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晨楓也慢慢地睜開了眼睛,沒有抽回自己被壓着的胳膊,只是離開一點距離,眼睛盯着任彩怡看,他的睫毛濃密而纖長,像把小扇子,眸子裏籠罩着一層霧氣,溼漉漉的。任彩怡的臉紅了,低頭說了聲:“早。”,葉晨楓又緊緊摟過她,沉默半晌,說:“早。”
任彩怡伏在他的胸口,彷彿聽到葉晨楓噗通噗通擂鼓一般的心跳聲,能一直這樣,真好。
“不想工作了,好想退出娛樂圈啊。”葉晨楓懶懶地說。
“胡說”任彩怡揪起他的耳朵,霸道地說:“我男朋友是個明星,我還沒享受到特殊待遇呢,不許退出。”
葉晨楓笑了,摸摸任彩怡的頭說:“乖,算你識相,你等着,等我變成巨星的那一天,我就告訴全世界,你就是我的女人,讓你有十足的面子。”
“好好好,我等着。”任彩怡甜笑着,無奈的搖搖頭。
葉晨楓的手機閃個不停,他不情願拿起他,果然已有無數條信息和未接來電的提示。
看到他的表情慢慢沉下來,任彩怡緩緩的從他懷抱裏退脫出來,聳聳肩,說:“快回去吧,他們一定找你找瘋了,再找不到估計要開發佈會了。”
葉晨楓沒有再說什麼,他收起手機,起身坐在牀上,準備穿衣服。任彩怡則不好意思用被子矇住眼睛,不去看他。整裝完畢,葉晨楓又回頭拽開任彩怡臉上的遮擋,狠狠地覆上她的脣,霸道地親吻着她,許久後纔不捨得分開,留下一句:“等我回來。”
“好嘞,巨星”任彩怡微笑點頭,看着他推門出去。
門輕輕被關上,屋子裏恢復了寧靜,葉晨楓的笑容和氣息彷彿仍在空氣裏流淌,任彩怡躺在牀上半眯着眼,深深吸了一口氣,心裏空蕩蕩的。
突然,門又被打開,探出葉晨楓的臉,他嘻嘻笑着,臉上的酒窩裏盪漾着一朵花似的:“不要太想我哦這回真的走了”。
任彩怡被嚇了一跳,她彷彿心事被看穿一般,不好意思的立刻又拿被子蓋住了臉,伸出一隻手衝他擺了擺,悶悶的說:“快走,不送”
“好嘞”葉晨楓乾脆拋了一個飛吻過來,這一回,門再次被無聲無息地合上了。
任彩怡再次擡起頭來,聽到了客廳的關門聲,等着屋裏真正的安靜下來,這一次他真的走了,只是一閉上眼,昨夜葉晨楓的吻,便浮現在眼前,他身上那股混合着酒精的淡淡青草味,他結實有力的臂膀,他迷幻且渴望的眼神,這一切都讓任彩怡心跳加速,不能自己。
一陣“懶蟲起牀”的聲音響起,任彩怡從恍惚中回過神來,她拿起鬧鐘摁了下去,一看,都已經早上7點鐘了,於是,把信馬由繮的那個自己強行從腦海中拉回來,快速洗漱,準備上班去。
回到家裏,回想着昨晚任彩怡的甜蜜和體溫,看着自己那毫無生氣的房間,葉晨楓突然覺得有些孤單。不情願地回了溫姐的電話,“能不能不要連環奪命call啊”通話自然是以不歡而散爲結果,溫姐應該很快就殺過來了吧,好想躲起來,又不知要躲去哪裏,其實葉晨楓從來也沒覺得這個公寓是自己的家,公司選的地方,公司付的房租,團隊的工作人員可以不打招呼隨時出入,這並不是他想要的生活,也不是當初堅持要從英國逃回來的目的。
整理好自己,拖着自己的行李箱,她應該會收留自己吧,他站在鏡子前,一臉自信的表情。
不打招呼這件事,任彩怡大概也習慣了吧。下班回到家,葉晨楓已經四仰八叉的躺在了她的臥室了,他的行李箱也老老實實躺在牀旁邊。
看到按時回家的任彩怡,葉晨楓興奮的從牀上彈起來,走到她身邊,張開手臂,說:“下班就回家,乖來,讓巨星哥哥抱抱。”
任彩怡依舊淡定的站在門邊,伸出手擋在他胸前,然後悠悠的問道:“你什麼時候拿了我家的鑰匙”
“你家餐桌上的茶盤裏有一把備用鑰匙了,我們演員就是這麼善於觀察生活。”
“所以你就自作主張的把它拿走了”
“嗯,你要收回嗎”
“我收的回來嗎”
“顯然不可能。”
“所以,拿走我的鑰匙,要還我一個行李箱嗎”
“是啊,驚不驚喜意不意外”
果然沒想錯,任彩怡手頂着他,慢慢把他推到行李邊,依舊笑着說:“特別驚喜
十分意外但是,不接受”
任彩怡的拒絕倒是真的給了葉晨楓一個驚喜:“爲什麼,不收留我嗎”
任彩怡沒有回答,她走到牀邊拉起他的行李箱,一直拖到了客廳裏。葉晨楓目瞪口呆的看着她,怎麼也沒想到,還不到五分鐘的時間自己就要被掃地出門了。他跟到客廳裏,一把搶過任彩怡手裏的行李箱,故意叫囂着說:“這是要幹嘛這麼不給面子啊。”
任彩怡也不示弱,回擊道:“你不但偷了我鑰匙,還肆意私闖民宅,還要我給面子,我也一把年紀了,我不要面子啊”
“要面子也不能不負責任啊”葉晨楓說的理直氣壯。
任彩怡一愣:“負責任什麼責任”接着便羞紅了臉
看到任彩宜的表情,葉晨楓突然得意了起來,他放開行李,一步步靠近任彩怡,葉晨楓的表情壞壞的,把任彩怡慢慢地逼進了客廳的一角,然後貼近她的臉,近的幾乎與她鼻尖碰鼻尖,挑釁的說:“怎麼,佔有了我的身體,不需要負責嗎”
聽了這句話,原本有點害羞的任彩怡笑了,她用手捏了捏葉晨楓的臉,說:“沒見過你這麼臉皮厚的,還要女人對你負責,難道不應該是你來負責嗎”
葉晨楓抓住任彩怡放在自己臉上的手,懇切的說:“我就是來負責的啊”
任彩怡微微一笑,慢慢抽回了被他拉着的手,然後用另一隻手拍了拍他的臉說:“負責的方式有很多,能不能用點更高級的方法。”