,就是這樣的裝束,就是這樣的步伐。
一座已經殘缺不全的小小邊城,就算有幾百名還算精銳的婁樊邊軍,擋不住林葉的刀,如果擋得住,那就說明這個世上所有的賦神境強者都只是嚇唬人的虛名。
林葉用這樣的方式走進婁樊,也不僅僅是要追隨兄長的腳步。
還因爲,他這樣走進來,婁樊之內所有的目光都會集中到他身上,那麼寧海棠和須彌驚鴻等人,就能更安全的進來。
更因爲,他這樣走進來一定會引來婁樊強者的圍堵,當然,最好是那個叫樓臺明玉的人親自出現在林葉面前。
在和寧涉海告別的時候,林葉沒有告訴他自己會怎樣走進婁樊。
如果說了的話,寧涉海一定會阻止他,林也不是怕他阻止,林葉只是怕麻煩。
千年來,這可能是第一個以這樣的方式走進婁樊的中原人。
當然,現在冬泊人的長相和玉人已經沒什麼區別了,畢竟冬泊曾經做過中原霸主,長期融合之後,相貌上已不能輕易分辨。
林葉的兄長曾經抱刀而來,但那時候,兄長不會如林葉這樣正大光明,兄長也是一路潛行走到了婁樊都城。
有玉人破關的消息很快就傳揚了出去,但沒有人相信那個抱刀而來的傢伙會是林葉。
因爲,這沒道理。
一個已經位極人臣的人,地位之高,除了大玉天子之外無人能壓他一頭,他爲什麼要孤身一人來冒險?
有道理也好,沒道理也罷,林葉就是來了,還是那句話,他本就不是講道理來的。
這個世上如果需要用刀才能講好的道理,那肯定不是什麼溫和善良的道理。
甚至,用刀才能講好的道理,可能就是不講道理。
距離邊關最近的一座城叫曲野,不是什麼了不起的大城,城中守軍和百姓加起來,滿打滿算也只有兩萬人。
這兩萬之中當然會有江湖客,婁樊也是有江湖的。
消息傳到曲野城的時候,這座城裏出現了很微妙的變化。
第一批出城的人,恰恰就是江湖人。
他們......逃了。
回來報信的人看到了那一刀,所以聽聞消息的曲野江湖客知道他們加起來也擋不住那一刀。
如果他們留下的話,那個抱刀的年輕人一旦走進曲野城,那麼,曲野城裏的人必然指望着他們這些江湖中人去幹掉那個玉人。
開什麼玩笑......
第二批離開曲野城的人是......婁樊軍隊。
他們也是那麼想的。
第三批離開曲野城的是官府的人,他們猶豫再三之後決定還是不要把自己的命交給運氣。
第四批離開曲野城的人,就是那些普通百姓了。
誰能想到,林葉故意很緩慢的走到曲野城本是爲了吸引更多人來找他,可看到的確實一座空城,一座有兩萬人的城現在一個人都沒了。
這可能是因爲......撲通來了。
撲通來了是很多人從小就聽過的故事,這個故事有點沒道理,但好像,又是個在講道理的故事。
叢林裏的小動物們聽到了可怕的聲音,所以開始接二連三的逃走,他們並不知道那撲通是什麼,但他們怕自己死在撲通手裏。
這個故事沒道理的原因之一,是動物們語言並不互通,他們發不出一樣的撲通聲音,甚至發不出撲通的聲音。
林葉走到曲野城的時候,這裏變成了一座空城,一人嚇走兩萬人,是因爲這兩萬人都聽得懂也都會說撲通來了。
所以,站在空蕩蕩的曲野城裏,林葉覺得有些荒誕,這個世界好像一下子就不真實了,他變成了一個撲通。
他在一家鋪子裏找了食材,自己做了一碗麪,料足夠足,香氣足夠重。
他坐在路邊的一張方桌旁邊喫着這碗麪,他覺得這碗麪值得他七分滿意,三份不滿意是因爲,沒有雞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